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锐的EDC安全课堂
“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一直是公安队伍这支和平时期流血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的真实写照。
2015年,全国有438名公安民警倒在了挚爱的工作岗位上,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6.3岁。
2015年,新疆公安牺牲人数官方登记在册33名,由于我手中掌握的资料不全,除牺牲的公安民警外,还有牺牲的反恐维稳一线的公安协警兄弟、基层维稳干部,在此无法一一列出,在此一并寄以哀思。
新疆公安民警是共和国的脊梁,祖国不会忘记,新疆人民不会忘记!敬礼!
2016年,我们在想念你们,我们永远会铭记你们......
1.阿不都沙塔尔·阿吉
阿不都沙塔尔·阿吉,男,维吾尔族,1973年5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库曲湾巡逻中队指导员。
2015年6月22日凌晨0时许,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发现可疑车辆,盘查时遭到暴徒袭击。正在值班的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阿布都沙塔尔·阿吉赶赴现场增援,开展现场管制、疏散群众等工作,在喀什市新城北路设卡盘查时,遭暴恐分子开车冲撞,英勇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1次。
2.阿不都扎衣尔·库尔班
阿不都扎衣尔·库尔班,男,维吾尔族,中专学历,1990年10月出生,2012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员警衔,生前系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铁热克派出所铁热克煤矿警务室民警。
该同志从警3年多以来,立足警务室民警工作岗位,把农民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解百家情、服百家务,为民排忧解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化解民工、居民之间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影响稳定的因素。他在辖区组建了有22人组成的群众治安巡逻队,坚持每天不定时巡逻,织密了辖区的安全防范体系。2015年9月18日,在处置“9·18”暴恐案件中,阿不都扎衣尔·库尔班作为前往处置的第一力量,与战友并肩作战,毫不畏惧,勇猛顽强,迎着暴恐份子挥舞的利刃展开殊死搏斗,英勇牺牲。
2015年12月6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5年12月29日,被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3.阿不力米提·托合尼亚孜
阿不力米提·托合尼亚孜,男,维吾尔族,1965年4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中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公安局赛力派出所民警。
2015年3月19日凌晨2时许,喀什地区泽普县公安局赛力派出所荒地村警务室民警阿不力米提·托合尼亚孜同志在夜间值班时,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4. 阿布都卡德尔·阿布都克热穆
阿布都卡德尔·阿布都克热穆,男,维吾尔族,1985年8月出生,2010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共青团员,大学学历,三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公安局塔什米力克派出所民警。
2015年10月29日上午11时30分许,疏附县公安局阿布都卡德尔·阿布都克热穆同志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因疲劳过度脑部缺氧抢救无效死亡。
5.阿布都外力·阿布都克热木
阿布都外力·阿布都克热木,男,维吾尔族,1969年10月出生,199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法医。
2015年9月23日凌晨1时许,疏附县公安局法医阿布都外力·阿布都克热木同志在疏附县站敏乡出警检验尸体时,因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6.艾则孜·艾肯木
艾则孜·艾肯木,男,维吾尔族,1981年9月出生,2013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大学学历,三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杏花苑社区从事警务室民警。
近年来,艾则孜·艾肯木同志一直带病上岗,2015年1月,在对警务室民警进行第二次回炉培训时,艾则孜·艾肯木同志两次晕倒在训练场上,他秉承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依然坚持参加培训。在培训结束回到派出所后,自己前往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患有心脏病时,他也没有向所领导请假,只是买了速效救心丸,以备紧急之需。2015年3月2日经过一天紧张、艰辛的案件办理,成功破获了刘亮2100元现金被盗案,在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值班室后,突觉身体不适,捂胸倒地,随即被同事送往医院经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无效而因公牺牲。
7.樊旭冬
樊旭冬,男,汉族,1984年6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预备党员,大专学历,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民警。
2015年10月30日9时30分许,和田地区民警樊旭冬驾驶本人新RF5922车辆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该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
8.范海波
范海波,男,汉族,1987年11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共青团员,大学学历,二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平顶山派出所民警。
2015年5月6日11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平顶山派出所民警范海波同志连续值班备勤过度疲劳,于所在的工作单位值班过程中突感身体不适,随之晕倒在地,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确定为急性单右粒细胞白血病、脑出血、脑疝,病情非常恶劣,在与病魔进行顽强的斗争后,5月10日,范海波同志因抢救无效在新疆职业病医院去世。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1次。
9.高贵宏
