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可以
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向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个工作日内
,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
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
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
两种。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需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缴费比例规定不同。
可以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自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即可去地当社保局申请办理。
非当地城镇户籍居民,没有工作单位,则不能在当地申请社保自缴费,
只能通过就业单位参保缴纳社保
。
或寻找单位挂靠,通过挂靠单位代缴社保
。
需要注意的是,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
,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因此,
离职创业者要想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就要记得以个人形式继续缴纳养老金。
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