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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平 |《子藏·杂家部·刘子卷》(全六册)前言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 公众号  ·  · 2024-06-14 16:50

正文

《子藏·杂家部·刘子卷》(全六册)

前言

陈志平

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院长、 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子藏·雜家部·劉子卷》收入目前所知有關《劉子》白文本、注釋本、節選本、評點本及相關研究著作(原則上截止到一九四九年)共三十五種,整合成精裝十六開本六册予以出版。該卷是目前收録《劉子》文獻較爲全面的資料彙編,將爲學界研究《劉子》提供完備的資料。
《劉子》,亦稱《流子》《劉子新論》《新論》《德言》《石匏子》《孔昭子》等,最早著録於《隋書·經籍志》,而唐宋以來流傳極廣,西域邊陲、東鄰日本都曾有其身影,我國金朝世宗時還被譯成女真文字。已知現留存於世的版本即有五十餘種。然而此書一度被學界認爲是“僞書”,根本原因是該書作者不明。從初唐到當下,關於《劉子》到底是誰所作,争論了一千四百多年,至今尚無定論。
在古代,有以下幾種説法:根據所謂“唐人”袁孝政《劉子》注序記載,該書作者有劉歆、劉孝標、劉勰、劉晝四種説法;南宋黄震則懷疑是袁孝政自著僞作(參《黄氏日抄》卷五五《讀諸子·劉子》)。在當代,亦有不同説法:有學者認爲是魏晉人作品(參陳志平《劉子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二〇〇八年版);有人認爲是“另一位劉姓學者所作,歸諸劉勰和劉晝都出於後人臆測”(曹道衡《關於〈劉子〉的作者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一九九〇年第二期);也有人猜測是南朝梁人劉遵著(參陳祥謙《〈劉子〉作者新證》,《武漢科技大學學報》二〇〇八年第五期)。
《劉子·慎言第三十》云:“魏武漏語於英雄,玄德遺其匕筯。”(宋刊本,以下所引《劉子》文字除特别説明外,均出此本)此用三國曹操、劉備典故。《慎隟第三十三》又云“魏后泄張繡之讐”,講的也是曹操事。據此,《劉子》當成書於三國後,絶不可能是漢代劉歆著。寫於六朝末期的敦煌遺書伯三五六二中抄有該書篇目,隋時虞世南《北堂書鈔》也曾引用該書,則《劉子》也不可能是唐人著作。故此書産生的時間當在魏至隋之間。在當前《劉子》作者仍無法確定的情況下,與其在文風、體裁、遣詞造句等模棱兩可的證據方面作無謂的争論,不如重新審視唐宋時期關於《劉子》作者記載的關鍵材料,也許會有新的發現。下面依照“作者”的時間順序排列相關文獻。
(一)唐張鷟《朝野僉載》載:“《劉子》書,咸以爲劉勰所撰,乃渤海劉晝所製。晝無位,博學有才,竊取其名,人莫知也。”(二)唐袁孝政在《劉子》注序中説:“晝傷己不遇,天下陵遲,播遷江表,故作此書。時人莫知,謂爲劉勰,或曰劉歆、劉孝標作。”(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一〇“雜家類”《劉子》引)(三)唐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九〇《前高僧傳音》卷下第八載:“劉勰:嫌頰反。梁朝時才名之士也,著書四卷,名《劉子》,與劉蟉等並皇枝貴族也。”又,卷第九一《音續高僧傳》第五載:“劉勰:嫌頰反。人名也。著書曰《劉子》。”(四)唐《珠玉鈔》:“《流子》,劉協注。”(見敦煌遺書伯二七二一)(五)《舊唐書》卷四七《經籍志》:“《劉子》十卷,劉勰撰。”(六)《新唐書》卷五九《藝文志》:“《劉子》十卷,劉勰。”(七)北宋釋允堪《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云:“劉子名勰,撰書三卷五十八篇。窮悴無由自達,及負其書,候尚書沈約於車前獻之。約覽而異之,遂呼登車定交。時人號此書爲《劉子》。今出《防欲篇》,彼具云:‘明者刳情以遣累,約欲以守貞。’”