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G未商用,爱立信抛出5G专利许可费用标准为哪般;
2.索尼手机中国侵权被判赔 专利战再升级;
3.5000万赔偿的争议:握奇是否应当获得U盾的专利;
4.苹果最新专利:在司机开车时将禁用可穿戴设备;
5.苹果获新专利 保证可折叠iPhone不损坏;
6.IBM获得管理自动驾驶车辆认知系统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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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G未商用,爱立信抛出5G专利许可费用标准为哪般;
文/李俊慧
日前,据外媒报道,瑞典电信巨头爱立信日前宣布公开其5G专利许可费。爱立信首席知识产权官(CIPO)古斯塔沃称,对于高端手持设备,爱立信的5G专利许可费设定为5美元/部,而对低端手持设备,许可费可以最低低至2.5美元/部。
而爱立信也因此成为通信领域首家公开其5G专利许可收费策略的专利巨头,那么,在5G全球标准尚未完全确定、距离5G正式商用还有2-3年时间的节点上,爱立信迫不及待的发布其5G专利许可费标准,到底意欲何为?
通信专利许可费模式:按整机售价收取一定比例是行业共同选择
目前,包括爱立信、高通、诺基亚、InterDigital等在内的各类通信巨头,面向手机行业相关厂商,收取相应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时,一般采取的许可费率标准为按照整机售价收取一定的比例。
比如,此前爱立信在3G专利上收取专利标准是整机售价的1%,而根据高通(Qualcomm)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解决方案,对于为在中国使用而销售的品牌设备的Qualcomm3G和4G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Qualcomm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而在此前华为诉InterDigital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一案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华为按照0.019%的许可费率向Interdigital支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
不论是InterDigital的0.019%,还是爱立信的1%,抑或高通的3.5%-5%,这些涉及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用标准,都是按照智能手机的整机售价为基数确定的。
而费率的高低,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其一,与专利持有者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或规模有关,其二,与专利持有者的标准必要专利在手机中发挥的作用大小有关,其三,则是与专利持有者的商业谈判和议价能力有关。
简单说,即便两家通信巨头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或规模相当,也会因为专利的价值以及议价能力,进而导致最终确定的许可费率不同。
专利许可费率受质疑:苹果、魅族都曾因费率标准发起或卷入纠纷
按照整机售价收取固定比例的许可费率,原本是相对公平的。
从对智能手机定价策略影响来看,因为定价过高的智能手机将要担负更多专利费用,因此,固定比例的许可费率对降低智能手机售价有一定作用,可引导手机厂商合理定价。
而从专利权人角度看,按照整机售价收取固定比例的许可费率,也相当于按照其在市场中发挥的作用获得了合理的商业回报。
但是,现实市场的运行出现了扭曲,也就是类似三星、苹果等定价很高的智能手机,占据的市场份额过高。
IDC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全年出货量达到14.7亿部,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总销量排名前五的手机厂商分别是三星、苹果、华为、OPPO和vivo。其中,三星、苹果的总销量分别达到3.11亿台和2.15亿台,份额占比分别为21.2%和14.6%。
其中,苹果手机的定价基本居于市场顶端,而这就形成了一个新问题,苹果手机虽然定价高,但是销量或市场占有率也高,作为智能手机市场头部厂商,苹果对通信巨头的专利许可费率就产生了不满。
2017年1月20日,苹果公司在美国对高通提起诉讼索赔10亿美元,2017年1月25日,苹果公司在中国起诉高通。其中,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2017年3月2日,苹果公司又在英国起诉高通。
而苹果与高通系列专利诉讼的焦点就在于:苹果公司认为高通收取的专利许可费率过高。
国内手机厂商中,魅族也曾因长期拖欠高通专利费而被诉讼,不过,最后双方选择和解。
