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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清: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是宋朝君臣的共识|202412-90(总第2938期)

宋史研究资讯  · 公众号  ·  · 2024-12-22 18:00

正文

感谢张希清老师赐稿
原文载《社会科学战线》2024年第10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是宋朝君臣的共识

文  / 张 希 清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摘  要】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之说由来已久。最早大概见于汉宣帝(前74—前49在位)所说“与我共此者,其良二千石乎!”汉宣帝这里说的“共此”就是“共治天下”。在宋朝之前,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一语尚不常见。随着士大夫主体意识的逐步觉醒,北宋中期出现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和政治局面。其中范仲淹关于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言论最多,其文集中至少有十次之多。宋太祖说:“国家设科取士,本欲求贤,以共治天下。”宋仁宗也说:“凡尔守令师帅官,吾所以共治天下者也,岂不念此!今吾将重申之。”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已经成为宋朝君臣的共识。

【关键词】 宋朝  士大夫  天子  共治天下  共识


近三十多年来,专门讨论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论著,大概始于暨南大学教授张其凡(1949—2016)的《北宋“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略说》 和《“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 。他认为:“‘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可说是理解宋代官僚体制的一把钥匙。” 他引用南宋理宗朝监察御史洪咨夔(1176—1236)上疏“臣历考往古治乱之原,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 之言,指出:“其意为:最高立法权及最终裁决权在皇帝手中,而最高行政权则由宰相掌握;皇帝不能侵犯宰相的行政权,宰相亦不能篡夺皇帝的立法权。宋代的皇权与相权,正是通过这种形式,实行着‘共治’。” 此后,河南大学教授程民生在《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一文中指出:在宋代,“一个新的政治理论应运而生,其要害即与皇帝共天下。这就是宋代士大夫政治的特点。”  2002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荣誉讲座教授余英时(1930—2021)在《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中指出:“士大夫与皇帝同治天下是宋代政治文化中一大特色。” 2005年,日本学习院大学研究员王瑞来在《宋代士大夫主流精神论——以范仲淹为中心的考察》 中;2006年,北京大学教授邓小南在《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中,都从文彦博的“为与士大夫治天下”谈到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2007年,我在《“以天下为己任”——范仲淹为政之道研究之一》 中,也从范仲淹的为政之道谈到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2020年,浙江大学教授何忠礼在《论宋代士大夫的“共治”意识》 中,也谈到了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问题。现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进行一些比较系统、深入的论述。首先是,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已经成为宋朝君臣的共识。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教正。

一、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渊源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之说由来已久。所谓“士大夫”,《周礼正义》七十四《冬官•总叙》云:“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或坐而论道,或作而行之……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郑玄(127—200)注“王公”曰:“天子诸侯”;注“士大夫”曰:“亲受其职,居其官也。” 可见,春秋时期的“士大夫”就是指居官有职位的人。《资治通鉴》卷二八八载:“士大夫往往有自汉兴至亡不霑一命者。” 由宋入元的史学家胡三省(1230—1302)注曰:“此所谓士大夫,指言内外在官之人。”可见,汉代的“士大夫”也是指“内外在官之人”,这应该也是宋元人的看法。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就是士人出身的官员与天子“共治天下”。
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意识,大概起源于汉高祖刘邦(前206—前195年在位)。《汉书·高帝纪》载:
十一年(前196)二月,诏曰:“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此即为汉高祖刘邦著名的《求贤诏》。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他深知是贤士大夫帮助他平定天下,建立了汉朝;要保持汉朝长治久安,也必须贤士大夫帮助他一起治理天下。所以,特颁诏书,诚招贤士大夫,任以官职,与之共治天下。
天子与士大夫“共治”一语大概最早源于班固(32—92)的《汉书》。其卷八《宣帝纪》载:
[元康]二年(前64)春正月,诏曰:“《书》云:‘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称朕意,朕甚愍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

