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谌旭彬
中文互联网乃至整个中文知识界对“东林党”的责备,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东林党专注党争,只批评不建设,批评多集中在在道德层面。相比之下,阉党是实干家,阉党延缓了明帝国的崩溃。
(2)东林党人借讽议朝政、评论官吏之名,行包庇地主,为富商巨贾争利之实,实质上是大地主,大商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对饥荒灾民的悲惨现实视而不见,一味阻挠朝廷征收商税矿税,。
(3)东林党不考虑国家前途,以道德为出发点,为了反对而反对,决不妥协。国本之争,考察任用官员之争,抑制矿监税使……,一言不合就杯葛。好比一个班级,一小撮学生总是反对大多数学生同意的活动,抵制加捣乱,导致班级活动不能展开。
这些批评,全部与史实不符。
反对考成法
是在反对
暴政
祸民
责备东林党以道德为标榜、为了反对为反对,一条所谓的重要“证据”,是他们反对“考察任用官员”的改革措施。
这纯属对史实缺乏最基本的了解,而产生的胡说八道。
所谓“考察任用官员”的改革,指的是张居正执政时期搞的“考成法”。
按照张的设计,巡抚、巡按的工作有问题,由六部进行考察揭发;六部、都察院的工作有问题,由六科进行考察揭发;六科的工作有问题,由内阁进行考察揭发。月有月考,年有年考。
这种“考成法”,披着“绩效考核”的外衣,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言路打压机制”。
六科言官原本拥有超然地位,负责监督朝政,甚至可以封驳诏书,对皇帝的不合理决定行使拒否权(尽管事实上很难办到)。御史是皇帝耳目,代皇帝对国家的行政、司法、人事进行全面监察。
通过所谓的“绩效考核”,“考成法”取消了六科言官和御史的独立性,将他们的命运牢牢控制在内阁手里(也就是内阁首辅张居正自己手里),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体制内的批评之声被全面压制,张居正实现了以自己为核心的一言堂。
张居正搞“考成法”压制体制内言论自由之时,东林党尚未成型
(其成型时间,大致在万历十年~万历二十年之间)
,东林党日后的领袖人物,如顾宪成、赵南星、邹元标、高攀龙、李三才等,也尚未成为朝堂上有影响力的人物
(要到万历三十年左右,他们开始以东林书院为据点,聚集同道批评朝政,才算形成了一股重要的舆论力量)
,但他们不惧后果,针对“考成法”,已有相当严厉而精准的批评。
比如,万历四年,巡按御史刘台不堪言论压制,上疏点名批评张居正。刘台说,按照旧制,内阁是皇帝的顾问,言官拥有批评朝政的自由;考成法推行后,言官的命运被内阁控制,“凡在外巡按御史,垂头丧气”,张居正用“升迁之速”(快速升官)来诱惑六科言官,用“考成之迟”(考核不达标)来恐吓六科言官,如此体制之下,“谁肯冒锋刃舌爵禄,而尽死言事哉!”谁还敢直言无忌监督、批评朝政?
等待刘台的,是削籍、流放和突然暴毙。
再如,万历五年,张居正之父去世。按规定,张必须卸任内阁首辅职务,回家服丧。已被整得服服帖帖的言官们,迎合张居正的意志,群起鼓噪对张实施“夺情”(张不用卸职,也不用回家服丧)。只有翰林院的吴中行、赵用贤,和刑部的艾穆、沈思孝、邹元标,敢于站出来表达反对意见,强调制度必须遵守。
这种反对,并非针对张居正做道德层面的苛求。邹元标们所期望的,是借此机会,迫使张居正离开内阁,进而终止残暴的“考成法”
——除了迫害言路,张居正的“考成法”也对民生造成了巨大伤害。邹元标在奏折里,以刑部事务举例:
“先时决囚,初无定额。居正任事,限各省决囚有定数,以致首鼠私窜者,欲盈其数以免罚,有滥及无辜者矣。”
大意是:
