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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骗6.2亿!涉及260万人!这个平台出事了...(附350个传销名单)

投行观察  · 公众号  · 科技投资  · 2016-10-16 14:2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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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注意啦!最近,又一家平台被工商部门定性为传销!


狂骗6.2亿!涉及260万人!


最新获悉,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1、罚款150万元人民币;2、没收违法所得39500040.10元人民币。云在指尖相关负责人已申请注销公司。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关于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处罚判决书,认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传销,没收违法所得3950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 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 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据了解,“云在指尖”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会员“入门费”,要求人员不断发展下线,并从下线缴纳的费用中非法获利,部分人员因发展下线获得返利金额达两百余万。截止案发时, “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


主体为“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已经删除所有发布过的内容。





2015年7月20日,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并在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备案。2016年6月27日,湖北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本案指定管辖的批复意见,将本案的全国管辖权移交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


经查明:


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止 2016 年 2 月 2 日,在售商品 16 类、6000 多种,供货商150 余家。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2单,利用微信进行推广,商城运行数据存储在阿里云服务器中。



云在指尖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宣传


它凭什么火爆朋友圈?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 这段盈利模式的描述,曾经让“云在指尖”微信商城火爆了朋友圈,吸引了大波的微信用户加入。


云在指尖传销模式起底


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缴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当事人通过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关规则,计算和给付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报酬,具体如下:


1、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


“云在指尖”会员通过发送“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的链接或二维码,吸引其他人员关注“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如人员 B 通过会员 A 的链接或二维码,关注“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后成为 A 的锁定下线,当 B 进入商城选购商品累积消费 128 元后成为“指尖管家”会员,B 被 A 终生锁定,为 A 的直接发展下线,计为 A 的第一层下线。B 继续发送链接或二维码给其他人员,人员 C 通过 B 的链接或二维码关注“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后成为 B 的锁定下线。C 累积消费 128 元后成为“指尖管家”,为 B 的直接发展下线,同时 C 为 A 的间接滚动发展下线,计为 A 的第二层下线。以此类推,确定并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



▲云在指尖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宣传


2、要求人员缴纳费用获得会员级别和继续发展人员晋升会员级别“云在指尖”规定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 128 元成为“指尖管家”。 “指尖管家”可获得下线八层内人员以购物形式缴费加入的报酬,要获得无限层的报酬必须提升会员级别。



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会员分为五种,各级别会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指尖管家” 必须累积消费达到 128 元;


“分销商” 必须累积消费达到 880 元;


“代理商” 必须累积消费达到880 元,直接发展 20 人成为“指尖管家”,下线八层内共发展 300 人成为“指尖管家”;


“渠道商” 必须累积消费达到 880 元,直接发展 50 人成为“指尖管家”,下线八层内共发展 1000 人成为“指尖管家”;


“股东商” 必须累积消费达到 880 元,直接发展 80 人成为“指尖管家”,下线团队八层内共发展 5000 人成为“指尖管家”。




3、依据会员的层级关系和会员级别分配佣金佣金来源于参与人员按商城销售价购买商品加入所支付的费用中,商品销售价由当事人支付给供货商的商品货款、当事人支付给上线人员的佣金、当事人的非法盈利、平台技术服务费四个部分组成,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记录在交易订单数据库中。 每个下线人员以购物形式缴费加入后产生佣金,当事人开发的计算机系统依据上下线关系、层级关系、会员级别等,按以下规则将佣金部分分配给上线各层人员:佣金分为 80%和 20%两个部分。80%部分作为“指尖管家收入”分配,另外 20%部分作为“推广渠道收入”分配。


揭开“云在指尖”的骗术!


第一,传销公司太多,调查取证很难。 他们开始经营合法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无限接近法律的边缘。传销公司一般给自己挖个坑,这个坑是也他们永远填不上,不然怎么会不劳而获。这个坑什么时候挖,挖多深,得看这个传销头子的智慧,如果适可而止,国家也会放你一条生路,没办法,我们国民大多愚昧,被骗不举报,谁管你,大家都很忙,骗子也是要吃饭的。


第二,有人想,我花128元入教即使被骗也没什么损失,我暂且相信你现在和将来确实只花了128元,但是我要提醒的是,你在朋友圈无限刷屏,在亲戚间不断的电话骚扰,整天坐在电脑前听这些骗子翻来覆去的洗脑。 事实上你是在消费你的友情和亲情,拉低你的智商和情商, 透支你的诚信和信用。这样下去,你会慢慢的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 不敢面对真实的生活。想想这样的人生,会成功吗?


第三,云在指尖的骗术很简单,他们说把商品的市场利润分给买家,好吧,既然这个商品的利润是买家的,那可以先把云在指尖放在一边。 假设我是会员,我卖给你100元的东西,利润是20,那么这20块钱咱俩分,反正这20是你的。又假设,1万个人买了这个商品,那么利润就是20万,这20万的利润分给这1万人,这20万是这1万人的,如果平均分的话,每个人花了100元得到80元的产品和找回20元的零钱。就这么简单,好吧,你们那出哪些破公式算如何不平均的分钱,要知道,上面那个一万人可是你的朋友,亲戚,同学,同事。。。,或者又是他们的朋友,亲戚,同事,同学,你是在他们的口袋里掏钱啊。这时,云在指尖在旁边站着不耐烦了,好吧,你过来,举着你那破公式,把这些人的朋友,亲戚,同学,同事的钱再偷走一些吧。


央视报道:传销、直销、微商 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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