(八)《通志·藝文略·諸子類》“儒術”:“《劉子》三卷,梁劉勰撰。”(九)南宋王觀國《學林》卷一“疑異”條:“《劉子·隨時篇》曰:‘中流失船,一瓠千金。’按前漢《藝文志》有《鶡冠子》一篇,韓愈《讀鶡冠子》文曰:‘《鶡冠子》稱賤生於無所用,中流失船,一壺千金,予三讀其辭而悲之。’以此觀之,則《鶡冠子》有是語久矣,劉晝竊其語也。”(一〇)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録》卷七“桑蔭不徙”條曰:“又《劉子》曰:‘堯之知舜,不違桑陰。’袁孝政注云:‘堯嘗舉舜於服繹之陰,與舜語於桑樹下,樹陰不移,堯即知舜。’”(一一)衢本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一二《雜家》“劉子”條:“《劉子》三卷,右齊劉晝孔昭撰,唐袁孝政注。凡五十五篇,言脩心、治身之道,而辭頗俗薄,或以爲劉勰,或以爲劉孝標,未知孰是。”南宋趙希弁《讀書附志》著録有《劉子》五卷,云:“右劉晝字孔昭之書也,或云劉勰所撰,或曰劉歆之製,或謂劉孝標之作。袁孝政爲序之際,已不能明辨之矣。《唐·藝文志》列於雜家。”(一二)南宋章如愚《群書考索》卷一一《百家類·雜家》“劉子”條:“《劉子》,題劉晝撰,泛論治國脩身之要,雜以九流之説,凡五十五篇。《唐志》云劉勰撰。今袁孝政序云:‘劉子者劉晝,字孔昭,傷己不遇,播遷江表,故作此書,時人莫知,謂劉歆、梁劉勰、劉孝標作。’”(一三)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載:“《劉子》五卷,劉晝孔昭撰,播州録事參軍袁孝政爲序。凡五十五篇。案《唐志》十卷,劉勰撰。今序云:‘晝傷己不遇,天下陵遲,播遷江表,故作此書,時人莫知,謂爲劉勰。或曰劉歆、劉孝標作。’孝政之言云爾,終不知晝爲何代人。其書近出,傳記無稱,莫詳其始末,不知何以知其名晝而字孔昭也。”(一四)南宋黄震《黄氏日抄》卷五五“劉子”條:“《劉子》之文類俳,而又避唐時國諱,以世爲代。往往雜取九流百家之説,引類援事,隨篇爲證,皆會粹而成之,不能自有所發明,不足預諸子立言之列。播州録事袁孝政注而序之,乃盛稱譽,且謂五十五篇取五行生成之數,於義無考焉。然又謂劉子名晝字孔昭,而無傳記可憑,或者袁孝政之自爲者耶?”(一五)南宋王應麟《玉海》卷五三“劉子”條:“北齊劉晝字孔昭撰,袁孝政爲序並注。凡五十五篇,《清神》至《九流》。《書目》:三卷。泛論治國脩身之要,雜以九流之説。《北史》:晝著《金箱璧言》,撰《高才不遇傳》。《唐志》雜家:十卷,劉勰。晁氏《志》:齊劉晝撰,或以爲劉勰,或以爲劉孝標,未知孰是。”
細繹這些文獻,就會發現《劉子》作者爲劉勰的觀點在唐代是普遍認知,即使是張鷟、袁孝政,也承認此説流行,同時二人亦試圖爲其“劉晝著”説張本。然而直到南宋,“劉晝著”説纔開始被廣泛提及,根本原因是宋人接觸到了袁孝政序和注,但這並不表示他們立即就認可了該書作者爲劉晝的觀點。譬如章如愚《群書考索》、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王應麟《玉海》都是實録文獻,故羅列諸種説法,實則是有所疑惑的。即使是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在明確著録《劉子》爲“齊劉晝孔昭撰”的情況下,依然表示“未知孰是”,而黄震《黄氏日抄》則懷疑是“袁孝政之自爲者”。這就有一個問題:依照袁孝政注序所云,“劉晝著”説早就已經出現,何以唐代没有人接受,至南宋纔被人提及,且一再懷疑呢?如果我們重新排列諸文獻“出現”的時間,就會發現問題。袁孝政《劉子》注,首先被提及是在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録》中,序則是被稍後的趙希弁、陳振孫等人提及;而張鷟《朝野僉載》所載,不見於今本,僅見於南宋劉克莊《後村詩話》所引。也就是説,兩條所謂“唐人”的記載,即上引文獻的“(一)”“(二)”,其實是由南宋人引用轉述的。因而可以判定:“自唐迄於南宋初年,今能見到的直接史料公私著録,皆明確記載:《劉子》劉勰著。《劉子》作者誰屬没有異議。《劉子》作者的異議始自南宋出現的袁孝政注本序和劉克莊《後村大全集·詩話續集》引文。”(林其錟《〈劉子〉作者綜考釋疑——兼論〈劉子〉的學術史意義》,《文史哲》二〇一四年第二期)袁孝政的《劉子》注序和張鷟《朝野僉載》兩則材料因爲歷來被相信是唐人所作,是支持《劉子》“劉晝著”説的核心文獻。今重審兩則材料,問題很多。這兩條材料都來源於南宋人轉引,均是二手材料,可靠性大打折扣。並且,這兩條材料本身都讓人懷疑。