以前判决罪犯死刑,没有数量上的要求。张居正搞“考成法”,给各省下达具体的死刑判决指标,完不成就要受罚。各省为了凑足死刑犯数量,只好滥杀无辜。
此种祸害,在所谓的“张居正变法”期间,遍及社会的各个角落。其中最严重者,莫过于
地方官员在执行“丈量田亩”的工作时,为了应付“考成”,普遍采用短弓,以求增加丈量所得的田亩数;田亩虚增后,民众需要缴纳的赋税变多,但实际产出并未提升,地方官员需要根据丈量结果完成征收钱粮的“考成”,只好加大横征暴敛的力度;……
于是乎,国库充盈,民不聊生。
与残暴的皇权代理人张居正作对,结局可想而知。等待吴中行、赵用贤的,是廷杖六十,赶出京城;等待艾穆、沈思孝的,是廷杖八十,囚狱三日,流放边疆;等待邹元标的,是廷杖八十,流放贵州,落下终身残疾。
张居正死后,“考成法”被废除,但“体制内批评”的通道并未重新开放。明神宗下达诏书,勒令百官在提意见时必须遵守两条规矩:
(1)“止及所司执掌”,只许就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发表意见;
(2)“听其长择而进之,不得专达”,所有意见必须经过有关机构的筛选,不许直接拿到朝堂上、拿到皇帝面前讨论。
这是换了一种形式,继续全面封杀“体制内批评”。
小部分体制内有理想的知识分子(如顾宪成、赵南星),冒着被廷杖、被流放的高风险,抗议明神宗的这两条规矩。自然,和当年反对“考成法”相似,除了招来皇权的报复,这种抗议没有产生任何效果。
反对矿税
是在反对皇权肆虐
中文知识界责备东林党最最核心的理由,是说他们不顾国家战事(万历三大征)的开支需求,站在东南地主、富商的立场,代表他们的利益,反对朝廷征收商税,反对朝廷的矿监政策,不惜把沉重的负担压在贫苦的农民身上。
亦即:东林党是一群把个人利益、阶级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伪君子。
这同样是对史实缺乏最基本的了解,而产生的胡说八道。
所谓朝廷派遣矿监、征收商税,指的是始于万历二十四年、荼毒天下百姓至深的“矿税之祸”。这一年,明神宗派遣大批太监,分赴各省,督办开采金银矿、设置征税新关卡。
这是皇权在官僚系统之外,另造了一套新的敛财系统。
明神宗对外公开宣称,这套新的敛财系统,是为了应付“三大征”(宁夏用兵、朝鲜用兵、播州用兵)与皇宫三殿失火重修。实际上,这套新敛财系统,只是为了满足明神宗个人的穷奢极欲。
试举几例
(不耐者可跳过)
:
饮食方面。
嘉靖时代,光禄寺
(主管皇帝饮食)
的开支曾减至每年白银17万两,张居正执政时,一手着力搜刮民财,一手抑制皇权的铺张浪费,曾将光禄寺的年费压缩至“十三四万”。明神宗亲政后,其私欲如脱缰的野马,难以遏制。光禄寺的年费迅速翻倍,增至“二十六七万”。
金银珠宝方面。
嘉靖时代,云南每年需要向皇帝缴纳贡金2000两,万历二十年,将标准一口气提升至5000两,云南产金有限,地方政府没有办法,只好向川陕等地采购,每两黄金的采购成本高达10两白银(不包括黄金本身的价格)。万历十四年,明神宗曾一次性花费超过19万两白银,用来购买金珠宝石;万历二十六年,明神宗买珠宝耗费了40万两白银;万历二十七年,因皇室的珠宝采购量太大,京城的珠宝供应出现断裂,户部无法购足规定量,只好去黑市按“增五六倍”乃至“二十倍”的价格采购。
排场方面。
明神宗同母弟潞王大婚,耗金3869两,青红宝石8700块,各样珍珠85000余颗,珊瑚珍珠24800余颗。户部不堪重负,请求稍减,遭明神宗痛斥驳回,最后共耗银88000余两。明神宗同母妹瑞安公主出嫁,向朝廷索要“各色金2300余两”(后因户部实在拿不出来,减去三分之一),珠宝无数。明神宗长公主婚礼,朝廷耗银12万两;七公主婚礼,神宗向朝廷索银数十万两,户部拿不出钱,一再力争,最后按长公主的旧例,也耗银12万两。明神宗之子瑞王婚礼,耗银18万两;福王婚礼,耗银超过30万两;惠王、桂王婚礼,正值辽东战事紧张,国库空虚,朝臣请求将耗费降至“七万金”,明神宗强硬拍板,要求朝廷必须拿出“十四万金”。
