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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蔚云百年冥诞志敬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再版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4-06-07 18:15

正文

编者按:肖蔚云教授撰写的《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一书,对1982年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是理解和解释1982年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也是学习宪法学的重要著作。本书曾于1986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因年代久远,除少量图书馆馆藏版本外已难觅踪迹。2024年恰逢肖先生100年冥诞,也是北京大学法学学科建立120周年,为学术传承,也为纪念先行者,北京大学出版社特将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 重排再版,隆重推出。




本书现已全面上市,轻戳上图,即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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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精装版

肖蔚云  著

2024年版

59.00元

ISBN  9787301350072


作者简介


肖蔚云(1924—2005),湖南祁阳人。1951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 年获得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国家法副博士学位。长期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85 年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2002 年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96 年任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2000年担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2004年任名誉院长。


1980年至1982年,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加宪法修改工作。1985年至1999年,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参加香港、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筹建工作。1999 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再版说明



肖蔚云先生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奠基人之一。《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他的重要代表作。


1980年9月开始,肖蔚云先生全程参与了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经历了宪法修改的全过程,见证了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诞生。在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之后,肖蔚云先生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宪法课程中,向研究生和进修教师讲解新宪法。《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就是在这些课程的讲稿基础上整理而成的。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介绍了宪法修改的过程,总结了宪法修改讨论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按照宪法文本的顺序,逐条说明宪法序言和条文形成过程中的不同观点和讨论情况。肖蔚云先生将阐述的重点放在新宪法与之前的三部宪法存在不同的条文上,着重介绍、阐述和总结这些条文的由来、相关讨论和相关考虑。这本书是对1982年宪法的忠实记录,准确反映了1982年宪法的原意,因此成为理解和解释1982年宪法必须参阅的权威作品。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于1986年由北大出版社出版,出版后马上成为宪法研究者、法学生和相关法律工作者的必读书,也成为奠定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学术格局的最重要的学术著作之一。这本书至今仍然是宪法研习者的案头必备书,不过在青年学者、学生手中的多是复印本或者扫描件,原书已甚难求且价格颇昂。《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在2004年肖蔚云先生八十寿辰之际,曾被收入肖蔚云先生的文集《论宪法》中。今年是肖蔚云先生一百周年诞辰,重排再版这本书,是我们这些弟子对老师的纪念,也是宪法学界的共同心愿。


再版得到了肖蔚云先生的女儿肖虹女士的支持和授权。北大出版社欣然同意再版。我们对肖虹女士、北大出版社的邓丽华编辑和其他同仁表示感谢。在重排中,除了改正个别错别字和按编辑规范要求的形式修改外,没有对任何内容作实质改动。我们希望,能够向新时代的学者和学生呈现作为宪法原意解释权威文本的原貌,也表达我们对肖蔚云先生的深沉敬意。


肖蔚云先生千古!我们永远怀念您!


王磊、王禹、张翔等弟子谨志

2024年3月12日


目录


向上滑动阅览


第一章  一九八二年宪法诞生的过程
一  领导的意见和群众的意见相结合
二  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三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四  力求稳定和确认改革相结合

五  本国经验和外国经验相结合

第二章  修改宪法过程中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  宪法的结构问题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关于政协问题
四  关于民族问题
五  无产阶级专政问题
六  土地问题
七  知识分子问题
八  罢工问题
九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
十  关于外国人的受庇护问题
十一  怎样正确规定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纪律的关系
十二  关于我国的立法机关和立法权问题
十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问题
十四  国家领导机关领导人员的任期和副职人数问题
十五  关于宪法的监督和保障
十六  戒严问题
十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
十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十九  国务委员
二十  关于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
二十一  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
二十二  关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
二十三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十四  关于行政区域
二十五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二十六  专门人民法院
二十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十八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二十九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和互相
制约问题
三十  计划生育问题
三十一  关于我国的语言问题

第三章  修改宪法中对序言和条文的具体讨论
一  对序言的讨论
二  对总纲的讨论
三  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讨论
四  对国家机构各节的讨论
五  对国旗、国徽、首都及国歌的讨论










2018年,“中国法学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和《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联合推出“十杰荐书”活动,由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选一本自己认为最具推荐价值或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学术著作。感谢作者授权,文章原载于2018年6月29日“中国法学”微信公众号。


张翔:理解82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

推荐语




张翔,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最初接触《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2000年。因为准备第二年考北大的博士,就把肖蔚云老师的书和论文都找来看。除了这本,还有肖老师与魏定仁、陈宝音老师合著的《宪法学概论》。这本书出版已久,早已买不到,只好复印了一本看。(后来考上了肖老师博士,第一次去蓝旗营他家里谈话,我说这本书我没有,肖老师起身走到里屋,拿出来一本送给了我。但我想让肖老师签个名,他却拒绝了。)


说实话,当时读这本书完全是为了备考。那时候北大考博的宪法题经常会考某些法律条文或者某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其理解,被认为很“死”,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没有什么理论发(hu)挥(you)的余地。肖老师阅卷手也很紧,每年能及格的都不多。我那年考了七十多分,算高的,也是拜读这本书所赐。这本书的内容就是介绍82宪法起草时各个条文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这么写。好好读了,对考试大有裨益。


但除此原因外,这本书最初并没有对我产生更多的影响,这与我当时喜欢宏大理论和钦慕外国学说有关。总觉得中国宪法距离理想图景甚远,因而描述规范条文来源的著作似乎也没有多高大上。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非常平实,三部分的标题不过是“一九八二年宪法诞生的过程”“修改宪法过程中讨论的主要问题”“修改宪法中对序言和条文的具体讨论”,并没有年轻人喜欢的华丽词藻和玄妙论述。因为这样的认识,肖老师送我的那薄薄一册,多数时间也只是在书架上静静躺着。


真正认识到这本书的价值是后来的事。在我逐步认识到法释义学是法学的根本,认识到法学的核心工作是对本国现行有效法律规范的解释和体系化之后,这种在构成宪法规范的历史解释中重要基础的文献,才重新回到我的视野之中。书中许多当年看来平淡无奇的内容,突然变得极富启发。


举例来说,82宪法第3条第1款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但其规范内涵到底是什么,学理上的理解一直非常简单而混乱,根本不足让“民主集中制”构成对国家机构设置、国家权力配置的有效规范。我在研究这个问题找不到头绪的时候,肖老师的记述突然为我打开了一扇门。他说“关于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前几部宪法写的都是‘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次修改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要是觉得‘一律’二字太绝对化,而行政机关实行的是首长负责制,虽然也是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首长有最后决定权,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但又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形式,而是有自己的特点。宪法的写法则比较合适,说明‘原则上’国家机关都实行民主集中制,但具体的形式还可以有所不同。”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第103-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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