首先,如果袁孝政注出現在唐代,何以當時史志無載?何以北宋無人提及?又何以突然就出現在南宋?此諸多問題都讓人心生疑竇——袁孝政是唐人嗎?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説袁孝政注是“其書近出”,而章如愚《群書考索》卷一一亦稱“今袁孝政注”,“近出”“今”均明示袁孝政注出現時間距南宋時代不遠。故有學者經過充分考證,認爲所謂的“唐人”袁孝政注序,完全是後人僞託。研究者提出了五點證據:(一)注者傳記無憑,來歷不明;(二)迄至南宋初年,全無袁注記録;(三)南宋初袁注出現之時即爲目録學家質疑;(四)袁注異體字與隋寫本不成比例;(五)袁注注書體裁和唐人注書體裁不相屬。因此,“綜觀以上五點,可以斷定:袁孝政《序》及《袁注》實宋人僞託”(林其錟《〈劉子〉作者綜考釋疑——兼論〈劉子〉的學術史意義》,《文史哲》二〇一四年第二期)。如此纔能解釋爲何唐無人提及袁注,以及“劉晝著”説在唐“消失”的現象,因爲唐代根本就没有袁孝政注。
其次,所謂張鷟的《朝野僉載》記載是否可靠呢?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朝野僉載》考證,該書皆記唐代故事,“耳目所接,可據者多”,然“於諧噱荒怪,纖悉臚載”。而流傳至宋代,已經摘録删改,“删併門類,已非原書”。《後村詩話續集》卷三所引二十二條,不見於今書,且有闌入成分。故《朝野僉載》的記載並不十分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有學者以爲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趙希弁《讀書附志》、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是認可甚至主張“劉晝著”的,故以爲“劉晝著”説淵源有自。實則此三書對於《劉子》爲“劉晝著”均持存疑態度:晁氏曰“未知孰是”;趙氏曰“袁孝政爲序之際,已不能明辨之矣”;陳振孫曰“不知何以知其名晝而字孔昭也”。但是以三人爲代表的目録學家們又爲何常常將《劉子》著録爲劉晝撰呢?此其實是古代目録學家著録書籍的常見方式。他們按書籍的實際署名著録作者,以示存真,然後纔下判語表達自己的意見。故我們不僅要看目録書的著録,還要研究其判語,因爲判語纔是目録學家真實的想法。如《宋史·藝文志》著録《劉子》曰:“題劉晝撰。”據考證,《宋史·藝文志》中所謂“題”者,即照抄舊籍,編者不能遽斷,當在存疑之列(參林其錟、陳鳳金集校《劉子集校》附録《劉子作者考辨》,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而後世不少學者却徑自以爲這些目録學家們是持“劉晝著”説觀點,此實則是不明古籍著録體例的“誤讀”。這種先如實著録、後下判語的做法一直爲傳統目録所承續,最典型者莫過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我們仔細研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一七《劉子》,就能明白目録學家的“操作”:“然劉勰之名,今既確知其非,自當刊正。劉晝之名則介在疑似之間,難以確斷。姑仍晁氏、陳氏二家之目,題晝之名,而附著其牴牾如右。”四庫本《劉子》今易得者爲文淵閣、文津閣兩本,雖均題“北齊劉晝著”,但館臣對作者其實是存疑的。他們一方面尊重舊目録的著録和書籍本身的署名,“題晝之名”;另一方面又不能決斷,故“附著其抵牾”。然四庫館臣“仍晁氏、陳氏二家之目”的做法又極容易引起誤解,如同“腰斬”了晁公武和陳振孫之論,以爲晁、陳真的相信《劉子》爲劉晝撰。其實晁公武和陳振孫同四庫館臣一樣,也是存疑的,他們也是在“題晝之名”之後而别有論斷。而後世主張“劉晝著”説,其中“腰斬”晁公武、陳振孫和四庫館臣等目録學家之論而“誤解”者,又不知凡幾!