高贵宏,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1997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公安局奎苏派出所。
2015年2月3日18时10分许,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公安局奎苏派出所指导员高贵宏在参加巴里坤县公安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时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往巴里坤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8时20分许,高贵宏同志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心肌梗塞、心源性猝死。
10.哈斯木·依米尔
哈斯木·依米尔,男,维吾尔族,1973年12月出生,2008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公安局察尔齐派出所所长。
2015年2月17日23时许,拜城县公安局察尔齐派出所所长哈斯木·依米尔、民警赛麦提·艾合买提在治安大清查过程中,遭遇暴徒袭击,与暴徒英勇搏斗,因寡不敌众不幸牺牲。2015年2月27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11.胡建文
胡建文,男,汉族,1987年4月出生,201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共青团员,大专学历,未授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公安局铁热克派出所民警。
2015年9月18日凌晨4时50分许,拜城县苏杭河煤矿遭遇一伙不明身份人员袭击。凌晨5时20分许,拜城县公安局铁热克派出所所长吴峰带领民警胡建文、阿不都扎衣尔·库尔班,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置过程中遭遇暴徒袭击,经与暴徒英勇搏斗,因寡不敌众壮烈牺牲。2015年12月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12.蒋载伟
蒋载伟,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1982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发区(头区)分局禁毒大队民警。
2015年2月5日6时20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开发区(头区)分局禁毒大队民警蒋载伟在值班室值班期间,突发心源性心脏病猝死。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5次。
13.柯建国
柯建国,男,族,1964年8月出生,2000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公安局九间楼派出所民警。
2015年7月23日下午19时许,乌苏市公安局九间楼派出所民警柯建国在上班期间突感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工作,遂前往乌苏市中医院就诊,经诊断病情危重,遂住院治疗。 7月25日14时55分,柯建国同志因心源性猝死、急性下壁合并右室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死亡。
14.赖海军
赖海军,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1996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
2015年10月2日晚,石河子市公安局赖海军同志送心脏病突发在押罪犯到医院急诊,经过医生诊断治疗后,准备押回看守所时,犯人趁机强行脱逃。赖海军同志奋勇追赶,在追捕罪犯途中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于 10月3日凌晨1时23分,不幸因公牺牲。
15.李前锋
李前锋,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2015年1月16日10时许,哈密市G30星星峡路段突降大雪,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哈密市公安局星星峡派出所所长李前锋带领协警驾驶三菱猎豹越野车对道路进行巡逻。当日17时40分许,车辆巡逻至G30线2878公里加850米处,因冰雪路面车辆自翻,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所长李前锋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
16.罗天勇
罗天勇,男,汉族,1992年11月8日生,2012年9月,就读于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大学期间(2012年12月)应征入伍,2014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处突一大队队员。
罗天勇同志,为人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在部队服役期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集体荣誉,训练刻苦,军事素质过硬,曾先后2次受到部队嘉奖。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秉承着军人的优良作风,政治立场坚定,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使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激情。在工作和训练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学习公安业务知识,苦练警务实战技能,短短数月就成长为特警支队突击队的训练标兵和尖刀能手,先后参与执行了新疆国际舞蹈节安保、各级领导来阿随车警卫、长途押解、“7·28”案件抓捕等多项重大勤务安保任务。2015年9月18日奉命随队前往拜城县执行搜捕任务,9月22日20时许在山中与暴徒遭遇,双方交战中不幸牺牲。
该同志于2015年12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17.马正雄
马正雄,男,回族,1967年4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初中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昭苏县市公安局看守所副主任科员。
2015年5月17日凌晨9:30分,昭苏县公安局看守所马正雄同志上班出门时突然晕倒在地,经昭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因病猝死。经审核该同志符合新民发[2014]101号文件第10条第4款规定认定为因公牺牲。
18.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