专利许可费的小众模式:按照每部设备固定金额收取专利许可费
日前,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捷通公司)诉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尼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中,西电捷通公司据以起诉索尼公司的专利,也是通信行业的一项标准必要专利。
一审法院判定索尼构成专利侵权,并参照西电捷通公司与其他厂商的专利许可合作,判令索尼公司应当按照1元/件的标准,就其生产、制造、销售的手机,向西电捷通公司支付专利侵权费用。
简单说,虽然同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该案中法院确定赔偿金额并非按照整机售价的固定比例确定的专利许可费,而是按照每部设备固定金额确定的费用。
事实上,不论是西电捷通公司的1元/台,抑或是高通的3.5%-5%的许可费率,这都是专利权人自己的选择。
显然,与爱立信、高通、诺基亚、InterDigital等通信巨头相比,西电捷通公司的议价能力是有限的。
但是,从手机厂商来看,每部设备固定金额的许可费用,似乎比按照整机售价的固定比例更容易接受。
爱立信5G专利费率先发制人:或影响5G专利许可市场收费模式
虽然距离5G正式商用还有2-3年时间,但是,爱立信先发制人公布其5G专利许可费用标准,显然会在5G专利许可市场及技术路径选择上起到先发制人的效果。
按照爱立信此前3G相关专利许可费率1%计算,售价2000元的手机,需要向其缴纳20元专利费,而按照现在2.5美元-5美元/部的标准估算,售价2000元的手机可能仅需支付2.5美元(约17.3元人民币)。
对手机厂商来说,专利使用大幅下降,而对于类似苹果这种的高定价手机厂商来说,费用下降更加明显。
因此,如果其他厂商还坚持按照整机售价收取固定比例专利费用,那么,爱立信抛出的5G专利许可费用标准,对于引导更多手机厂商选择爱立信的技术路径或方案,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此外,在5G专利许可市场中,除去爱立信外,还有类似三星、华为、高通等诸多厂商,那么,爱立信率先抛出其专利许可费用标准,尤其是较为低廉的费用,不仅有助于未来5G正式商用后,其更好的完成相关费用收取,还可能对其他厂商的专利许可费用收取标准制定产生影响。
而爱立信率先公布其5G专利许可费用标准,相当于也把可能的滥用知识产权优势的“烫手山芋”扔给了其他厂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2.索尼手机中国侵权被判赔 专利战再升级;
随着手机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专利成为一把利剑,专利巨头轻松迎战,专利匮乏的手机厂商则被困战局,战斗力锐减。《西安日报》近日报道,索尼侵害西电捷通专利,一审被判赔超910万元。专利是手机的“核能力”,掌握专利可以提升市场话语权。可以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手机厂商将在专利领域展开较量,整个行业或将迎来洗牌。
手机专利诉讼角色逆转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西电捷通诉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索尼中国侵犯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判决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判赔共计910余万元。事实上,手机专利诉讼在行业内早已屡见不鲜,但此次索尼中国被判赔不仅让长期被压制的中国手机厂商有绝地反击的快感,更折射出中国通信技术成长与质变。
一直以来,中国手机饱受专利诟病,尤其是在海外市场,针对中国手机厂商的专利诉讼频发。去年6月23日,高通宣布在中国起诉魅族,索赔5.2亿元。高通方面认为,“魅族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高通技术,不仅违反法律,而且对那些诚信经营、尊重专利权的被许可厂商更是不公平的,最终必将损害移动生态系统和消费者的利益。”虽然这起诉讼以和解结束,但也给魅族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被“压制”的滋味不好受,要改变现状,唯有加强专利研发“反抗”。去年,华为向三星发起专利诉讼,实现了中国手机厂商在专利枷锁上的华丽翻身。未来,手机专利领域的王牌由谁执掌,的确值得期待。
国内厂商加码专利投入
当前,本土手机市场日趋饱和,国内手机巨头纷纷出海扩大生产、抢占市场。然而,中国的科技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往往被知识产权所束缚,大多数只能活跃在对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怎么严格的东南亚、非洲、拉美市场。
