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北京的房子中,将多出“共有产权住房”这一新品种!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一方面是城市人口过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职住分离影响。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尽管目前高房价下租房居住更划算,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还是习惯买房居住。但是,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望房兴叹。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顾名思义,这种“共有产权住房”其实就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这些房子与自住房类似,都是冲着“刚需”去的。如果你手上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这种共有产权房恰恰适合你,解决你的住房困难。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申购要点一:名下无房
特别强调的是,“名下无房”的定义有点广,实现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有住房转出记录的等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也就是此前卖过住宅的人是万万不能申购了的。
另外,申请家庭有违建未拆除的不能申购;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也不能申购。
申购要点二: 职住平衡
还有就是“职住平衡”,申购自住房的人都明白这四个字的意义。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回到房屋性质上,房子产权是共有的,所以出租出售都不是个人说了算。
在“卖”的问题上,有5年的大限: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满五年,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在“租”的问题上,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共有产权住房上,会有“代持机构”。
购买5年后想要转让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这样也就能有利于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第一,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以销售为时间节点。
第二,各区的房源,都要有30%划给新北京人。
第三,单身人士申购需年满30岁。
第四,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不能再申购共有产权房。如果离婚了,需要3年之后再申购。有违建不更正的,也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第五,再申请自住房不在市住建委平台上了,改成区里报名、区里监督摇号、区里定优先组顺序。
第六,选了房又不要的行为发生两次以上,3年内别申请了。
第七,个人和政府指定持有机构分别拿多少比例的房子,看预定售价和摇号选房时的同区域同品质商品房均价比。
第八,持有不满5年的只能代持机构回购。
第九,持有满5年的,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优先买;也可以按原有比例卖给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转成商品房销售给代持机构分成;满5年后也可以买了政府份额后变成商品房。
第十,物业费和公维,再加上暖气费之类的,共有产权双方谁住房谁承担,也就是购房人承担。
第十一,出租指定平台,中介不能代理共有产权房的出租出售。
第十二,弄虚作假,10年禁止申请保障房和政策房。
注:文中部分内容来源北京日报和京房字公众号,本文仅为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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