《劉子》在唐代流傳廣泛,爲各階層所熟知,而其作者在當時廣爲流傳的小類書《雜鈔》、佛經以及書目中均記載爲劉勰。可以説,唐人普遍認爲《劉子》作者就是劉勰。北宋《劉子》流傳不廣,但歐陽脩《新唐書·藝文志》仍以其作者爲劉勰。南宋時,帶有袁孝政注的《劉子》流行,其序所論遂引起人們對《劉子》作者的争論,而此序與注實則是宋人假託,當時陳振孫、章如愚就有所疑惑。明清以來,因受袁孝政序、注的影響,同時不明目録學家的著録體例,不少人遂以爲《劉子》作者就是劉晝。
綜合以上證據,尊重唐人記載,今將《劉子》的著作權還給劉勰,應當是合宜的。
《劉子》全書五十五篇,涉及農業、軍事、政治等方面,論題很豐富,萃取儒、道、法、名、陰陽各家學説的精粹,正所謂“明陰陽,通道德,兼儒墨,合名法,苞縱横,納農植,觸類取與,不拘一緒”(《劉子·九流第五十五》)。該書在繼承前人思想的基礎上,又大量引用《呂氏春秋》《淮南子》《文子》《莊子》等著作中的成言。這種著述體例很符合傳統目録學對雜家的看法,故《劉子》歷來歸録於雜家也就不足爲奇。然思想史上的雜家和目録學上的雜家是有區别的(參陳志平《雜家考論》,《諸子學刊》第五、六輯)。思想史上的雜家,在著述體例上是統一的,在思想方面也是成體系的,而非“蕪穢蔓衍,無所係心也”(《劉子·九流第五十五》)。《劉子》完全符合思想史上雜家的特點。
在著述體例上,《劉子》全書是統一的。首先,從語言來説,《劉子》全書的語言風格統一。雖然廣引衆家典籍,但《劉子》往往能將它們略加改造,以與全文略帶駢儷的語言風格相合。如《知人第十八》云:“堯遭洪水,浩浩滔天,蕩蕩懷山,下民流墊。禹爲匹夫,未有功名,堯深知之,使治水焉。乃鑿龍門,斬荆山,導熊耳,通鳥鼠,櫛奔風,沐驟雨,面目黧,手足胼胝。冠掛不暇取,經門不及過,使百川東注於海,生人免爲魚鱉之患。”此節文字引用了以下幾種文獻:(一)《尚書·益稷》:“禹曰:‘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昏墊。’”(二)《尚書·禹貢》:“浮於積石,至於龍門、西河,會於渭汭。織皮崐崙、析支、渠搜,西戎即敘。導岍及岐,至於荆山,逾於河;壺口、雷首,至於太嶽;底柱、析城,至於王屋;太行、恒山,至於碣石,入於海。西傾、朱圉、鳥鼠,至於太華;熊耳、外方、桐柏,至於陪尾;導嶓塚,至於荆山;內方,至於大别。”(三)《莊子·天下》:“墨子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風,櫛疾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也如此。’”(四)《呂氏春秋·行論》:“禹不敢怨而反事之,官爲司空,以通水潦,顔色黎黑,步不相過,竅氣不通,以中帝心。”(五)《淮南子·原道訓》:“禹之趨時也,履遺而弗取,冠掛而弗顧,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時也。”(六)《孟子·滕文公上》:“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雖欲耕,得乎?”(七)《淮南子·泰族》:“禹鑿龍門,闢伊闕,決江濬河,東注之海,因水之流也。”(八)《左傳·昭公元年》:“劉子曰:‘美哉禹功,明德遠矣。微禹,吾其魚乎?’”
