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术诚如前贤所言,其至可尊贵者乃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陈寅恪:《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如果说学人得以解悟学术毕竟是学术而不是其他,如此方可称之为学术的自觉,那么人文学术之自觉的要旨便在于对这“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默证与守持。“自由”的意义原在于不牵累于他物而自己做自己的理由,因此,学人治学便当自律于其本分或天职。
多年前我曾说过,而现在依然认为:
人文学术不是权力的仆役,它不能只去充当为进退中的政治提供随机理由(缘饰或辩护)的角色。
它并不回避政治,但它由衷地关注或顾念政治是在它重心自在而不为权力所迫的时刻。它没有“势”,因而不可能仗“势”把一种很成问题的见解强加于人。它确信“道尊于势”,所以始终敬畏那虚灵的仰之弥高、会之弥切的人生而天地之“道”,却又因“势”审“势”从不趋附于“势”。它的正常姿态是探讨而不是颁布,是孜孜不倦与从容不迫,而不是志酬意得或奴颜婢膝。政治当然在它的视野之中,但它的视野中绝不只是政治,而且,正因为政治并不就是它所经意的一切,它反倒能够获得审视、关爱政治的更恰当的聚焦位置。倘学术与政治之间果然不再有使二者得以相互成全的那种必要的距离,则必至因着“势”的相去而愈益助长一方的颐指气使,而使另一方愈益被夺走可供灵思自由徘徊的间隙。我们中国有过丰赡而独到的学术他律于政治的经历,即使我们至今不为之汗颜,全民族也不会在这里失去记忆。人文学术即使不用顾及自身的荣辱而只是为了不至于宠坏逞意的权力,也应挺起它自律的胸膛。
政治的职志在于诉诸法律、制度及种种权力设施为所治社会守持一种公正原则,因此它所体现的价值便应当并且只能是“正义”。
“公正”“正义”的价值是人生其他任何价值不能替代而其他任何“有待”性价值的实现都不能不赖其作外在保障的价值。
一如“公正”或“正义”的价值毕竟不能替代“卫生”或“健康”的价值,因而政治不能替代或直接干预医学,“公正”或“正义”的价值亦当不能替代“善”和“美”的价值,因而它也不能替代或直接干预人的切己的道德反省和文学艺术的创作、欣赏活动。诸多社会文化领域所以对人说来有价值,是因着它们各自实现着人生某一维度的价值,政治对各个社会文化领域的“正”而“治”之,仅仅在于以一种公正的秩序成全它们各自所取的价值向度,却没有权利以指使者的身份要求它们听命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