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奇、李玉敏
这是一起典型的同业纠纷案例。
湖北银行、农发行根河市支行、四川信托等扮演了这幕戏的主角。虽然事发时间较早,但这一案例的典型性,依旧能给金融机构同业合作敲响警钟,也凸显出监管部门系列监管措施出台的必要性。
2013年初,湖北银行购买四川信托一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向满洲里市绿色家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绿色家园公司”)提供贷款,背后则是农发行根河市支行提供担保。
不过,此后融资方绿色家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贷款不能按时偿还,一场纠纷在所难免。与此同时,一个关于“抽屉协议”、担保函、“萝卜章”的同业风险事件也被渐次揭开。
农发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认为,湖北银行在同业投资业务中违规接受担保,《担保函》系员工王某擅自使用根河支行公章。根河支行是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担保的主体资格,授权书上的加盖的印章,从未刻制过也从未使用过。
事情的发生早在合同签订之前。
2012年底,湖北银行出具《关于意向购买“四川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的函》称,满足农发行根河支行取得其上级行或有权行对绿色家园公司的授信批复(大于4000万元)等条件后,即付款购买该信托计划。
2013年初,四川信托与绿色家园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为主,金额4000万元,期限24个月,年利率为10.5%,并办理了相应抵押、公正手续。
此后,湖北银行与四川信托签订《川信·满洲里都市绿洲生态酒店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合同》。同日农发行根河支行出具《担保函》对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保证责任,并约定了违约金。
抵押、公正加上金融机构的担保,这样一个看似安全三方投资实则风险隐患重重。一名股份制银行同业部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之前在同业业务不太规范的时候,相互担保和出具“抽屉协议”的做法的确比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