《汉书·循吏传·序》云:
及至孝宣,由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自霍光薨后,始躬万机,厉精为治,五日一听事,自丞相已下各奉职而进。及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质其言,有名实不相应,必知其所以然。常称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汉宣帝(前74—前49年在位)所说“与我共此者”之“此”,即指“政平讼理”,亦即“治天下”,也可以说是“与我共治天下者”。《晋书·范宁传》载晋孝武帝诏曰:“汉宣云:可与共治天下者,良二千石也。” 《晋书·刘隗传附刘波传》所载刘波的上疏中,即直接写作:“昔汉宣有云:‘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而“共治天下”一词大概最早见于东汉王充(27—约97)《论衡·刺孟篇》所云:“始于文王,而卒传于武王;武王崩,成王、周公共治天下。”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大概始于春秋时期。东汉何休(129—182)《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庄公元年》亦云:“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
“共治天下”亦称为“共理天下”。东汉阳嘉二年(133)地震,顺帝(125—144年在位)下诏问“当世之弊,为政所宜”,李固(94—147)对曰:“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譬犹一门之内,一家之事,安则共其福庆,危则通其祸败。”
魏晋南北朝时,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则始见于曹操(155—220)的《求贤令》。《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
(建安)十五年(210)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北魏太和元年(477)正月辛亥,孝文帝(471—499年在位)亦下诏曰:
今牧民者,与朕共治天下也。宜简以徭役,先之劝奖,相其水陆,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

《魏书·肃宗纪》载:

正光元年(520)五月癸未,诏曰:“攘灾招应,修政为本,民乃神主,实宜率先。刺史守令与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视民如伤。”

隋唐五代时期,君臣也多有谈论“共治天下”者。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吏部尚书韦世康(531—597)请求退休,隋文帝杨坚(581—604年在位)说:“朕夙夜庶几求贤若渴,冀与公共治天下,以致太平。今之所请,深乖本望,纵令筋骨衰谢,犹屈公卧治一隅。” 于是出拜荆州总管。仁寿四年(604)七月丁未,隋文帝崩于大宝殿,其《遗诏》亦曰:
皇太子广,地居上嗣,仁孝著闻,以其行业,堪成朕志。但令内外群官,同心戮力,以此共治天下,朕虽瞑目,何所复恨。

《隋书·炀帝纪》亦载:
大业三年(607)四月甲午,诏曰:“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邦,何尝不选贤与能,收采幽滞。……朕负扆夙兴,冕旒待旦,引领岩谷,置以周行,冀与群才共康庶绩。……凡厥在位,譬诸股肱,若济巨川,义同舟楫。……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

此为隋炀帝(604—617年在位)的举士诏书。“冀与群才共康庶绩”即希望与士大夫“共治天下”。隋朝两代皇帝都认为天子应该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在唐朝,“共治天下”一词因避唐高宗李治名讳,后亦作“共理天下”。如王方庆(?—702)《魏郑公谏录·对为政之要务全其本》云:
太宗(618—626年在位)与贵臣宴于丹霄殿,谓群臣曰:“为政之要,务全其本。若中国不静,远夷虽至,亦何所益?朕与公辈共理天下,今中夏乂安,四方静肃,并由公等咸尽忠诚、共康庶绩之所致耳。朕实喜之。”

又如武则天(684—705年在位)时,陈子昂(661—702)上疏曰:

伏惟陛下当今所共理天下欲致太平者,岂非宰相与诸州刺史、县令邪?陛下若重此而理天下乎?臣见天下理也;若陛下轻此而理天下乎?臣见天下不得理也。何者?宰相,陛下之腹心;刺史、县令,陛下之手足,未有无腹心、手足而能独理也。

宋敏求(1019—1079)《唐大诏令集·察访刺史县令诏》亦云:
汉宣帝云:“与我共理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固知方岳之任,足以委黜陟之权矣。

《全唐文》卷三四六、刘长卿(726—786)《仲秋奉饯萧郎中使君赴润州序》云:

皇帝临轩旰食,忧济在人,择良二千石,与之共理。民有疾苦,得以安之;吏有侵渔,得以去之。为风化之本,系黎元之命,不亦难哉!

