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学学术前沿
【法学学术前沿】=【法学】+【学术】+【前沿】。 聚焦法学精神、学术思想、前沿时事;旨在传播法界言谈、分享法学文萃、启蒙社会共识,致力做讲方法、识时务、有情怀的公众号!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中油工程建设  ·  公司成功举办2024年度法治合规知识竞赛 ·  昨天  
Kevin在纽约  ·  生活在纽约曼哈顿,每月花7000 ... ·  4 天前  
Kevin在纽约  ·  分享图片 -20241021150820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法学学术前沿

【哀悼】沉痛悼念马克思主义法学泰斗孙国华教授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4-14 15:04

正文


沉痛哀悼中国人民大学

法理学大家孙国华教授

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泰斗、法学理论大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主编和编写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孙国华教授于2017年4月14日中午13:32在北京304医院因病去世,享年93岁!

沉痛哀悼孙国华教授!

孙国华教授千古!

孙老师音容笑貌永存心间!


孙国华教授,1925年4月出生于山西省阳高县一个小集镇(现属河北省阳原县),其时,军阀混战正酣,人民流离艰辛。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日寇入侵,祖国山河沦陷,满目疮痍,民族的危难给少年时代的孙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7年,他的故乡也被日寇侵占,眼见日寇在我们的国土上耀武扬威、烧杀戮掠的种种罪恶行径(一次因他不愿意向日本兵行礼,而招致毒打),他充满了对侵略者的仇恨和对祖国强盛的向往。


1941年,年仅16岁的他,告别了家乡和亲人,来到北平求学,就读于北平汇文中学,在这里他接受了系统的中学教育,打下很好的科学知识基础,并逐渐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抱负,这个理想成为他以后人生道路上的闪亮标尺,并贯穿至今。勤奋学习的同时,孙先生还在爱国老师的影响下,反对日寇对我国的侵略和文化殖民。有一次上课时,国文老师出了个作文题目:“雾”,他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愤懑,当即写下了一首诗:“可怕的大雾,挡住我久未奔放的视线,使我望不见天坛绮丽的身影和北海矗立的塔尖:但总有一天,会云消雾散,到那时青天白日(当时的中国国旗)再现。……”诗写完后,孙先生本以为老师会因此责怪自己年轻鲁莽,甚或会受到侵略者的迫害,却不料老师给了他全班最高分。这首少年时代所作的爱国诗篇及因此而赢得的“最高分”,便永远成为孙先生爱国情怀的宝贵记忆。


1945年,抗战结束,赶走了日本侵略者,却又迎来了横行霸道的美国兵,中国人民又一次陷入了深重的灾难中。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腐败,这些反面教员的教育使孙先生逐步认识到,只有打倒美蒋反动派,才能使我们的国家重获新生,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这个真理。孙先生1946年在北平汇文中学毕业后考入朝阳大学司法组学习,积极参加进步学生运动,并很快成为当时的学运领袖,在党的地下组织的领导下率领同学们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1947年“五.二零”运动时就上了国民党的黑名单;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对北平进步学生进行大逮捕,孙先生未及撤离而被捕,直到北平和平解放才获释。后来由组织分配,先到以谢老(觉哉)为校长的中国政法大学教育科工作,1950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为第一期研究生,研习法学理论。


当时,中国人民大学作为新中国第一个“新型正规大学”,是引进苏联教育模式和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中心,也是青年精英们向往的圣地。为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需要,何思敬等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主持下的人大法律系从195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其后数年,通过本科和研究生的培养,不仅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而且也造就了当今中国一代杰出的法学家。


孙先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两位导师,中方导师是被毛泽东誉为“中国第一流的法学家”的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哲学家、教育家何思敬,苏方导师是人大法律系苏联专家组组长E.M.谢米里亨,后者是参加过苏联卫国战争的老战士,这二位都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功底。在老师们的指导下,孙先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学习俄语,系统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国家与法的史”、“政治思想史”、“苏维埃国家法”、“苏维埃民法”、“苏维埃法院组织法”、“国际法”等一系列课程,各门功课均十分出色,是同一期百多位研究生中的佼佼者,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不仅如此,经过组织的考察,群众关系好、关心公益的孙先生还担任了大班长、党分支书记、团支部书记以及团总支副书记、书记等职,直到1952年留校任教,由此开启了他漫长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生涯。


50多年来,孙先生兢兢业业,毫无懈怠,将自己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融入到崇高的教育事业之中。他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全国法院业余大学、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中央电大、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师大、陕西省委党校、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多所院校的主讲或客座教授。此外,他还是朝阳大学校友会会长,人大法学院朝阳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的高级讲师,并曾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法学规划小组成员。

孙先生桃李满天下,为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全国许多高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人才。他作为中央电大、前中央第一和第二政法干校、前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法理学课程的主讲,曾向多达数十万计的学员讲授法学知识,引领他们步入法学理论的殿堂。这些人中不乏优秀的党政干部、审判人员、律师、法学专家和共和国法制建设的栋梁之才。


孙先生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开始指导研究生,先后招收过十余届硕士研究生。1986年成为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建立并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理学专业博士点,迄今已经指导或参与指导博士研究生数十名;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多名。他教过的本、专科学生以及各种各类函授学生、进修访问学员更是无计其数。


在半个多世纪的法学教育生涯中,孙先生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力求精益求精,先后给学生讲授过国家与法的理论、政治思想史、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苏联法的一般理论等十多门课程。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人才,可谓是桃李满天下。他注重自身修养,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立德与立言并重,给学生树立了良好的人生楷模,使之真正成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


1986年,孙先生到中南海给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为首的包括胡乔木、李鹏、胡启立、姚依林等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讲授法制课。20世纪80年代以来,孙先生多次给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和部分省市领导班子讲授法制课。


孙先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创作了大量研究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治理论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先后出版著作50余种,发表文章近200篇。其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社会主义法理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前苏联(俄罗斯)法的一般理论、现实法理论等,是公认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权威,法理学泰斗。他的许多观点成为法学理论领域的通识性观点,引领了一大批后辈学者的研究道路。孙国华教授为了把法学这门关于正义的艺术,变成社会和谐、繁荣、进步的动力,在理论思维这条崎岖泥泞的山路上不懈攀登,永不言倦。

——综合网页


孙国华教授千古!