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男,维吾尔族,新疆温宿县人,1964年11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从警30年来,始终把维护祖国安全的职责放在首位,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放在首位,把维护民族团结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的革命主义立场,冲锋在打击暴恐犯罪活动的最前沿,用自己的生命和热血书写着对祖国、对人民的无比忠诚。2015年10月13日,在搜捕拜城县“9·18”暴恐案件暴徒过程中,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冲锋在前,临危不惧,为掩护人民群众英勇牺牲。2015年12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该同志曾先后获得全国打击反恐怖活动先进个人、全疆优秀人民警察、阿克苏地区政法系统十佳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19.麦合木提江·依米提
麦合木提江·依米提,男,维吾尔族,1964年3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中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公安局亚瓦格派出所民警。
2015年1月10日16时许,喀什市公安局亚瓦格派出所民警麦合木提江·依米提在上班时感觉不舒服,后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8次,个人三等功1次。
20.麦麦提明江·艾力
麦麦提明江·艾力,男,维吾尔族,1971年12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2015年11月24日18时,叶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麦麦提明江·艾力、民警吾买尔·艾力在完成和田地区案件线索核查和证据收集后,由刑警大队协警吐鲁洪·苏莱曼驾驶警车一行三人由和田返回叶城。20时左右,在国道315线和田向叶城方向2640Km处,因晚间视线不好警车与突然从路基下冲出的骆驼相撞,车辆冲下路基,造成麦麦提明江·艾力当场死亡。
21.赛麦提·艾合买提
赛麦提·艾合买提,男,维吾尔族,1984年5月出生,2012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中专学历,二级警员,生前系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公安局察尔齐派出所警务室民警。
该同志从警3年以来,始终扎根基层警务室,深入辖区开展警务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三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79起,为辖区群众解决各种生活困难16户,代办户口、身份证、流动人口居住证130余件,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协助邮寄服务47余次,收缴非法宗教宣传品70余本、管制刀具96把,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密切了警民关系,在辖区形成了严密的治安防范体系。由于各项防范工作的扎实开展,辖区的发案率大幅度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2015年2月17日夜间,在与所长哈斯木·依米尔开展入户清查时,遭遇持刀暴恐砍杀,与暴徒展开殊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中33刀英勇牺牲。
2015年2月26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5年2月27日,被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22.沙布尔江·卡米力
沙布尔江·卡米力,男,乌孜别克族,1983年10月出生,2008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县公安局麻扎派出所民警。
2015年11月11日9时许,伊宁县公安局麻扎派出所教导员沙布尔江·卡米力在办理“11·09”伊扎布特案件途中,驾驶新F9F60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温亚尔乡路段(国道218线96km+800m处)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不幸牺牲。
该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
23.塔衣尔·克依木
塔衣尔·克依木,男,维吾尔族,1976年8月出生,1994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科民警。
2015年2月9日20时15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科民警塔衣尔·克里木在接待群众时,突发心源性心脏病猝死。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2次。
24.王兵
王兵,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1994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大专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市区大队阿勒泰路中队民警。
2015年10月21日23时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民警王兵同志在高峰岗结束后下班返回家,行至单元楼2楼楼道内突发疾病不幸去世。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3次,个人三等功1次。
25.王树忠
王树忠,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托里县公安局乌雪特派出所教导员。
2015年5月18日上午11时许,托里县公安局铁厂沟派出所领导安排王树忠、张弛两名同志前往托里县公安局参加5月19日10时召开的第三期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暴恐第一现场处置专项训练活动大讲堂。5月19日凌晨01时10分左右,铁厂沟派出所所长梁春雷接到克塔高速铁厂沟交警中队电话,称王树忠驾驶车辆在沿S201线由东向西行驶至64KM+500M处时下路基自翻,造成驾驶人王树忠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6.王振华
王振华,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2012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大专学历,三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沈家沟警务室民警。
