上次《残保金的那点儿事》中,简单介绍了残保金的一些知识,今天详细对杭州残疾人保障金进行答疑。
2017年7月开始杭州市区残疾人保障金申报问题做了修改,一般纳税人企业每月申报,7月份的时候可以申报1-6月份的残保金,小规模企业季度申报,7月份也可以申报1-6月份的残保金。
企业招用非本地区(市)的残疾人是否符合残疾人保障金政策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
数。
申报2017年的残保金,用人单位无法确定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核定的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是多少?
按照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6年为56385元)。
现在申报方式为:单位按月(季)直接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于6月20日至7月20日携带残疾人职工相关资料,到税务关系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相关资料请登录杭州残疾人服务网查看下载或咨询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残保金按季申报,2017年前两个季度未申报残保金,现在该如何申报?
对2017年前两季度尚未申报的残保金,应在2017年7月份或10月份的征期与当期应申报数合并申报。
按所属期每月职工数相加除以相应月份。
2018年起各用人单位于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携带残疾人职工相关资料到税务关系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如实申报上年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从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开始计算),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当年新办用人单位,在该年的自然年度内,因残疾人保障金无法取得计费依据,故零申报。
先来了解下2016年余杭区拿到优惠政策的政府公告:有企业超额安置残疾人获得补贴和奖励经费18万元。
杭州市江干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总局2016年33号公告)精神,现将杭州市江干区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2016年度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信息公告如下
看到这些,财务人员是否要及时了解下所在区的优惠政策早做筹划呢?
1、残疾人招聘网站(以下网站来自网络推荐)
2、求助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参加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各省市县残联网站都会有残疾人用工信息,各地区残联会在相应月份做残疾人招聘会,每个地区必须有,这是中残联的硬性要求,可以多留心关注报纸和残联微博微信平台信息。仅以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和湖北省残联为例,目前也有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微信搜索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就可以关注。各省市县残联网站网址和联系电话等百度搜索即可。
3、部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部分人力资源公司会有残疾人渠道,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可以快速完成人员的招聘、审核、入职,包括后续工资、社保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