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及方法: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线上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办理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9:00-2024年4月16日17:00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
①直接登录
https://zp.zhxzjyj.cn:9090/
进行报名;②关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
3.
考生须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jpg格式图片),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填写信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时进行笔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无法进行笔试确认。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
2024年4月17日9:00-2024年4月18日17:00
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笔试。
笔试确认后,考生须于
2024年4月19日9:00
后登录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具体安排和须知详见后续公告。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严肃依规处理。
(五)线上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复审人员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体育、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线上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主要采取
线上审核
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复审资料。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须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①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②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须提供);
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和劳动合同书(B类报考人员提供);
⑦中小学校出具的一线教学经历证明(B类报考人员提供);
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提供);
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和代课证明(2008年9月前珠海临聘教师);
⑩需提供的其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专业相近证明材料、党员身份证明等)。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隐瞒身份未按要求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后续发现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
线上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因线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须达笔试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
有机会进入递补的考生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心理品质测试
线上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测试结果不计入考生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
现场面试
方式,预计在珠海市进行。面试时间及安排具体事项详见后续公告,请密切关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器材请自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双方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十)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期或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香洲区、辞职、离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