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制片 | 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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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 净 身 当 太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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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间约3分钟
我很喜欢
「致命巧克力」
这个短片,剧本写得漂亮,演员表演
到位
,人物冲突通过对话和表情用一种
出人意料又
自然的方式表现出来,颇有味道。我本打算让它早点和大家见面,可惜断断续续听译了一两个月,有五六句对白始终听不明白。最近才在朋友陈菁的帮助下完成。
我翻译英文短片都会加上英文字幕。如果英文单词没听清,就算可以根据情节猜出大意,我心里也不踏实。这大概跟我学英语的经历有关。
上大学之前,英语对我来说只是一门高考科目。
学习
仅限于背大纲上的单词和语法,一遍又一遍地做练习题。这种学习跟服刑差不多——都是受限制的苦役。如果
英国人知道我怎样记住
be made of与be made from的区别,一定会觉得
匪夷所思、于心不忍。而这样做只是为了
在单项选择题里多拿0.5分。
我被这种枯燥的学习方法摧残了多年,居然没对这门课心生厌恶,现在想想真是奇迹。
上大学后,我学英语用的还是高中的老办法,换句话说,仍然在自我摧残。我用
备战高考的办法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居然还得
了优秀,天晓得我让自己遭了多少罪。这件事说明:第一,大学英语四级与高考英语的测试性质一样,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第二,两者测试的都是学生的自虐倾向。
大二第一堂英语课上,老师让大家用英语做自我介绍。那时我四级刚考了优秀,春风得意,很想利用这个机会在同学们面前露一手。我在座位上认真打了草稿,自认为构思了一篇能给人留下印象的发言。兴冲冲上台讲了几句,发现同学们要么交头接耳,
要么目光涣散
,站在一旁的老师
面露困惑、神
情暧昧。仿佛台上发言的人讲的不是英文,而是保加利亚语。
这件事给我的打击很大,我怀疑大学英语考试委员会有意作弄我。从此,英语考试的权威在我心里破灭了,我
开始
琢磨怎么讲出别人听得懂的英语,哪怕一两句也行。
我没找到什么窍门,因为喜欢看电影,就用鹦鹉学舌的办法,跟着电影原声磁带反复念,直念到一句台词可以随时脱口而出,发音、节奏、情绪跟电影人物
分毫不差,再练下一句。
我念的第一句台词是电影「狮子王」里小辛巴说的「What am I gonna do?」(我该怎么办?)挑这句话是因为我觉得万一以后捅了娄子可以用上。句子不难,难的是要念出连读效果。我连续念了一两天,上下自习路上念,睡觉前也在念。最后
把这句话念得像说武汉话
「我信了你的邪!」一样顺溜。这事让我自豪了好一阵,比考四级优秀还高兴。
我学英语七八年,
头一次
对这门语言有了一点
兴趣
。
从那时起,
我的口语逐渐有了进步,从以前没人能听懂,到后来可以去英语角轻松撩妹。我甚至撩到了一位外语系的学妹,后来做了我太太。
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后,我对做题更没兴趣了。我的应试水平开始大幅下降,
六级考了三次才勉强通过。这件事说明,兴趣学习与应试学习之间存在某种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实实在在存在于我与
大学英语考试委员会之间——不是我有毛病,就是对方
有毛病。
后来
我专门就此事咨询过我的外教。美国老头听了我的故事郑重表示,我认为
你没毛病
。
我外教讲话言简意赅,说的又是英语,不大好懂,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转译一下。他的话翻成中文大概是这样的:
英语是用来交流的,不是用来考的。
人为什么要交流呢,因为有某种自发的需求存在,比如求救的需求、交换物品的需求、阅读的需求、撩妹的需求。先有交流的需求,再学习表达和理解,这才符合人性和自然规律。
如果没有自发的需求,用一种人造的东西(比如考试)冒充需求,那就很难说符合
人性
。
打个比方,以前男子进宫做服务员都要净身。
现在我们知道净身是反人性的,因为它不是一种普遍的自发需求。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