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3)》从服务当事人、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监督制约、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四个方面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价。
长春中院在全国50家评估的中级法院中排名第4位,连续8年位列全国中院前十位。
长春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将司法公开融入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不断健全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全面提高诉讼服务品质,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长春中院坚持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深度融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公开期待与法院公开工作紧密衔接。全面公开诉讼须知、文书样式、诉讼服务小工具等便民信息,把便利当事人融入诉讼服务每一个环节。及时公开审判流程、庭审过程、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提升当事人满意度。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健全“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国通办”的诉讼服务体系,服务内容细化为8大类48项诉讼服务,全部实现“掌上办”新常态,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41594件,全域通办5201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出台《解决“见法官难”工作方案》,增设“联系法官”服务专线,打造群众诉讼前端统一接收,法官后台分类办理的“接、转、办、督”四位一体工作新模式,处理事项3540件,经验做法在全省法院推广,切实解决“当事人联系法官难”问题。
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服务群众为导向”的司法公开体系,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效促进司法公平正义。长春中院修订《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审限进行动态监管,将延审、扣审、中止、转变审理程序等流程信息及时推动当事人,确保程序公正。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与判后释明,针对全市法院判后释明落实情况研讨分析,常态化开展文书质量自查与筛查,杜绝低级错误、敏感信息不当公开,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服判息诉水平,确保实体公正。深度健全以“四全”促“四新”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绘就“法官专注审判主业、集约人员专精辅助事务、审判质效持续提升”新图景。为加快推进长春法院审判工作由“效率型”向“效益型”实质转型,坚持每月一次“态势分析”与“数据会商”,促进审判执行效率、质量、效果全面提升。
全面坚持司法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全市法院依托门户网站、司法公开网站、诉讼服务网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积极展现长春法院审判执行、司法宣传等各方面工作信息,不断增进人民群众法治共识、培育司法信任。全力推进打造“工作精品”,强化精品培育意识,建立两级法院精品工程领导工作小组,主动公开优秀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等,实现长春地区优秀调研成果、宣传作品、司法建议、裁判文书、庭审等全面开花结果。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司法公开网,主动公开信访、督察联系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见证执行,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面复率达100%。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举办公众开放日119次,选任专业化人民陪审员156人,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活动1309人次,“七走进”普法2325场,489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全面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能动履职,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在门户网站与司法公开网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常态化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长春中院出台多份文件,为企业保供稳链、稳产满产、风险管控和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与市工商联共同召开首届“法企共建”联席会,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具体举措32项,畅通民营企业维权解纷渠道,积极回应民营企业期待。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企业调研走访,精准回应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通过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模拟法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增进与企业互动交流。发布典型案例、白皮书、优秀文书、优秀庭审、优秀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长春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制约监督、服务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持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