由此可见,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理念和说法由来已久。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是有历史渊源的。

二、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是宋朝君臣的共识

宋朝随着士大夫主体意识的逐步觉醒,在“君权神授”观念淡薄,儒学复兴、政治文化回向“三代”,庞大的科举出身士大夫群体崛起,政治文化政策宽松与“以天下为己任”士风盛行,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政治制度架构基本形成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和政治局面。在北宋之前,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一语尚不常见,到北宋中期之后,才开始多起来。如在真宗(997—1022年在位)朝,咸平二年(999)三月,朱台符(965—1006)《上真宗应诏论彗星旱灾》云:“刺史、县令,亲民之官,有民人焉,有社稷焉,盖三代之诸侯也。故汉宣帝曰:‘与我共治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景德四年(1007),昇州(治今江苏南京)知州张咏(946—1015)在《昇州到任谢表》中说:“伏惟皇帝陛下,恭己临朝,推诚接下,英断比于太祖,宽仁类于太宗。谓选能为共治之资,则恭行采录;谓节用为恤民之本,则慎乃盘游。” 大中祥符五年(1012),龙图阁待制张知白(961—1028)上言:“《汉史》载宣帝为明盛之主,美其任人责成,知王道之根本,常曰:‘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斯言也,传示不朽,后之人孰不称颂哉!” 翰林学士杨亿(974—1020)《代三司刘密学谢表》云:“伏念臣早尘官牒,莫振时名,爰自先朝谬升通籍,尝出司于漕挽,亦共治于方州。无心计以可称,惟诏条之是守。” 右正言夏竦(985—1051)所进《议选调》策云:“国家膺天成命,司牧元元,分命庶官,共治天下。” 其《择牧守奏》亦云:“伏以今之牧守,当古诸侯,权有生杀,祀有社稷。其人存则王泽下流,天时无害,庶官各守其序,庶民不迁其业。……故国之股肱,莫先其任。汉宣帝有言曰:‘与我共治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在仁宗(1022—1063年在位)朝,胡瑗(993—1059)所撰《周易口义》曰:“有孚吉者,言六五以柔顺之质,委任九二刚明之臣,与之共治天下,当绝疑忌之心,以信相待,则兴治之功毕,而终获其吉也。” 蔡襄(1012—1067)所撰《梁适母追封安国太夫人阎氏可追封□[唐]国太夫人制》云:“敕:进登宰路者,所以共治天下。而于其家必极褒崇者,非特慰夫幽途,亦以伸人子之荣遇也。” 皇祐四年(1052),包拯(999—1062)上《请选用提转长吏官》疏云:“昔汉宣帝曰:‘与我共理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盖刺史、县令,耳目接于民事,政令所出,惨舒攸系。” 李觏(1009—1059)《安民策第五》云:“夫郡守、县令,吾民之司命也。汉孝宣与良二千石共治,显宗谓‘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岂徒语哉!”
而范仲淹(989—1052)在宋朝士大夫中言“共理天下”者最多,其见于《范仲淹全集》者,至少不下于10处。如天圣三年(1025)四月,他在《奏上时务书》中说:“臣又闻先王建官,共理天下,必以贤俊授任,不以爵禄为恩。故百僚师师,各扬其职,上不轻授,下无冒进。此设官之大端也。” 又说:“自古帝王,与佞臣治天下,天下必乱;与忠臣治天下,天下必安。” 天圣五年(1027),他在《上执政书》中说:“某窃览前书,见周汉之兴,圣贤共理,使天下为富为寿数百年,则当时致君者功可知矣。” 又说:“某又观今之郡长,鲜克尽心。……苟且之弊,积习成风。俾斯人之徒共理天下,王道何从而兴乎!” 天圣八年(1030)四月,他在《上资政晏侍郎书》中说:“盖闻昔者圣人求天下之言,以共理天下,于是命百官箴阙,百工献艺,则大臣小臣无非谏也。” 天圣八年五月,他在《上时相议制举书》中又说:“后世圣人开学校,设科等,率贤俊以趋之,各使尽其心、就其器,将以共理于天下。” 