即便如此,如同黑莓就 11 项行业技术标准专利侵权起诉诺基亚一样,在过去的一年,多家中国国内知名手机厂商纷纷在海外卷入专利纠纷,遭遇海外市场扩张的严峻考验。可以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外扩张将寸步难行,因此国产手机巨头在海外崛起的过程中,也纷纷加码专利这张安身立命的 “通关符”。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2016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激增45%,使其有望在两年内成为国际专利制度的最大用户,超越日本和美国。其中,中兴通讯(ZTE)和华为(Huawei)榜上有名。另据有关数据显示,华为2015年共投入596亿元人民币,用于技术、产品和无线通信标准的研发,相当于年度营收的15%;其已累计申请了52550件国内专利和30613件外国专利,专利申请总量全球第一。另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最新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2015年,华为向苹果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此外,另一些本土的手机品牌如OPPO、vivo、小米、乐视等也都纷纷加大专利的投入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政策支持方面也有所倾斜,这无疑是一股催化剂,为手机厂商在专利战场上赢得主动提供了更大可能。
手机专利大战将成常态
对于通信行业而言,专利如同一个核保护伞,一个企业要发展,必须通过研发,形成自己的技术能力,同时通过专利申请,让这些技术在法律上得到保护。目前相对饱和的市场使手机行业竞争焦点也发生了变化,专利成为抢占市场、遏制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
业内人士介绍,一部售价400美元的智能手机,各种专利费用加起来高达120美元,甚至超过零部件的成本。而一部智能手机,包含数千项专利。目前,虽然有华为、中兴这样的专利大户,但对大多数的中国手机品牌来说,专利依然是发展中的短板。如何补齐这块短板,决定着这些手机企业的前途。
据联合国的统计,中国是全球唯一一个工业体系最为健全的国家。但中国制造“不强”“不优”则表现在缺乏核心技术的专利以及缺少国际知名的品牌。毋庸置疑,中国手机企业要发展,要走向世界,必须正视和解决知识产权这个问题。当前频繁发生的专利诉讼,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市场从单纯的价格战走向中高端的差异化竞争。因此,国产手机厂商应审时度势,立足创新,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与储备,形成自己的核能力,以科技创新对话世界,在国内外市场奋力崛起。 通信信息报
3.5000万赔偿的争议:握奇是否应当获得U盾的专利;
据悉,2016年12月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握奇公司”)诉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宝公司”)专利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恒宝公司侵害握奇公司的发明专利权,判决恒宝公司赔偿专利权人握奇公司经济损失4900万元,并赔偿握奇公司所花费的律师费100万元。(恒宝公司发布的2016年业绩快报透露,对于侵害握奇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赔偿数额之大亦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做出的最高赔偿判决。正当握奇公司为赢得一审判决而庆祝之时,业界已有专业人士对握奇公司是否应该取得专利权提出了质疑。
握奇公司和恒宝公司都是生产应用于金融领域智能密码钥匙产品(U盾)的企业,握奇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称为“一种物理认证方法及一种电子装置”的专利申请,该专利使得U盾使用者能够使用物理认证的方式(如按U盾上设置的“确认”键)将U盾和合法使用者“绑定”,保障网络环境下客户端的安全,防止病毒程序启动的自动认证。根据百度百科上对“U盾”产品的说明,握奇公司的专利应当是U盾的升级换代产品“二代U盾”的一种,与普通U盾相比,“二代U盾”主要增加了“确认”和“取消”按钮,以及用来显示交易金额和交易账号的液晶显示屏,客户在通过网上银行办理支付等业务时,二代U盾上的液晶显示屏会自动回显交易金额、账号等信息,客户确认无误后按下“确认”按钮才可完成交易。