布匹瓷器方面。
丝织品:万历九年,明神宗向苏杭地区索要15万套匹;万历二十七年,索要41900余匹;万历三十二年,索要26000余匹;万历三十八年,索要4万套匹。羊绒袍服:万历二十三年,明神宗向陕西索要74700匹(折合银价160余万两),每年按4000匹的数量进呈。瓷器:万历十年,明神宗向江西索要瓷器96600多件;万历十九年,又索要15.9万余件,稍后有增派8万余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种种需索,其运输之费,往往远大于制造之费,自山西潞安,将价值110两银子的砂器运到京城,需耗资2833两白银,是砂器本身成本的25倍有余。
土木建筑方面,明神宗同样丧心病狂,毫无节制。
下面这张表格,只是一份不完全统计: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这张表格中的土木工程,许多绵延数年乃至十数年,但统计时一般只以其启动时间为标准(个别以竣工为标准)统计一次。简言之,明神宗亲政之后,每一年都在大兴土木。
另外,因史料所限,表中大多数工程的具体耗银缺少数据,但参照其他类似工程,不难揣知其大体情况。比如,万历十二年修慈宁宫耗银15万两,则其后相似的宫殿建造,可参考这个数据;万历十三年修潞王府第耗银30万两,则其后修福王府、惠王府、桂王府等,多半要远高于这个标准(明神宗更宠爱福王)。
另外,木料、石料方面的采伐费用,并未体现在上述表格之中
(因这方面的费用,多摊派给了地方政府,而户部、工部的奏折向明神宗诉苦时,往往只关注本部门的耗费)
。明神宗对木料、石料的规格要求极高(木料非深山之中的楠杉大木不可),地方政府因之苦不堪言。比如,
万历三十一年筹划修筑三大殿,明神宗摊派给贵州的任务之一是“采办楠杉大木”12298根块,合银107万余两。摊派给湖广的楠杉任务,合银约420万两,湖广、贵州、四川被摊派的楠木任务,合计约930余万两白银。
另另外,上述针对地方政府的摊派,其统计数据官方是按照官价来做的。地方官府摊派到民间,实际耗费往往是官价的数倍乃至十倍以上。
万历二十五年,刑部侍郎吕坤上奏披露,采伐巨木一根,“官价虽云千两”,但运到京城,民众的实际消耗,“费不止万金”。
明朝本有制度,宫廷每年有一百万两金花银的进项(明神宗亲政后又强迫户部另增20万两)。但明神宗如此挥霍无度,一百二十万两金花银,往往仅够其开支两三个月,剩下的私欲黑洞,就只能靠挪用国库来填补。但国库也经不起明神宗折腾,张居正致力搜刮近十年,其死之日国库存银有近千万两,仅仅过了五、六年,这近千万两白银就已消耗一空。
于是,万历二十四年,丧心病狂的明神宗,决定以三大征
(万历二十年宁夏用兵、朝鲜用兵、万历二十七年播州用兵)
为借口,派出宦官为矿监、税使,绕过官僚系统,由皇权直接向民间进行搜刮。仅仅三年时间,明神宗就利用太监,就建立起了一张覆盖全国的敛财网络,史称“矿税之祸”。
矿监的职责,是代表皇权监督民众开采金、银矿。具体敛财办法有二:
(1)皇权一分钱不出,民众负责所有成本及开采工作,地方官府负责调兵防护(亦即武力控制)。开矿所得,由皇帝和百姓五五分配。
(2)宦官只对明神宗负责,只在乎每年能拿到多少金银,对探查矿洞毫无兴趣,为了完成皇帝交下的任务,他们更热衷于把敛财额度直接摊派给地方,不管地方是否有金银矿,是否开采顺利,都要如数向宦官们缴足敛财额度,来一个旱涝保收。
税使的职责,是代表皇权直接向民间征收法外之税。具体办法有三:
(1)在原官僚系统控制的税卡之外,另增由宦官控制的税卡,南直隶巡抚刘曰梧曾上奏痛陈,宦官们来了之后,自己的辖区内,商人携带货物,一天之内要经过五、六处税卡。北直隶的通州,税卡更增至数十处。
(2)巧立名目,增加税种。养鸡有鸡税、养猪有猪税,过路有过路税,落地有落地税,不产鱼的地方,也要交鱼税。
