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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拿”商户商品被停职!
“吓唬”式执法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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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手机神器,
究竟在给谁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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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旅馆承担防偷拍责任,
把好隐私保护“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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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专供”
不能沦为
“电商专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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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脚踩食材,
校园食品安全为何失守
近日,“一执法人员被指‘白拿’商户商品”在网络热传。1月15日,广东茂名市沙院镇政府发布通报称,涉事的综合执法人员杨某某对其停职处理,并成立工作组进一步调查。当地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系执法人员督促商户不要出店经营,拿走商户的东西“吓唬吓唬”。
未穿制服未亮证件,下车拿上商品,而后拎着就走……动作熟练,一气呵成,只留下商户和围观路人“原地呆住”。“吓唬吓唬”的所谓回应,从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口中说出,更显荒诞,因为
“吓唬执法”与法治精神有悖,也直接损害了执法队伍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维护市井烟火气和地方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要坚决防止粗暴执法、随意执法、趋利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类似执法行为每每被曝出,都引发舆论质疑,也折射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的紧迫。
行政执法工作面大量广,面对的对象和情形具体复杂,
虽然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也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
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次“坏”执法所产生的不良效应,可能需要数十上百次的文明执法来弥补。
这可不是“吓唬”。
(北京日报客户端)
“这款藏手机水杯可以同时装水喝和藏手机,原理就是水杯的中间有个暗格,手机和水是完全隔开的,不会漏水,杯身黑色不透明,水杯外形不会让人想到手机放在其中”“镜中藏手机,安全可靠,所有手机都能藏,保密发货,能够屏蔽金属探测仪……
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有不少商家销售“藏手机神器”,有些商品销量过万件。相关评论里,有不少自称是在校中小学生的人评价“特别好用,绝对不会被发现”。在多地出台中小学校园手机管理“禁令”的背景下,类似热销产品
打着帮助学生逃避学校监管的旗号,实则是在为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提供便利,
值得我们深思。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
过度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不仅会影响学习,还可能导致视力下降、社交障碍等问题。
“藏手机神器”的出现,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这一良好初衷。这不仅违背了学校的管理规定,更助长了学生的违纪行为。
“藏手机神器”的出现,貌似便利了学生,实则是对学校手机管理“禁令”的挑战,也是对社会责任和家庭教育的考验。
商家销售“藏手机神器”,看似是满足了部分学生的需求,实则是唯利是图,忽视了社会责任。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也触犯了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这类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光明日报客户端)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广东是首个在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旅馆防偷拍责任的省份。
公众苦“酒店偷拍”久矣。类似事件屡屡见诸报道,让每个入住酒店的人都心怀不安。客观地说,有偷拍设备的客房是绝对少数,可它的存在就像“洗不白的酒店布草”一样,成为旅客住酒店的一个膈应。而发现客房内有偷拍设备后的维权困境,就不只是若有若无的膈应,是当事人真切的痛。
痛点在于,当旅客向酒店提出维权诉求时,酒店往往以偷拍设备并非自己设置的来自辩、免责。然而这并不成立,
即便酒店事先不知情,对客房内的偷拍摄像头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据此,广东的新规明确了旅馆在防偷拍、保护旅客隐私方面的主体责任,消除了偷拍事件责任归属的模糊地带。消费者再遇到偷拍时,最起码能有明确的维权对象。
此外,明确旅馆的责任,更意在督促其负起责任,做到像在意卫生一样在意客房的隐私安全。因此,
需要有力地打击酒店偷拍,保护旅客隐私,也需要立法工作更进一步。
要从源头治理肆无忌惮的偷拍,大力打击以此牟利的黑产。
(红星评论微信公众号)
标注“电商专供”的卷纸比超市买的小了一圈、同款洗衣液网购的比实体店购入的“稀”、网店看好的电视型号在实体店却找不到……在不少人眼中,“电商专供”已然成为质量缩水的代名词。
在网购盛行的当下,线上线下、不同平台之间为何难以实现同款同售?
背后原因并不复杂。线下渠道涉及多个层级,每个环节都伴随着各种成本。线上渠道能够省去这些中间“差价”,直接从工厂到店铺。基于此,
品牌方进行差异化供货,也是为了避免线上线下同款竞争、伤害经销商。
若供货不同但商品保质保量,消费者自然也可以理解、接受。
但为了“卷”低价、冲销量,部分品牌的电商专供,常常打着低价旗号在质量上大打折扣。
消费者看似省了钱,实际上并未得到符合价格预期的商品。此外,各个平台“价保”政策、销售策略不同,商家为了不“得罪”平台,还会从型号和包装入手,刻意将同一件货物区分为不同名称。
有专家指出,电商专供商品如果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但质量有显著差异,
就属于故意违反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欺诈。
为了打价格战而设置壁垒,不仅会影响消费者,更会砸了自身的“招牌”。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切忌在遇到问题后自认倒霉,必要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州日报)
近日,有视频显示,江西新余一学校食堂员工脚踩食材,网友质疑该校食品卫生问题。当晚,新余市渝水区教体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视频内容属实,并对食堂工作人员简某某作辞退处理,对学校校长刘某和总务处主任付某某作免职处理,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应当说,这个处理是迅速有力的。
在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不拖泥带水,直接将校长和总务处主任免职,这个坚决的态度值得肯定。从相关部门的表态看,
事件尚未就此结束,
还有待进一步调查,这也是必要之举。
脚踩食材的画面实在过于刺激眼球,这一现象究竟为何出现?影响范围有多大?是否暴露监督机制的短板?这些也都需要进一步梳理。经过
整治之后的校园食品恐怕依然存在盲点,整治行动依然有持续加压的必要。
不过也不难想象,不同于各种元素指标,“脚踩食材”是一种行为,当检查到来之际自然会收敛,这客观上也给问题的发现带来了困难。
从完善监管的角度看,像“脚踩食材”这种问题,如果不是被偶然曝光,常规检查颇难发现。
那么从内部寻找突破口,形成一个鼓励检举食品安全乱象的社会机制,
或许是一种问题的解法。倒逼校园食品的从业者紧绷神经,不敢有丝毫懈怠,真正确保学生吃得健康、放心。
(红星评论微信公众号)
图源 | 网络
责编 | 潘江涛 范昌鑫(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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