庆历三年(1043)二月,他在《论转运得人许自择知州奏》中说:“内[外]官虽多,然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唯守宰最要耳。” 庆历三年九月,他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又说:“臣闻先王建侯,以共理天下。今之刺史、县令,即古之诸侯。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实系其人。故历代盛明之时,必重此任。” 他在《六官赋》中说:“今国家博采遗贤,陟明多士,将五帝以齐迈,命六官而共理。” 庆历五年,他在《谢转给事中移知邓州表》中也说:“臣敢不寅奉朝经,躬修民政?孜孜共理,少望于前贤;蹇蹇一心,无忘于大节。” 皇祐元年(1049),他在《杭州谢上表》中又说:“虽辽隔于明天,亦荐分于善壤。共理吴会之域,奉扬唐虞之风。”
在神宗(1067—1085年在位)朝,也有不少言及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者。如熙宁八年(1075)十月,张方平(1007—1091)上言:“昔尧舜之为君,选于众,举十六官,而与皋、夔、稷、契共治天下,犹且明四目,达四聪,而后能协和万邦。虽大圣贤,未有一人之心力而可以成天下之务也。”
在哲宗(1085—1100年在位)朝,右正言王觌(1036—1103)上言曰:“人主所与共理天下者执政大臣,而治乱安危之所系也。”
在徽宗(1100—1125年在位)朝,李若水(1093—1127)《上何右丞书》说:“夫人君之所以治天下以有民,所以共治以有士。” 等等。
至南宋,谈论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者就更多了。如两宋之际的宰相李纲(1083—1140)《用人材以激士风札子》说:“臣闻人主所以共治天下者,莫先于人材;所以陶成天下者,莫先于士风。” 再如两宋之际的陈渊(?—1145)则说:“夫士大夫,天子所与共理者也。” 高宗时,李光(1078—1159)《应诏论盗贼事宜状》云:“守令,民之父母,所与陛下共治天下者也。守令得人,则刑政必清,差科必平;冤枉有所申诉,奸赃有所畏戢;朝廷之德音必达,百姓之疾苦必闻。如此,虽驱之使为盗,不从也。” 胡宏(1106—1162)《上光尧皇帝书》云:“夫与亲民者,莫如郡县之官,天子所与共治天下者也。今类皆以干逐废弃者居之,岂为民父母视民如伤之意哉?” 南宋人王质(1127—1189)《兴国军大冶县学记》云:“天子非人才无与共治天下。人才也者,其源在乡,其流在郡,其归在朝廷。” 其“共治天下”者不限于士大夫,而是更加宽泛,以至于扩大到“士”和“人才”了。宁宗庆元五年(1199),魏了翁(1178—1237)《御策一道》云:“今日之天下,陛下与守令共治者也。得一贤太守,则十万户受其福;得一贤令尹,则万家之县蒙其利。” 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刘克庄(1187—1269)进太祖宴紫云楼故事说:“陛下视邦选侯尤不轻畀,偏州小垒以必朝辞,岂不欲得良二千石与之共理乎!” 理宗宝祐二年(1254)董槐(?—1262)进参知政事,上疏请行,顿重兵夔门以固荆、蜀辅车之势,诏报曰:“腹心之臣,所与共理天下者也,宜在朝廷,不宜在四方。”  度正《送黄侍郎序》云:“本朝之有天下也,太祖、太宗虚己用人,收揽豪俊,与之共治。” 度宗时,端明殿学士牟濴《进王岩叟上哲宗论求贤当去六蔽故事》曰:“贤者之欲得君行道,亦犹人主欲得贤以共治也,患不能自达尔。”
“共治天下”有时亦作“共天下”“同治天下”“共为天下”“共天下事”“共天下之治”,如北宋节孝处士徐积(1028—1103)所撰《策问》说:“天子之所与共天下者,其人皆出乎士也。士之所以致业于君,致功于民,其道皆出乎其所学也。” 钦宗时陈公辅(1077—1142)上言:“臣闻天子所与共天下者,七八大臣。得人,则朝廷正,百官治,海内和平,四夷效顺;苟非其人,天下不安,岂可不论哉?” 此处的“共天下”即“共治天下”。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1033—1107)解《尧典》“克明俊德”说:“帝王之道也,以择任贤俊为本,得人而后与之同治天下。” 程颐认为,与士大夫“同治天下”乃是“帝王之道”。神宗熙宁三年(1070)四月甲申,司马光(1019—1086)对神宗说:“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1021—1086)、韩绛(1012—1088)、吕惠卿(1032—1111)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也。