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编,简单来讲就是
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编。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
(1)参公事业编和行政编:
虽然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
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
,即
公务员制度
。
原则上,我国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
参公事业单位的存在就是一个例外。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这也不是小番茄瞎说的,有理有据哦,如图:
所以,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虽然行政编和参公事业编都实行公务员制度,但是一般具备“行政编”的工作人员都会被称为“公务员”,而具备“参公事业编”的工作人员则被称为“参公人员”。
(2)参公事业编和事业编:
虽然两者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却存在很大区别:
①人事管理制度:
参公事业编我在前面已经说了,实行的是公务员制度,而普通的事业编则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
招录、晋升、薪酬、退休、养老
等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
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小番茄只给大家讲
讲在
招录
制度方面的不同:
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人员招录必须遵守《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考方式
一般
比较固定
,笔试:行测+申论,面试:结构化或无领导。
而事业单位的
招考方式一般
不固定
,或者笔试(笔试类型一般形式多样,各单位出题类型都不同)+面试,又或者免笔试直接面试(如硕博人才引进计划:中山“333”人才引进计划。)。
②资源享有方面:
参公事业单位与一般事业单位在享有的资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通过参公管理身份的确立,能够增强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开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二,参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类同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例如,参公人员基本可以无障碍地在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之间进行交流,从而有较大职业发展空间。因此,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非常希望纳入参公管理。
(3)符合参公的事业单位类型很多:
主要是根据三个文件来规定哪些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①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2006年9月20日颁布):
a
、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机关(6个):中央党校、中央编译局、中国外文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注: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等四个单位内部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实行参照管理。)。
b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8个):中国地震局及其省级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及其市(地)级以上垂直管理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注:其中,国家行政学院内部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实行参照管理。)。
c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d
、国务院组成部门代管或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机关(2个):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
②《关于将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2008年颁布):
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管理的意见》(2008年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