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谓“卖青苗”,是生物制药行业对转让新药研发成果的形象比喻。即由于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捆绑,许多药企不得不在药品上市前低价卖掉研发成果,就跟农民卖青苗一样,虽然获得了一时的收益,但未来则可能面临颗粒无收的境地。
[2] 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苑东生物即存在几款主要产品挂靠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问题,上交所在问询函中也要求重点核查并披露该模式的合法合规性。
[3] 据百济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介绍,以其申请的某生物制品为例,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将为其节省约 5 亿元人民币建厂成本,预计产品上市时间可缩短约 3-4 年。据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介绍,以其申请的某化学药品为例,实施试点将为其节省约 1 亿元人民币的建厂成本和 2-3 年上市时间。具体参见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的政策分析——以上海市试点经验为例 》,https://mp.weixin.qq.com/s/tbwkJVDH-G_1ILxlIkm-lw,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9月19日
[4] 公司可能会面临第三方生产的原料药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第三方的生产过程不符合GMP要求,或因为第三方业务安排等原因而无法按时或足额获取合同约定的合格原料药的风险。
[5] 首先,面对合格原料药供应风险,泽璟制药与受托第三方签订MAH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药品上市后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原料药生产商,经过工艺验证和批准后,列入其第三方化学原料药合格供应商名单;第二,面对合格原料药质量风险,泽璟制药聘请专业药品质量管理咨询公司对生产商神隆医药进行独立审计,泽璟制药始终掌控着原料药的质量控制方法和生产工艺流程,并全程跟踪药品生产过程。
[6] 例如监管机构在第四轮问询中关注到,“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华熙生物防伪溯源管理平台,对于难以获得流向的经销商或医疗机构,要求其保留销售记录。第三次回复中说明,‘公司已建立追溯码、追溯系统及体系,能够获取经销商药品和Ⅱ类、Ⅲ类医疗器械的最终销售情况。’请发行人详细分析并披露‘华熙生物防伪溯源管理平台’使用的具体时间,未使用该平台前是否符合相关追溯的规定。请发行人说明‘对于难以获得流向的经销商或医疗机构,要求其保留销售记录。’的具体含义,在发行人医疗产品全程可追索的情况下,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