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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机动车礼让行人成为一种习惯、让法律落到实处, 我省太原、临汾、大同、忻州、吕梁等地已相继出台“最严交规”,治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警惕这些“警戒线”
抓到真的扣3分罚200
交警部门对首次未礼让机动车驾驶人将采取教育警告措施,在违法车辆后挡风玻璃粘贴特殊标识以示警醒;再次违法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
对实线变道加塞的机动车将实行监控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对违法者处200元罚款,记3分。
对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进行现场查处。机动车变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这个是现场处罚,处违法者处100元罚款,记1分。
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警方将处以安全教育90分钟或罚款。其中,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5元罚款。行人横过道路没有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没,处1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20元罚款。
一、机动车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记分、罚款: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3、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4、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5、机动车在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的;
6、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7、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1、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任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三、对有上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交警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抄告至其所属社区或单位。
依法严查、严纠、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1357)、非机动车闯红灯(2007)、行人闯红灯(3001)、行人不走人行横道(3017)、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13451)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009)、机动车乱停乱放(1039)等路口突出交通违法现象;
借助电子警察、测速监控设施、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
推进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建设,鼓励市民对城市交通违法进行举报;
利用社会车辆“行车记录仪”违法抓拍执法机制。
各有关大队围绕市区和县城区灯控路口,最大限度地布警街面、把守路口,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查、严纠、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等路口突出交通违法现象。
充分借助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监控设施、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利用社会车辆“行车记录仪”违法抓拍执法机制,形成可行性规范办法,全面建立“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积极推进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对城市交通违法进行举报。
自2017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闯红灯、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在国省道上增加了: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6014)。在城区道路上增加了: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2009)、行人闯红灯(3001)、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3003)。
来源:山西便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