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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四部委支持新能源公交推广 4月电动汽车电池装机量同比大涨

享能汇  · 公众号  ·  · 2019-05-13 19:01

正文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中提到,将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环境,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 2020 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根据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可得要点如下:

1) 在普遍取消地补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

因为新能源公交车的新增与替换比例是由各个省区所决定的,本质上是属于计划性质。所以 补贴并不能促进公交车的销量, 本质是对公交公司的运营补贴,并不是为了刺激公交车的销售。

2) 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补代采”方式。

当前新能源电动公交的使用效率因为充电设施配置不够完善,所以相比燃油机客车而言使用效率较低。目前政府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补贴可更好的提升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的运行效率。同时延续的运营补贴有助于公交车运营公司用电动车对燃油车的换代替换。

虽然《通知》中提及的“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运营没有披露更多细节,但根据券商的研究分析指出,认为公交车的实际行驶里程将会成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3) 各地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

本次《通知》将各个地方作为责任体,要求各个地方省区制定相应的新能源推广方案,并明确新能源的替代目标和时间表,按照2015年发布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的规定,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新能源替代率到2019年应该分别达到80%、65%、30%。总体而言政策对新能源公交车的倾斜比较明显。新能源客车有望增长,相应的磷酸铁锂电池也将增长。新能源公交车稳增长的需求对铁锂电池的装机量形成支撑。同时,政策再次强调对运营端的支持,充电设施和充电运营商的生产运营也有望增长。


根据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 2019年4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机量约5.41GWh,同比增长45.83%,环比增长6.28%。



从各动力车型来看,纯电动汽车配套的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5.11GWh ,同比增长 47.73% ,环比增长 5.94% ,市场占有率高达 94.39%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配套的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0.3GWh, 同比增长 20.03% ,环比增长 12.57% ,市场占有率为 5.52% ;燃料电池汽车配套的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0.005GWh, 同比增长 8.73% ,环比增长 3.14% ,市场占有率为 0.09%



分车型来看, 乘用车装机量 4.06GWh, 同比增 78%,环比下滑 1%,客车装机量 0.86GWh,同比下滑 35%,环比增 28%;专用车装机量 0.49GWh,同比增 215%,环比增 53%。 乘用车装机量环比下滑 1%,跟 EV 乘用车产量环比下滑 3%有关。跟 18 年 A00 级车集中装机去库存不同,今年车企较早完成了车型升级,且库存不多,因而在过渡期内,乘用车并没有表现明显的装机。客车产量虽然环比增加,但是同比下滑,主要因为去年611 之前为过渡期,且过渡期内外补贴相差较大,因此提前装机动力强。而今年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 5 月 8 日才出台,部分车企或还在观望政策之中。


国内补贴退坡将倒逼产业链降本增效,国内锂电产业链在世界的市场范围内具备竞争能力。考虑补贴退坡下,全产业链短期将承担降价压力,而进入全球供应链的电池和材料公司的业绩受补贴影响将相对较小。



附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财建〔 2019 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公共交通领域消费,推动公交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公交车新能源化,现将中央财政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技术水平,保障产品供给

按照技术上应先进、质量上要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指标门槛,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指标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 2019 138 号,以下称《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公交车辆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产品一致性监管,督促企业注重产品安全性、一致性。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政策。

二、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产品消费

根据规模效益和成本下降情况,调整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标准,具体按照《通知》执行。根据《通知》规定,从 2019 年开始,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

三、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环境

地方应按照《关于 十三五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 2016 7 号)要求,发挥好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政策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车辆使用需求;应将除公交车外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基础设施 “短板” 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 2019 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 2020 年开始,采取 以奖代补 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四、加强多方联动,确保政策落地

地方是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应多方联动保障公交车新能源替代政策真正落地。各省(区、市)交通、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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