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一女婴的高文,狠心地将女婴遗弃在医院,后转入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以下简称“市临时看护中心”)的三年时间内,从不去探望一次也未支付任何医疗和抚养费,甚至还手机停机搬离原住址,回避医院的寻找联系。
现年37岁的高文,于2014年2月19日因未婚先孕,因害怕人流伤害到自己,高文放弃了人流手术,遂在上海安亭医院产下一名女婴绰号“朵朵”。
“朵朵”出生后因患“围产期窒息”病症,被转至市儿童医院救治。
同年3月,“朵朵”病情好转已具备出院条件,医院护士长杜某试图联系高文,但此时的高文却将其手机停机并搬离了原住址,致使“朵朵”长期滞留在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病房看护。
2015年2月9日,高文因遗弃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警告后,仍拒绝将“朵朵”接回抚养。2016年5月12日,市临时看护中心将“朵朵”接收并临时监护至今。
同年8月至12月间,公安机关会同市临时看护中心六次与高文交涉,市临时看护中心工作人员也劝说她承担做母亲的抚养义务,高文均未予配合,并明确表示放弃抚养权。
据庭审查明,高文从未探望过女儿,也未支付任何医疗费和抚养费。
2017年3月8日,高文经电话通知后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但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案件被移送法院后,今年5月23日法院批准了被高文实施逮捕,这时高文才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并不是原先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天开庭中,法官章玮敲响法棰后,头发凌乱、目光呆滞,身穿黑色圆领短袖体恤的高文被押上被告席,从旁听席观察被告席上高文,那臃肿肥胖体形与她的实际年龄,无法划上等号。
面对检察官的指控,高文却辩称,当时没有钱,来办理女婴出院手续。
再说高文的家人也多次表示,不愿接收不知生父是谁的“野种”。在法庭上,高文却表示愿意接受“朵朵”回家抚养。
高文的该托辞却与之前在公安机关、检察的供述南辕北辙。
遂着案情的展开,高文的模样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而十年前的高文似脱缰的野马一般,因与母亲及继父关系不睦,便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良人员,一度还开始了吸毒。
那时,她与一名来沪开设网吧的东北籍老板吴澄(化名)打的火热。那名老板承认沉湎于网吧的高文,经常向他赊账借要筹码,两人同居在一起。但一直到高文产下女婴“朵朵”后。
公安机关曾询问吴澄做笔录时,吴澄仍否认自己与高文有过恋爱关系,还否认他是“朵朵”的生父,自此吴澄玩起了“潜伏”下落不明。
同时,耐人寻味地是公安机关曾在2014年、2015年,两度询问过高文,谁是“朵朵”的生父?高文却一直闭口不谈。
直到2016年12月年底,高文才指认吴澄是“朵朵”的生父。也就这年的8月份,高文找到了一份较稳定的工作收入。
当检察官质问高文这些年是怎样生活的,高文在法庭上哭泣地陈述,她是16岁(结交不良人员)被赶出家门,母亲也表示是最后一次帮助她。
自产下女婴“朵朵”后,她将在乡下的房子出租给别人10年收下了1万元,还先后接收吴澄给她的1.8万元,其中8000元是办理“朵朵”出院的手续费。但高文却没有接回“朵朵”,却在上海附近的花桥地区租房不外出怕见人,每天叫“外卖”以此为生计,来逃避社会逃避抚养“朵朵”的义务。
生下孩子,一走了之,不闻不问,人间蒸发。当检察官当庭用电脑播放投影,多张活泼的“朵朵”生活照片时,高文一脸茫然,并没有显得特别的激动,好像“朵朵”与她根本没有血缘关系,仅是邻家小孩子一般。
同为孩子妈妈的检察官痛斥高文,生为母亲你知道女儿穿多大的衣服尺寸,用什么型号尿不湿吗?
检察官还说曾与高文打过交道的公安机关赵姓警察,获悉将对高文升格处理时,还惋惜说让他再找高文谈谈,或许能捂热那颗冰凉的心。
遗弃罪不是一个轻罪,遗弃行为是当今社会遭人唾弃的一种犯罪行为。从法律是说,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经过休庭15分钟后,法官章玮当庭对高文作出一审有罪的宣判,考虑到本案中高文有自首情节,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遗弃女儿长达三年之久且拒不履行抚养义务,遂判处高文有期徒刑1年。被押出法庭的高文目光同样呆滞。
诚然,或许从高文的经历看,她没有一个幸福的童年,然而不能因为自己的童年不幸福,却要把这份不幸福也强加于子女身上。
她除了领取刑罚外,或将面临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