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表达的工具,讲究形式和效率。
于是产生了语体问题,通俗说,即什么文章用什么语言。
前不久,网上有篇文章热传。文章名为
《与其守在静止的岸,不如做艘飞驶的船》
,刊登在某报“县委书记论坛”上,作者为某地市委书记。
此文备受赞誉,被公众号广为转载,有的公众号直言:“
市委书记把公文写成散文,这才是写作的最高境界”。
一石激起千层浪,触发了关于“公文是否可用文学语言”的争论开关,一时间,公文理论界就此展开了讨论,众说纷纭。
归结起来,
观点大致
有三种
:
第一种:可以使用。
这种观点以各微信公众号为代表,
认为这篇文章
“把公文写成散文,这才是写作的最高境界”“字
里行间充满了感情和温度,既有公文的严密性与逻辑性,又有散文的生动性与形象性,是一篇虚实相生、文理交融的范文。”
第二种:不可使用。
认为“应用文与文学文应该截然分开,不能混淆。应用文是现实的世界,而文学文是理想的世界;前者是理性的再现,而后者是情感的表现;前者是实在的人生,而后者是希望的人生;前者更多的连接着人们的物质世界,而后者更多地连接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前者是徜徉散步,而后者则是竞技场上大出风头的赛跑。把公文写成散文,纯粹是对公文的亵渎,不但不切实际,而且会把公文引入邪路,公文就不成其为公文。”
第三种:酌情使用。
认为“公文也可以融入文学手法,文学文和应用文本质上都是语言之用,二者有区分,但也不必强调得太过。把情感与理性二分,本身就存在问题。”
到底公文语言能否“文艺”点儿?
姑且按下我的观点不表,先一睹引发讨论的文章“真容”。
读完文章,我们试着作些分析。
首先,
可以肯定,
这篇文章不是“私文”,而是广泛意义上的公文。
两点
理由:第一,正文前有显著标识:“县委书记论坛”,文章发表的背景是公务
活动需要。
第二,文章末尾落有作者职务的款,是以公职身份发表的文章,是为了公务。基于这两点,可以断定文章是公文无疑。
进一步分析,
这篇文章具体属于公文的什么哪种?
显然,不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所列15种
公文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既要)之列,并非严肃的“红头文件”。
那属于那种公文呢?
众所周知,在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除了以上15种“法定公文”外,还有大量使用的“事务性公文”,如
信息、简报、讲话稿、演讲稿、新闻稿、理论文章等,他们都是公文,并且占了公文的相当大的工作量。本文公开发表于报纸上,显然
是篇理论文章。
回到文章的语言上,
这篇文章语言生动、金句频出,不仅有散文的风格,还综合运用了比喻、排比、引用等修辞手法,还引入了大量的网络热词,不得不说很“文艺”,彰显了写作者高超的写作水平。
例如,“
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
”引用了韩愈《进学解》中的名句,还带有骈体文风格。
如,“
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把意志消沉美名曰“佛系人生”,把为官平庸标榜为“淡泊明志”,把推诿圆滑开脱成“旷达超然”,如果安于现状而不思进取、安坐官位而不想奋进、安享“俸禄”而不愿奉献
”
这几句话运用了排比手法,还使用了“佛系人生”这样的网络热词。
最后一段,作者写道:“
与其守
在静止的岸,不如做艘飞驶的船;与其当块被动的靶,不如做支呼啸的箭。
”
“
走过乡野,你在田间耕耘;走过工地,你在挥汗如雨;走过工厂,你在流水线奋战;走过写字楼,你在代码间行云流水;走过马路,你在骑行准时送达外卖……
”这些句子,不仅具有散文风格,还富含诗意。
那,对于文学化语言,在公文里是“可以使用”“不可使用”还是“酌情使用”呢?
我的观点是:酌情使用。
这个主张,基于两点考虑:
第一,
公文或者说应用文,不等于“红头文件”。
现在我们有些人在理解上可能有些偏差,一谈到公文,眼前就浮现出请示、批复、通知这样的典型公文模样。实际不然,公文的“家族”里,既有红头文件,也有大量的综合文稿,是很大
的一个体系。
相应地,我们通常讲的“公文写作”也不等于“红头文件写作”,包括大量的综合文稿写作
。对于“红头文件”,我赞同第二种观点,应把
应用文与文学
文截然分开,不能混
淆,语言做到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如果是讲话稿、理论文章、演讲稿、致辞之类的文稿,语言可以加入一些文
学元素,那样更有表现力、感染力。
实际工作中,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比如,我早年在区里工作时,为区委主要领导起草的《在区委工作会上的讲话》里就写过一段话:“
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要在第一时间行
动,第一时间落实,确保在第一时间见效,千万不要等
到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今年是奥运年,
我们要用“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作为驱动,加
快西山发展的速度,变追兵为标兵,变追赶式发展为带
领性冲刺。
”这段话引用了两句古诗,还用“山”字借代了区的名字:“西山”。显然,运用了文学手法。
第二,应用文(或者说公文)和文学文
二者并没有质的区别,他们只是语言的两种运用方式而已。
二者如同中国
语言之树上开出的两朵鲜花,同根同源,血脉相通,有着相通的文化基因,很难将二者彻底区分开来。
试看,
在中国公文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名篇佳作层出不穷,它们在立意选材、布局谋篇以及语言运用等诸多方面独具匠心,成为
中国古代文学艺苑里的奇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构成部分,
不少被列入中华文学名篇,历久弥新。
像秦代李斯的《谏逐客书》;
汉高祖刘邦的《入关告谕》,司马迁的《报任安书》、贾谊的《论积贮疏》、《陈政事疏》,晁错的《论贵粟疏》、东方朔的《上书自荐》、赵充国的《上屯田便宜十二事奏》;
三国时期曹操的《求贤令》、《述志令》,孔融的《荐祢衡表》、蜀汉诸葛亮的《出师表》;
晋代李密的《陈情表》;
南北朝时期南朝陈中书舍人傅滓的《狱中上书》,唐代魏征的《谏太宗十思书》,韩愈的《答立翊书》《论佛骨表》,柳宗元的《段太尉逸事状》、骆宾王的《为徐敬业讨武瞾檄》;
宋代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欧阳修的《朋党论》,明代解缙的《万言书》,清代薛福成的《出使奏疏》、《出使公牍》等等,
都是公文,但都被作为文学名篇来读。
这是为什么?
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品气势恢弘,文采斐然,具有振荡人心的艺术魅力
,继承了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精髓,
放射出艺术的光芒。
所以,可以得出两个判断:
第一,并非所有公文都不能用文学语言。
在“红头文件”中,我赞同使用科学语言、政治语言,不使用文学语言。但在领导个人讲话稿、署名文章、先进事迹材料、应景性致辞、推介词等文稿中,毫无疑问可以使用借代、引用、比喻、排比等文学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