(3)直接把敛财额度摊派给地方大商户,不管商业是否繁荣,不管具体营业额,大商户必须按期如数向宦官们缴足敛财额度。
至于宦官及其爪牙敲诈勒索让人家破人亡,自然更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自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这些宦官们每年向明神宗进奉白银约171万两,黄金约3600两。宦官及其爪牙所得,约为进奉给明神宗的3~10倍。
如派往广东的税使宦官李凤,将所征敛的白银51.7万余两据为己有,另搜刮了不计其数的珠宝。派往山东的矿监陈增麾下的一个参随程守训,被查抄时搜出“违禁珠宝及赇银四十余万(两)”,派往山东的税监马堂,七年时间里,隐匿税银130余万两。
矿监税使横行天下,皇帝肥了,宦官及其爪牙也肥了,惟独民不聊生。
按大学士沈鲤的说法,是“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皆倾,商农交困”。按直隶巡抚刘曰梧的说法,是“民间之皮毛穿、膏脂竭矣”。按辽东巡按萧淳的说法,是“辽东……十室九空”。按陕西巡按龙遇奇的说法,是“坐括(陕西)民脂一百四十余万,民间皮肉俱尽”。按户部尚书赵世卿的说法,是商业萧条,家家户户关门大吉。比如,税使到任不足两年,河西务的160余家布店,只剩下30余家,临清关伙商38人,只剩下两人;段(缎)店32座,关门21家;布店73座,关门45家;杂货店65座,关门41家。
民不聊生,自然就会有民变。
万历二十七年,临清民众纵火焚烧了税监马堂的衙门。同年,湖广民众扔砖放火,欲与坐地敛财的宦官陈奉同死。万历二十九年,民众又包围陈奉的衙门,将其爪牙十余人投入江中。同年,苏州织工两千余人暴动,攻击了坐地敛财的太监孙隆,其爪牙黄建节被击毙,并焚烧了多名孙隆爪牙之家,孙隆本人连夜逃往杭州。万历三十年,江西民众反抗宦官潘相,将他的爪牙陆泰打了个半死。万历三十四年,云南军官贺世勋等人不堪宦官杨荣的暴虐,聚众数千人,将杨荣杀死,将其住宅付之一炬。万历三十六年,辽东屯垦的军队不堪宦官高淮剥削,歃血为盟,欲杀死高淮为民除害。万历四十二年,福建民众万余人,攻击了宦官高寀的住宅。……
以上种种暴动,丝毫未曾动摇明神宗的“矿监税使”政策;所有参与暴动的领头人物,均被明神宗严旨捕获杀害。
皇权残暴如斯,才有了东林党人针对“矿税之祸”的冒死批判。
比如,李三才在奏折里强调,百姓是“人主之主”,是高于皇帝的存在,痛骂万历储存黄金珠玉“高于北斗”,却无视民众家中已经连“糠粃升斗之储”皆无。田大益骂明神宗误入歧途,嘴上说着爱国爱民的漂亮话,实际上“内库日进不已,未尝少佐军国之需”,钱全进了个人私库,从不用在国事之上,并警告他,一味“以金钱珠玉为命脉”,长此以往,“家之盈者,国必丧”,如此疯狂地把天下之财往自己家里搬,国迟早要亡。魏允贞直接骂万历“爱贤士不如爱珠玉锦绮”。……
对这些批评,明神宗一律斥之为“卖直”——你们动机不纯,攻击皇帝的目的,是为了树立你们自己的道德高度——然后对批评者或无视、或廷杖、或流放、或残杀。
这种不问是非、只问动机、乱扣帽子的诛心手段,可谓无耻至极。遗憾的是,今人评价东林党,却又有意无意把明神宗的无耻手段重新捡了起来,胡说什么东林党是“道德控”、“不干实事”……
体制内批评毫无成效。万历三十年前后,顾宪成等知识分子,开始以东林书院为据点,集结在野人士,对朝政做在野品评,成为了一股不容忽视的舆论力量。
东林书院的影响力,实际上也是时代进程的产物。这个时代进程,至少包括两个方面:
(1)先有祸国殃民的暴政,后有知识分子出来为民请命。
张居正时代的暴政以“考成法”为核心,知识分子的批判也就集中在“考成法”;万历亲政后的暴政以“矿税”为核心,知识分子的批判也就集中在“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