2015年6月10日凌晨0时40分,木垒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东城镇咬牙沟路段几户养蜂户被洪水围困,群众求救,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指派民警朱拉克、王振华、刘子博、协警努尔宝力•塔帕尼前往营救。朱拉克等将被困的3名养蜂群众及部分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1时20分许,转移完养蜂户,派出所又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咬牙沟路段的一家虫草鸡养殖基地遭遇洪水人员被困,朱拉克、王振华、刘子博、努尔宝力火速前往救援,车行驶至X188木西线11公里+200米处,被突然急剧上涨的洪水冲下路基。民警刘子博在湍急的洪水中抓到了一处桥墩,奋力爬上了路基才得以生还,其他3人则被洪水卷走吞没。当日2时27分,县局接到出警车辆遭遇洪水的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连夜搜救,截止6月13日早晨7时10分全部找到,民警朱拉克,王振华不幸牺牲。2015年7月3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27.邬建杰
邬建杰,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喀夏加尔派出所副所长。
2015年7月7日20时许,昭苏县喀夏加尔派出所接到有一牧民和约100只羊被困在森木塔斯河滩中请求救援的警情后,派该所副所长邬建杰带领民警及协警前往救援。到达后,邬建杰率领民警及协警在湍急的河水中排成2米一人的人墙,驱使羊群上岸。在驱赶的过程中,羊群被冲散,并将派出所两名协警撞入水中,生命情况危急。邬建杰同志将两名协警员死死抓住,顶至河岸边,但自己被河水冲走,壮烈牺牲。2015年10月13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28.肖克云
肖克云,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 2005年至2007年在新疆武警总队克拉玛依市支队服役,2012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三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参加工作3年多以来,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忘我工作的激情,以严谨务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他从难从严刻苦训练,练就“利刃出鞘、一击必中”的技能,执行任务中,他冲锋一线勇猛果敢,是战斗小组中的“主心骨”,也是冲击一线的“排头兵”。在处置拜城县“2·17”暴力恐怖事件中,担任处突中队长的肖克云带领小组,持续进行了三天四夜的搜捕行动,搜捕行程上百公里,直接参加抓捕活动40余次,搜索嫌疑人可能藏匿的房屋、羊圈、玉米草垛等场所上百处,抓获可疑人员30余人,其中骨干成员2名,发现制造刀具的据点两处,并缴获一批制造刀具原材料,为案件的后续处置及全面侦破做出了突出贡献。2015年9月18日,在处置铁热克镇矿区暴力恐怖案件中,执行搜山围剿任务的肖克云被暴徒所持枪支击中英勇牺牲。
2015年12月6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15年12月29日,被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29.吴峰
吴峰,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199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公安局铁热克派出所所长。
2015年9月18日凌晨4时50分许,拜城县苏杭河煤矿遭遇一伙不明身份人员袭击。凌晨5时20分许,拜城县公安局铁热克派出所所长吴峰带领民警胡建文、阿不都扎衣尔·库尔班,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处置过程中遭遇暴徒袭击,经与暴徒英勇搏斗,因寡不敌众壮烈牺牲。2015年12月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30.伊明江·阿比提
伊明江·阿比提,男,维吾尔族,1970年6月出生,199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民警。
2015年1月12日喀什地区国保支队民警伊明江•阿比提同志接到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帮助工作的通知后,连夜赶回喀什市。1月13日,该同志到办公室整理工作资料准备工作交接。下午17时,正在交接工作的伊明江•阿比提同志突感心脏不适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嘉奖2次,个人三等功1次。
31.尹健
尹健,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199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西三路派出所民警。
2015年9月5日上午12时30分许,石河子市公安局民警尹健在为石河子乡派出所和西三路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安装新制作的警民联系牌时,被后方加速冲行来的小型货车撞倒,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
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
32.于晨曲
于晨曲,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公安局铜镍矿派出所所长。
2015年3月6日16时40分许,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公安局铜镍矿派出所所长于晨曲同志在参加完“富蕴县公安局赴南疆跟训动员誓师大会”后返回工作岗位的途中,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引起急性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3月7日凌晨不幸牺牲。
33.朱拉克
朱拉克,男,哈萨克族,1972年8月出生,1997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大专学历,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
2015年6月10日凌晨0时40分,木垒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东城镇咬牙沟路段几户养蜂户被洪水围困,群众求救,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指派民警朱拉克、王振华、刘子博、协警努尔宝力•塔帕尼前往营救。朱拉克等将被困的3名养蜂群众及部分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1时20分许,转移完养蜂户,派出所又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咬牙沟路段的一家虫草鸡养殖基地遭遇洪水人员被困,朱拉克、王振华、刘子博、努尔宝力火速前往救援,车行驶至X188木西线11公里+200米处,被突然急剧上涨的洪水冲下路基。民警刘子博在湍急的洪水中抓到了一处桥墩,奋力爬上了路基才得以生还,其他3人则被洪水卷走吞没。当日2时27分,县局接到出警车辆遭遇洪水的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连夜搜救,截止6月13日早晨7时10分全部找到,民警朱拉克,王振华不幸牺牲。2015年7月3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新疆公安民警存在的意义,永远大于你对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