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院校,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蔬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含新校区),新校区紧邻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森林公园,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居全国城市前列;交通便利,距粤西国际机场(2020年建成)不足50公里,濒临广茂高铁(2017年通车)、汕湛高速、南北通道包茂高速、沈海高速,是工作、生活的理想之地。
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C或E类岗位),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说明: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及学位(2017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岁;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5岁。
3.第一学历要求二本公办院校以上大学毕业。
二、薪酬待遇
聘任制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C类岗位)实行与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新机制合同工(全日制本科,E类岗位)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具体待遇可咨询0668-2923182。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3、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聘任制人员请填写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新机制人员请填写《新机制合同工招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4、报名截至时间:2017年6月4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17年6月6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同一岗位符合规定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将不予开考,若出现该情况,符合条件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6月6日公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及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7年6月13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或《新机制合同工招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考试
1、笔试:2017年6月13日上午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13日中午公布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及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7年6月13日下午组织面试(分招考岗位进行)。根据报考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包括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组成,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7年6月14日上午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体检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6月17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原岗位由笔试面试成绩均超过合格线的第二第三名顺延递补。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管理岗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处、组织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处、组织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参与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朋友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命题人员、面试评委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5、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参与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网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纪老师 郑老师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聘任制人员应聘报名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机制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