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
生育保障政策愈发扎实,
目前,
全国已有30个省份延长了产假,
假期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
今天,
小编整理了2017年陪产假最新规定,
以供大家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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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生孩子的主力是女性
但是配偶也是有福利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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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的是西藏,为1年。
其次是海南和河南,为98天+3个月;
黑龙江和甘肃女职员产假是180天;
广东有80天的奖励假,产假长达178天,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什么?
这些地方
竟然还有弹性产假!
北京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吉林规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1年。
重庆则规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以连续休假至子女1周岁为止。
在以上表格所述省份中,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最长的是西藏、甘肃、云南三地,长达30天;
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
其次是上海,为10天。
其他省份大部分陪产假都为15天。
广东省作为目前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规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不得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不得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在甘肃,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亦不影响晋升工资。
在江西省和山西省,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对其实施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其晋职晋级、评奖、评定职称等行为。山西省同时明确,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北京市则要求,女职工在休产假和哺乳假期间影响工资晋级的,在产假、哺乳假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并试工合格的,应当予以晋级,补足晋级工资。
针对违反规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安徽省、江西省、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份明确规定,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宁夏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安排夜班;不得减少女职工法定产假时间或者限制女职工休产假;不得延长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甘肃省则规定,违反规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有一名受侵害者处以用人单位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30元罚款;对用人单位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育保障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呢!
那么问题来了,
这犹豫要不要二胎的东莞伙伴们,
生还是不生呢?
欢迎留言哦!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人民日报等综合
编辑 | 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