附:

[人民日报]

孙国华:法学研究就要实事求是

 

孙国华,1925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创建人、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主编和编写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一级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


“青年时看到的旧中国的景象,让我决心要走马克思主义道路。”坐在记者面前的孙国华已经年过九旬,回首自己亲历的这段近百年的历史,他说:“事实证明走对了。”


在数十年潜心学术与教学的生涯里,孙国华桃李满天下,为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全国众多高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人才。


学习法律:为了追求真善美

孙国华家的客厅里一直摆放着一架小提琴。孙国华一生痴迷音乐,当年他“原本打定主意要到音乐系深造”,却在阴差阳错中走上了法学研究之路。孙国华笑谈当年最终选定这条路,其实既是个人的机缘巧合,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1925年出生的孙国华,少年时看到的是日寇步步蚕食、国家山河破碎,而他的家乡也在1937年沦陷。有一次,他因不愿意向日本兵行礼而招致了一顿毒打。这些侵略者的暴行和不甘为亡国奴的痛楚,让他一生都刻骨铭心,也对祖国的强盛充满了向往。


孙国华16岁那年前往当时的北平汇文中学,并于1946年毕业后考入在当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的朝阳大学司法组学习。


尽管当时日本已宣布无条件投降,可中国依然还没能从深重苦难中解放出来。孙国华眼见国民党政府腐败无能,老百姓的生活一日不如一日,于是决心投身进步学生运动,并很快成为当时的学运领袖,在党的地下组织的领导下率领同学们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当时我就上了国民党的黑名单。”孙国华回忆说,在1948年的一次对北平进步学生的大逮捕中,他因未来得及撤离而被捕入狱,一度被关押在军统的看守所里,“连放风的权利都没有。”直至平津战役打响,北平经谈判即将和平解放之际,孙国华才被保释出狱。


“当时我一直忙于参加进步学生运动、办壁报、组织游行,脱不开身。”孙国华说他几度都想考取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甚至都走到了“只差拉小提琴”的复试,可又被当时的局势屡次打断,还是留在了朝阳大学,“我想我最终会选择这样一条道路,是因为修习法律和学音乐一样,最终都是为了追求真善美。”


初识法理:开启漫长法学生涯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大学得以组建。到了1950年下半年,孙国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为当时的第一批研究生,由苏联专家谢米里亨和中国著名哲学家、法学家、马克思主义著作翻译家何思敬教授共同指导,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这两位导师都有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功底。”孙国华说,在这一时期他一边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阅读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原著,如《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等;一边也跟随何思敬学习第二专业——国际法和国家与法权理论研究。1952年,孙国华正式留校任教,由此开启了他漫长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生涯。


然而新中国法治刚刚起步却遇到了挫折。1957年,由于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致使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法律界尤其成了“重灾区”,许多高校中的知识分子被错划成了“右派”。


“这一时期,法学教育中法律本身的东西开始减少。”孙国华回忆道,当时诸如“政策就是法”这样的错误观点一度占据上风,这让“政策取代了法律”,造成了对法治巨大破坏。


投身法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理研究

“马克思主义有两条重要启示,一条是积极进取往前走,另一条是实事求是。”孙国华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实践,就是在前进中不断校正自己的方向。


历史的发展也确实如此。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人们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民主与法治的暖意,法学研究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朝气。孙国华也正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发表了《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一文,他反对“党的政策本身就是法”的观点,他认为这个观点表面上看来是在强调党的政策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却是否定了贯彻党的政策的一个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法律。因此,法律虽然是党的政策的体现,但是法律和党的政策相比又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更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当年这样振聋发聩的声音,如今已变成社会的常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就准确把握住党的政策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在法治闸门重新打开的时代里,孙国华深感时不我待,很快就融入了时代洪流。


1980年,在决心重新编写法学教材之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副教授的孙国华,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的主编,主持参与编写工作。之后,孙国华作为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建立并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博士点。1986年,孙国华还曾受邀前往中南海给中央领导同志讲法律课。


对于法理学研究,孙国华说,过去有过只讲苏联的倾向,改革开放后也出现过只讲西方的情况,但这都不是正确的认识和研究问题的态度,“还是要实事求是,只要是好的就要学。”


关注正义:民生与民心不可偏废

毕竟上了年纪,孙国华的腿脚已经不太方便,但观察与思维依然敏锐,采访的话题也很快落到了对于当下社会的关注上。


“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我近几年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孙国华说,他写了一篇题为《公平正义是治国理政的牛鼻子》的文章,这个题目本身就提炼了他最想说的话。


在孙国华看来,如果说民生问题的关键在利益,那么民心问题的关键就在利益关系的均衡。“民生与民心不可偏废。”孙国华认为,解决公平、正义的问题,不仅要求解决民生问题,而且必须解决人们的正义观、价值观问题。相应正义观、价值观的形成,是维护一定公平正义的必要条件。


而从法律层面来看,孙国华观察到与确立制度的立法相比,执法、司法中的正义则更容易引起群众的密切关注,这方面的不公正也最为群众所不能容忍,“所以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