《劉子》收集前代典籍中的大禹治水材料,通過一番脩飾整飭,形成了語言略帶駢儷而風格一致的文字。一部編述性的著作不在於引用他書的多少,關鍵在於對舊材料的改造融合程度,即是否能將這些材料融入自家的著作中,形成一部有完整體系的新著作。從這個角度看,《劉子》是一部比較成功的編述性子書。
其次,從結構來看,《劉子》全書五十五篇,大致可以分爲論個人自處、論治國理想和雜論三部分,組成了比較嚴密的結構。《清神第一》論理神全性,《防欲第二》論約欲守貞,《去情第三》論遣情全真:此三篇是“澄心封情,以定其內”。《韜光第四》主張“韜跡隱智,以密其外”,乃前三篇與後六篇之勾連。道象精妙,當因學見道,故有《崇學第五》《專學第六》;感人之善心,使放心邪氣不得接,尚需雅樂,有《辨樂第七》;信者,行之基,善者,行之總,循理處情,吉無不利,立《履信第八》《思順第九》《慎獨第十》三篇:此六篇論個人在外之脩爲。總而言之,前十篇論個人之自處。民以君爲天,君以民爲本,立《貴農第十一》《愛民第十二》《從化第十三》三篇。法術者,爲治之樞也;賞罰者,制人之柄,立《法術第十四》《賞罰第十五》兩篇。治國人才爲先,舉人重在名實相符,故先立《審名第十六》《鄙名第十七》兩篇爲選人之總則,次以《知人第十八》《薦賢第十九》《因顯第二十》《託附第二十一》《心隱第二十二》《通塞第二十三》《遇不遇第二十四》《命相第二十五》《妄瑕第二十六》《適才第二十七》《文武第二十八》《均任第二十九》《慎言第三十》《貴言第三十一》《傷讒第三十二》《慎隟第三十三》《誡盈第三十四》《明謙第三十五》《大質第三十六》《辨施第三十七》《和性第三十八》《殊好第三十九》論人才的舉用和脩爲。治國之備,在於戎,有文事則有武備,兵以禁暴討亂,故立《兵術第四十》《閲武第四十一》《明權第四十二》《貴速第四十三》四篇。此三十三篇論治國之要。《觀量第四十四》《隨時第四十五》《風俗第四十六》《利害第四十七》《禍福第四十八》《貪愛第四十九》《類感第五十》《正賞第五十一》《激通第五十二》《惜時第五十三》《言苑第五十四》十一篇可視爲泛論,有雜篇性質。《九流第五十五》批評各家學派,總結全文,等同於全書序言。且“五十五篇,取五行生成之數”(袁孝政序,《黄氏日抄》卷五五轉)。可見,《劉子》篇目安排大致是有體系的。
在思想內容上,《劉子》全書也是成體系的。《劉子》雖引諸家成説較多,但頗能熔鑄貫通,融爲一體。“取鎔《淮南》,自鑄其奇”(日本寶曆八年刊五卷本《新雕劉子》播磨清絢序),引用他家之成句,表述自家之觀點是《劉子》比較顯著的特點。縱觀《劉子》每一篇,篇題即概括了主旨,全篇有一以貫之之意,成説典故衹是其信手拈來的材料。《劉子》每篇結構都帶有明顯的歸納法特點,往往先提觀點,然後以大量具體實例證明,最後總括全文。全書共出現六十處“是以”、六處“由此觀之”、四處“以是觀之”、四處“以此觀之”、一處“以斯觀之”、一處“自上觀之”等表示結論性的語詞,足見此法運用之頻繁嫻熟。正是這種簡單而清晰的結構保證了《劉子》單篇主旨的純粹,故全篇雖滿紙成説,然一以貫之,雜而不亂。正如錢鍾書所指出的:“劉晝《劉子》亦往往可拆一篇而爲連珠數首。”(錢鍾書《管錐編》第三册,中華書局一九七九年版,第一一三六頁)