握奇公司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之后,2006年8月7日又向世界知识产品组织(WIPO)递交了国际申请(PCT/CN2006/001985),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1月30日针对该专利出具了一份国际检索报告,该报告引用了一篇X类文件(特别相关的文件,单独考虑该文件,认定保护的发明不是新颖性或者不具有创造性),认为握奇公司的专利在申请之前已经被LG电子株式会社的专利CN1533085A所公开,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然而,在中国被判赔5000万的专利技术,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却没有那么幸运,美国专利商标局拒绝授予握奇公司专利权。美国专利商标局引用了一篇美国专利(US20050232471)向握奇公司发出驳回意见通知书,握奇公司曾试图通过修改申请文本以在美国获得专利权,但美国专利商标局未接受握奇公司的修改,发出最终驳回意见书,握奇公司于2012年2月7日被迫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放弃取得专利权的声明,至此,握奇公司就该技术向美国寻求专利保护的谋略未能如愿。
相应地,握奇公司也试图在欧洲进行专利布局,欧洲专利申请号为EP06775303.8,欧洲专利局审查该专利的过程中,进行了更为充分的补充检索,发现在握奇公司申请专利之前,曾有三家公司已经就该技术申请了专利,并进行了公开,在欧洲专利局发布的补充检索报告中引用了三篇公开的专利文件:WO00/42491A1、US2004/129787A1、US2004/186995A1,并认为握奇公司专利申请相对于已经公开的技术不是新颖的或者不具有创造性,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通过国际检索报告所给出的已经公开的技术或者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局审查握奇公司专利所引用的公开技术可以看出,在握奇公司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该技术已经被公之于众了,按照专利法的基本要求,社会上已经公之于众的技术不能被任何人或单位非法占有、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利实施该技术,否则将会阻碍技术的进步,对社会公众也是不公平的。
当然,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各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也略有不同,握奇公司的专利申请在美国和欧洲未能被授予专利权,从而获得排除市场竞争者的优势地位,不意味着其不能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然而,针对握奇公司专利的国际检索报告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认为该专利不是新颖的或不具有创造性,明显是否定了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握奇公司的专利申请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或组织均没有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最终却在中国获得了专利权,不能不令人对握奇公司是否应当获得专利权产生疑问。
经查,国际专利(WO00/42491A1)公开的是一种利用集成的输入和输出装置的USB兼容的U盾,其公开了网络环境下在客户端使用U盾时,通过按OK键或者输入指纹验证等物理认证的方式,保证U盾的使用者为合法用户,通过位于U盾上的输入装置执行物理认证来防止恶意软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授权,并执行交易。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所引用的专利文献(CN1360265A)涉及进行电子交易的方法及装置,PEAD200(相对于U )可以应用在网络上的计算机终端,如果客户核准执行交易,客户可启动PEAD 200上的开关来表明其核准;如果未核准交易,则客户不需要做任何事,让交易请求在逾时后自动终止,或者客户可启动PEAD 200上的另一个开关来拒绝交易。可以看出,该公开的文献公布了启动PEAD 200上的多个开关按键的物理认证方式来核准交易或拒绝交易,防止恶意软件获取标识数据或密钥,从而防止恶意软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授权。以上两篇技术文献公开的时间都在握奇公司申请专利之前,并且公开了握奇公司要求专利保护的技术的全部内容,有理由认为握奇公司不应当获得该技术的专利权,并利用这种权利排除市场上的其他竞争者。