陛下岂能独与三人共为天下耶?” 此“为”意为“治”,“共为天下”亦即是“共治天下”。熙宁十年十月,彭汝砺(1047—1095)上言:“今陛下所与共天下事者,惟一二执政之臣,所以是非可否,都检正或参焉。” 元祐元年(1086)闰二月辛亥,左司谏王岩叟(1044—1094)对哲宗说:“臣窃以陛下所与共天下之治者,惟二三执政大臣而已。得其人,则陛下不劳而天下蒙福;非其人,则天下受敝而陛下独劳。” 元祐三年殿试覆考官毕仲游(1047—1121)在《理会科场奏状》中说:“异日设官分职,凡所与共天下之治者,必多由科举而进,非细事也。” 彭汝砺、王岩叟、毕仲游所说的“共天下事”“共天下之治”亦即是“共治天下”。
“共天下”还有另外一层涵义,即“共有天下”、“共享天下”。如《史记·项羽本纪》载:“汉五年,汉王乃追项王至阳夏南, 止军,与淮阴侯韩信、建成侯彭越期会而击楚军。至固陵,而信、越之兵不会。” 汉王刘邦(前202—前195年在位)谓张良(约前250—前189)曰:“诸侯不从约,为之奈何?”张良对曰:“楚兵且破,信、越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与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刘邦于是分别封地与韩信、彭越,信、越皆报曰:“请今进兵。” 《汉书·高帝纪》记此事,“共分天下”作“共天下”,颜师古(581—645)注曰:“共有天下之地,割而封之。” 这里的“共天下”就是“共有天下”、“共享天下”。又如《晋书·王敦传》载:“[元]帝初镇江东,威名未著,敦与从弟导等同心翼戴,以隆中兴。时人为之语曰:‘王与马,共天下。’”  “王与马,共天下”是指东晋时门阀士族琅琊王氏与皇族司马氏“共有天下”、“共享天下”。正如田余庆(1924—2014)《释“王与马共天下”》所说:“由于时代的推移变化,……‘王与马共天下’不再是指裂土分封关系,而是指在权力分配和尊卑名分上与一般君臣不同的关系。王与马这种名器相予,御床与共的关系,发生在东晋创业、元帝壮年继嗣之时,不是末世权宠礼遇非凡,也不是阿衡幼主僭越名分一类不正常的情况。”。“‘王与马共天下’,这并不是时人夸张之词,而是一种确有实际内容的政治局面。”
宋朝的皇帝也大多是认可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如绍熙四年(1193),楼钥(1127—1213)代光宗(1189—1194年在位)所撰《敕赐进士及第陈亮承事郎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云:“敕:具官某。三岁大比,人徒知为布衣进身之途。艺祖皇帝有言曰:‘国家设科取士,本欲求贤,以共治天下。’大哉王言!朕所当取法也。” 太祖(艺祖)、光宗都认为要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又如雍熙二年(985)十二月,太宗曾对宰相李昉(925—996)等说:“中书、枢密,朝廷政事所出,治乱根本系焉。且天下广大,卿等与朕共理,当各竭公忠,以副任用。” 淳化三年(992)三月,科举取士,太宗又对宰相说:“天下至广,藉群材共治之。今岁登科第者,又千余人,皆朕所选择,此等但能自检,清美得替而归,则驯至亨衢,未易测也。” 大中祥符九年(1016)二月乙酉,真宗对宰相王旦(957—1017)说:“陆贽言德宗英睿,有独御天下之志,且天下至大,人君何由独治也?” 真宗认为人君不能独治天下,必须与宰执大臣共治。蔡襄(1012—1067)为仁宗所撰《戒励臣僚奏荐敕》也说:“敕:朕制临天下,思与贤材而共治之,故开荐举之路;又于群臣无有疑间,故所荐举,多亦陞任。” 沈遘(1028—1067)为仁宗所撰《戒励贡士敦尚行实诏》亦云:“呜呼!凡尔守令师帅官,吾所以共治天下者也,岂不念此!今吾将重申之。” 王珪(1019—1085)为英宗所撰《赐判许州张昪乞致仕第一劄子不允诏》亦云:“朕初即天下,思与忠硕之臣而共治之,岂卿欲退之时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十九《王安石事迹上》载:
熙宁元年(1068)四月乙巳,诏新除翰林学士王安石越次入对。……上曰:“唐太宗何如主?”对曰:“陛下每事当以尧舜为法。唐太宗所知不远,所为不尽合法度。……”上曰:“卿可谓责难于君矣。然朕自视眇然,恐无以副卿此意。卿可悉意辅朕,庶几同济此道。”