《劉子》暗引《呂氏春秋》七十多次,暗引《淮南子》一百七十多次,兩者共達兩百多次,遠遠超過了對儒家經典和對道家著作的引用,足見作者對這兩部“前輩”雜家著作非常熟悉和重視,漁獵於其中。《呂氏春秋》《淮南子》《劉子》三書在《隋書·經籍志》等書目中同屬“雜家”。從作者意圖看,《呂氏春秋》《淮南子》都是要擯棄學派門戶成見,博採衆長,總結各家學説構成一個新的理論體系,爲統治者提供執政理論和治國方案,這點對《劉子》的影響非常明顯。《劉子》雜儒、道,合名、法,大篇幅的論及法術、用人、軍事,是典型的政論之書,實則也是要爲統治者提供治國方略。但從根本指導思想看,《劉子》和《呂氏春秋》《淮南子》又有明顯的不同。《呂氏春秋》《淮南子》在思想傾向上都推崇黄老哲學,以“道”作爲其宇宙觀的根本概念,以“無爲”作爲其社會行爲的基本原則,進而吸收陰陽五行學説及其他諸子思想形成一種綜合性的理論。兩書是向“天道”尋找人類社會存在的根據和法則,走的是向外的“問天”之路。而《劉子》對於“天道”的論述很簡單:“大道混然無形,寂然無聲,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非可以影響,不得以毁譽稱也。”(《妄瑕第二十六》)此“大道”即天道。至於它和“人事”有什麽關係,《劉子》没有論述,作者對此也並不關心,而是將更多的篇幅放在了對性、情、欲與“人事”關係的探討上。和《呂氏春秋》開篇討論月令(即天與人事關係)、《淮南子》討論“道”“天”(《原道》《天文》)不同,《劉子》開始的三篇(《清神第一》《防欲第二》《去情第三》)討論的是“神和形”“性、情和欲”的關係,它不是由對天、道的發揮來展開政治思想,而是由對人本性的探討來建構個人生存、發展的理論,由對人才命運和才性的討論來闡發自己的政治思想。《劉子》的政治學説實質上是關於“人”的學説,人在《劉子》思想中得到充分的重視。相較於《呂氏春秋》《淮南子》以高高在上的天、道爲理論基石,凸顯“問天”的思想取徑,《劉子》將目光轉向了人本身,向人心(性)的根本處一探究竟,實則是走向了“問心”之路。故而《劉子》和《呂氏春秋》《淮南子》思想基石截然不同,絶非簡單地對他們的“抄襲”。《劉子》的“轉向”,自有其思想史發展脈絡。
漢、魏以來思想討論由宇宙論“問天”轉向本體論“問心”,是中國思想史的重要分野。漢末天人神學崩潰,儒學淪爲“意見”,尤其是宇宙觀的破産,使得士人的視野逐漸由向外而轉向了向內,大肆討論性、情、欲等問題,並以之爲諸問題生發之起點,由此內探的“問心”之路得到了凸現。如魏初名臣、西漢經學家高堂生的後代高堂隆所撰著述中今存奏疏三十餘種,《詔問崇華殿災咎對》《詔問漢武厭災對》《詔問鵲巢陵霄闕對》《地震對》《陳災異表》《星孛於大辰上疏》等均是言災異感應之事,其思想行爲似乎可以看作是漢代天人神學思想的延續,依然不屈不撓地恢復儒家的“天道”地位。然其在晚年,面對魏明帝的窮奢極欲和異常天象,“天作淫雨,冀州水出,漂没民物”,上《切諫增崇宮室疏》,有云:“天道既著,請以人道論之。夫六情五性,同在於人,嗜欲廉貞,各居其一。及其動也,交争於心。欲强質弱,則縱濫不禁,精誠不制,則放溢無極。夫情之所在,非好則美,而美好之集,非人力不成,非穀帛不立。情苟無極,則人不堪其勞,物不充其求。勞求並至,將起禍亂。故不割情,無以相供。”(《三國志》卷二五《魏書·高堂隆傳》)在發表了一通“天人之際,未有不應也”的“老生常談”的高論後,却又從“六情五性”方面談要“割情”“禁欲”,將問題的討論轉向了另一個方向。這是政治“向內”,從人的性情上尋找統治根由和治理措施,由具體談“治人”到玄虛的“治心”,是儒家再次由“意見”向“道”努力轉變的徵兆。