握奇公司作为老牌的金融领域数据厂商,对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应该有更深入的理解,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之前,也应当将与其技术相关的资料提供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便审查员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判断其专利申请能否授予专利权。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和恒宝公司的声明,我们能够看到在该判决作出之前,恒宝公司已经针对握奇公司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但由于握奇公司的专利存在权属纠纷而导致该专利无效的审理处于中止状态。恒宝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何种证明握奇公司专利应当无效的证据,尚不得而知。但由于握奇公司申请专利之前相关的技术已经被公开,加之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相抵触,握奇公司的技术在美国和欧洲均未被授予专利权,一审赢得5000万赔偿的专利权有效性前景堪忧。
国内U盾厂商除去本案的握奇公司和恒宝公司之外,还有北京飞天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德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华虹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十家公司,可能伴随握奇公司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原本即将上演涉及上百亿市场的U盾行业一场不可避免的专利大战也将黯然谢幕。 荆楚荆门网
4.苹果最新专利:在司机开车时将禁用可穿戴设备;
据外媒报道,苹果最新的一项专利将可以提高驾驶的安全性。当Apple Watch检测到用户在开车时,将通过限制通知来减少驾驶员分心。上周,苹果获得了一项名为“ 使用可穿戴设备检测车辆中控制者” 的专利。这项专利提及的方法是:在Apple Watch等设备中使用内置的运动检测器来确定佩戴者是否正在驾驶车辆,如果是,可穿戴设备将可以调整收到通知的数量或类型。
运动传感器提供了系统可用于确定设备角速度的数据。如果它低于某个阈值,它不会做任何事情。如果超过该阈值,则会估计重力的方向,并估计来自配对设备(如iPhone)的重力方向(如果存在)。然后,它将确定角速度是否可归因于转动车辆方向盘,如果可以,则会限制发送到该设备的通知。
这可能会对分心驾驶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减少查看智能手表的次数,司机可以将重点放在开车上。根据美国政府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有3179起致命车祸都是分心驾驶导致,另外分心驾驶还导致431000人在车祸中受伤。
苹果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cnBeta
5.苹果获新专利 保证可折叠iPhone不损坏;
今天,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公布一项苹果申请的专利,专利中提到可折叠iPhone的外壳可能会使用塑料、玻璃、陶瓷、纤维复合物或者金属制作。为保证可折叠iPhone在使用多年后仍能保证寿命,专利中还提到一种支持可折叠屏幕的高级润滑系统。
为防止显示器的相邻薄层彼此粘附,从而增加显示层内的应力,显示器的相邻层可以由允许层在弯曲期间彼此滑过的结构分开。可以使用折射率匹配油来抑制相邻显示层之间的反射,同时提供润滑。以这种方式使显示器的各层彼此分离,使得层彼此滑动,以防止在显示器中积累过多的应力。在显示器上形成紧密弯曲而不会对显示器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为了帮助在相邻层之间的间隙内保持液体润滑剂,可以沿着层的边缘形成润滑剂保留结构。润滑剂保持结构可以由硅胶或其它弹性体材料形成,其可以适应层之间的滑动而不会从层分离。 中关村在线
6.IBM获得管理自动驾驶车辆认知系统专利
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性越来越引发外界关注,自动驾驶车辆厂商也在提升它们的安全性,现在IBM在管理自动驾驶车辆方面获得了一项专利,称之为管理自动驾驶车辆的“认知系统”。IBM表示,旗下科学家已经利用他们对认知的理解,以及认知在大脑中形成的方式和行为,来设计一个使用传感器和AI来动态地确定潜在安全问题的模型。这意味着如果自主车辆遇到某种故障,IBM这套系统会自动将控制权交给人类操作者。
这种分析方法将处理自动驾驶车辆操作异常的情况,并且判断车载处理器或人类谁更适合处理这种情况,并且判断出人类更适合控制的情况下,让车载处理器放弃对车辆的控制。IBM在今年2月14日获得这项专利,这项专利的美国专利号是9,566,986,它连同IBM其它技术,为自动驾驶车辆创造更多的个性化体验。
该公司表示,这项专利有自我学习能力,以认知能力为导向,根据驾驶员,乘客和其他车辆的行为不断学习并提供咨询;具有自我社会化能力,与其他车辆及其周边的世界相连接;具有完全自动化驾驶车辆的能力;具有自适应能力,自动适应乘客和驾驶者的个人喜好;具有自动整合功能,集成到物联网中,将交通,天气和交通事件与不断变化的位置联系起来。cn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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