神宗让王安石“悉意辅朕,庶几同济此道”,即是要王安石与之“共治天下”。大观元年(1107),慕容彦逢(1067—1117)代徽宗所撰《尚书右丞邓洵武可尚书左丞制》云:“朕敷求一德之臣,与之共治。惟中外万务,总于文昌,而左右二丞,实司管辖,更践厥次,必惟其人。”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三二《三省》载:
政和七年(1117)正月二十日,诏:“人君所与共治者,惟辅弼大臣同寅协恭,率职励行,以仪风俗。自我烈考,肇分三省,都堂为聚议之所,参决国论,延见百辟。元丰以来,成宪具在,遵制扬功,曷可失坠。自今宰执可依旧常聚都堂,夙夜匪懈,以弼予政治。”

徽宗(1100—1125年在位)也希望人君依旧与宰执大臣“共治天下”。绍兴二十二年(1152),周麟之(1118—1164)代高宗所撰《宋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制词云:“朕以本兵之地,实关大政之原。秉国元枢,既有赖于一德之辅;赞吾密命,亦当求不贰心之臣。思得其人,与之共治。” 可见,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徽宗、高宗、光宗等对于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认识是一致的。
总之,宋朝的士大夫和天子都认为天子应该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已经成为宋朝君臣的共识。

三、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特点

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之说由来已久,但是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则有其明显的特点。
其一是,在宋朝之前,大都是天子在积极追求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如前引汉宣帝所说“与我共此(按指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曹操所说“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唐太宗对群臣所说“朕与公辈共理天下。”都是如此。宋朝随着士大夫主体意识的觉醒,则出现了许多士大夫积极努力追求与天子“共治天下”。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龙图阁待制张知白(961—1028)上言:“《汉史》载宣帝为明盛之主,美其任人责成,知王道之根本,常曰:‘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斯言也,传示不朽,后之人孰不称颂哉!” 右正言夏竦(985—1051)所进《议选调》策云:“国家膺天成命,司牧元元,分命庶官,共治天下。” 仁宗天圣八年(1027)五月,范仲淹(989—1052)在《上时相议制举书》中说:“后世圣人开学校、设科等,率贤俊以趋之,各使尽其心、就其器,将以共理于天下。” 庆历三年(1043)二月,他又在《论转运得人许自择知州奏》中说:“内[外]官虽多,然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唯守宰最要耳。” 两宋之际的陈渊(?—1145)说:“夫士大夫,天子所与共理者也。” 这反映了宋朝士大夫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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