孔子言論中並不能找到多少關於性情的深奥精妙的論述。《論語·公冶長》“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楚賢人温伯雪子説:“中國之君子,明乎禮儀而陋於知人心。”(《莊子·田子方》)葛兆光認爲:“儒學傳統中,有一個最薄弱與最柔軟的地方特别容易受到挑戰,他們關於宇宙與人的形而上的思路未能探幽尋微,爲自己的思想理路找到終極的立足點,而過多地關注處理現世實際問題的倫理、道德與政治的思路,又將歷史中逐漸形成的群體的社會價值置諸不容置疑的地位。於是,當人們不斷追問這一思路的起源以及其合理性依據時,它就有些捉襟見肘。”(葛兆光《中國思想史》第一卷,復旦大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第三一九頁)漢儒借鑒陰陽學説,大言天道,遮蔽了這一缺陷。漢末天人神學破産,儒家試圖恢復“天道”,則必須另尋出路。隨着新的讀經解經風潮的興起,先秦儒家對“性與天道”含混隱晦之處成了新理論的生長點。“荀粲、何晏、王弼都敏鋭地看到儒家學説在‘性與天道’這種終極本原的推求上,有止步不前的猶豫,於是他們挪用了這塊跳板,使思路由儒轉道。”(葛兆光《中國思想史》第一卷,復旦大學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第三二四頁)《三國志·荀粲傳》云:“粲諸兄並以儒術論議,而粲獨好言道,常以爲子貢稱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然則六籍雖存,固聖人之糠秕。”以“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證“六籍雖存,固聖人之糠秕”,此言别有深意,實爲理論路向的闡發轉變留下了大段空白。思想史對此多有論述,兹不論。《劉子》雖然是六朝末期著作,但可視作思想史上體現這種轉變的典型著作,自有其價值。
而在具體論述時,《劉子》以儒道會通爲基礎,通過對儒、道功能世界的劃分,試圖將儒、道融合在現實的個體身上和具體政治事務中,也體現出思想上的體系性。
從全書思想看,《劉子》遵循了黄老學的基本脩爲原則和行事主張,以之爲討論的基石。《劉子》開始四篇即《清神第一》《防欲第二》《去情第三》《韜光第四》,討論的就是要保全形體來使精神得到平静,因爲“形者,生之器也;心者,形之主也;神者,心之寶也。故神静而心和,心和而形全;神躁則心蕩,心蕩則形傷”,所以“將全其形,先在理神”(《清神第一》)。此論和司馬談《論六家要旨》所論大體相近。此後的六篇論個人在外之脩爲。前十篇論個人之自處,並由此展開了全書的結構,即由身心脩養論及貴農、愛民、選舉人才、兵術、閲武等一系列治國大政,正是在黄老學先定其神,然後以之治天下的思路上展開論述的。
《劉子》將黄老學最核心的思想“因循爲用”作爲自己的主要思想。《劉子》正文中“因”出現了三十二次,其中十四次可作“因循”用;“循”字出現了七次,其中三次可作“因循”用,可見《劉子》對因循觀念的重視。《劉子》還有《隨時第四十五》《適才第二十七》等專篇討論“因時”和“因物”問題。如《隨時第四十五》認爲:“時有淳澆,俗有華戎,不可以一道治,不得以一體齊也。故無爲以化三皇之時,法術以禦七雄之世;德義以柔中國之心,政刑以威四夷之性。故《易》貴隨時,《禮》尚從俗,適時而行也。”時代、地域發生了變化,民風也會有所改變,針對不同的民風,應該採取不同的治理策略,“無爲”與“法術”、“德義”與“刑政”正是爲了適應不同情況的統治方略,正所謂“適時而行”。否則,“雖有妙術,歸於無用”。統治策略包括法術、禮樂等一些政策,《劉子》論及這些政策時均表現出“時變是守”的思想。如《法術第十四》講到法術要“術藏於內,隨務應變;法設於外,適時御人”,法和術雖然有內外之分,但均要“適時”“隨務”,所以“明主務循其法,因時制宜。苟利於人,不必法古;必害於事,不可循舊”;“法宜變動,非一代也”;“成化之宗,在於隨時;爲治之本,在於因世”。《辨樂第七》談到音樂和禮儀時也説“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各像勳德,應時之變”,此即“因時”。
治理國家不僅僅在於法術、禮樂,更重要的是選拔人才,《劉子》認爲不同特點的人才有不同的作用,可以將他們使用到不同的領域從事不同的工作,以使人盡其用:“長頸者使之蹋鍤,强脊者使之負土,眇目者使之準繩,傴僂者使之塗地。因事施用,仍便效才,各盡其分而立功焉。”(《适才第二十七》)對於人才,如果“隨材所施”“各盡其分而立功”,則“未有可棄者”。這就是典型的“因物”思想。
黄老學除以“因循爲用”爲主要特點外,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無爲”,所謂“道家無爲,又曰無不爲”“其術以虛無爲本”,均是指黄老學的因物成事,不興作事功的特點。而“無爲”這一特點在《劉子》中並没有得到充分討論,全書“無爲”出現了六次,可分爲兩類。一是在治理國家時,以“無爲”爲方略。《劉子》認爲“無爲”是一種理想的治理策略,但它並不適用於所有的社會類型,衹有在“三皇”這種大同社會中,社會風俗純樸,纔適用於無爲;而在民風不純之世,治世要“法術以禦”。二是在個人脩爲時,以“無爲”爲脩身之道。但“無爲”衹是對隱遁山林以求全身的隱士纔適用,而“治世之賢,宜以禮教爲先”。而“因循”則適用於所有的社會和個人。那麽,在《劉子》的思想裏,“因循”和“虛無(無爲)”實際上是分開的,它們並不在一種思想體系內,它保留甚至推崇“因循爲用”,但對“虛無爲本”却並不在意。甚至於説“無爲”思想的採取與否,當視具體情況而定,這也是一種“因循”思想。可見,“因循”思想實際凌駕在了“無爲”之上。
這樣看來,黄老思想在《劉子》一書中的體現顯得頗爲奇怪:一方面它大體按照黄老脩身、理政的思想來結構全篇,吸收了黄老的“因循”思想,作爲自己選取治理策略的主要原則之一;另一方面,它又將“因循”思想同“無爲”剥離,進而將之置於“無爲”之上,而不是相反,同時放棄了將“無爲”作爲“今世”治理國家的原則,而僅僅將之用於隱士的脩身。《劉子》這部著作出現在黄老學已經衰微的時期,它的思想和東漢末年以來黄老向老莊演變的趨勢是一致的。魏晉以來,黄老不再是主流思想,而老莊則重新得到重視和闡釋,《劉子》以“清神”“去欲”等黄老思想爲個人脩爲的準則之一,同時以“因循”爲治國思想的重要原則,將諸家思想統攝在一個體系內,其實是黄老學没落的一種表現。我們一方面認爲《劉子》的思想受到了黄老學的影響,另一方面認爲這種黄老學是經過整合的,它衹保留了“因循爲用”的手段,但没有保留“虛無爲本”的思想核心,而是代之以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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