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始于19世纪后期,但现代意义上避免双重征税的定义始于1960年。假如REITs满足以下条件(四种tests),则可以避免在公司层面被征税:①asset test,必须要有超过75%的资产和地产或抵押贷款有关;②income test,必须要有超过75%的收入来自于rent或mortgage interest;③distribution test,
必须有
90%
以上的taxable net income distributed as dividen
d
s;
④ownership test,需要股东超过100人且任何5个或以下的股东不能合计持有超过50%股份。这些tests的核心一是收入需要是passive income,而不是房地产交易获得的收入,比如说建筑商也是房地产公司,但他们不能算REITs,因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房产销售;二是need to distribute most of the taxable income。
全美房地产投资信托协会(NAREIT)目前(as of March 2017)跟踪224个REITs,市值约$1.1万亿,这些REITs所持有的商业地产约$1.4万亿,持有的mortgage约0.4万亿。其中约191家REITs在纽约交易所上市,总市值将近$1万亿。
从图6中可看出,1975-2016(45年左右),REIT Annual Total Return平均在13.5%左右,而Annual Dividend平均在7.4%左右。
图6
二.
REIT
历史演化
(一)1960年以前
REIT
的演化历史可以主要分为两大段。第一段是1960年以前,19世纪末期,美国东岸的一些富人想集资起来投资商业地产,同时还想获得有限责任保护(Limited Liability)。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公司制(Corporation)可以提供有限责任保护,但公司不能持有投资性的商业地产;而普通合伙人制(General Partnership),可以持有投资性商业地产但不能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各种形式探索后,最终确立了MBT (Massachusetts Business Trust),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表1
MBT
很快变得流行,商业地产的投资也迅速从波士顿区域扩展到美国其他主要大城市,如当时的汽车新城底特律、还有芝加哥、旧金山等地。大家很快发现这种形式也适用于投资股票(can invest in 3rd party equities without limititation as a
pplied
to a corporation and can also provide limited liability
),因此这种结构也被用于架构collective securities investment vehicles(共同基金的前身)。
1913年,美国宪法第16条修正案生效,开始征收个人、公司所得税 (Income Tax),但Trusts (including REITs)被予以豁免。直到1935年,美国最高法院在 Morrissey v. Commissioner 一案判决: 可以对Investment trusts (including REITs)征税。在共同基金行业的游说下,次年国会通过了Revenue Act of 1936,共同基金获得税务豁免,但REITs不能。在此后20多年,REITs一直处于被双重征税的状态:REITs本身要交税,投资者的收入所得还要再交税。1950年代中期,REIT industry开始游说国会。1956年国会通过REITs征税豁免法案,但被Eisenhower总统否决,其中的顾虑之一是怕这种税收豁免会被地产公司滥用。1960年,国会再次通过REITs征税豁免修订案,并提出防止豁免被滥用的系列措施(asset/income/distribution/ownership tests),以确保REITs税务豁免只适用于passive income, 而不适用于active income/gain from trading real estate。另外,修订案拓宽了合规收入定义,将mortgage interest也包括在内。这次,修订案终于获得Eisenhower总统批准,于1960年正式生效。
法案获得批准亦得益于
当时
的
政治环境
:
1956年Eisenhower总统推出跨州高速公路建设法案后,对公共财政形成沉重负担,因此对地产类项目,政府迫切希望私人资本进入。在此背景下,REITs征税豁免修订案顺利获得总统批准。正如当时国会过案陈词所说,该法案
达到了
两个双赢互补的目的
,一是老百姓可以投资商业地产,二是地产业无法仅依靠公共财政,迫切需要打开、拓宽私人投资地产业的渠道。
4.
90
年代早期到
90
年代中后期。80年代末-90年代早期,银行业因地产坏账遭受重创(
e.g.
Savings & Loan Crisis)
,导致了1990-91年经济衰退,某种程度上助推了克林顿在1992年的大选中胜出 (
Bill
Clinton
famous
campaign slogan: “It’s Economy, stupid”
)
。由于银行紧缩,private partership难以获得信贷,但另一方面因REITs在里根时代不能享受适用于private sector的避税条款,没有做相关投资,所以他们依然较好的real estate portfolios, 具备较通畅的capital market acess,可以通过股票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因此,private partership开始纷纷转向公开市场,或者上市,或把自己卖给REITs。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UPREIT作为一个结构创新应运而生(
1992
Taubman Center IPO)
,使得private sector在将旗下物业转让时并不立刻触发销售事件,而是以参股合伙的方式进行,从而延迟了增值税的交付,大大降低了物业从private sector转入到REIT sector的门槛。此外,1993年机构投资者准入的放宽也增加了对REITs的需求。从数量上看(图12一),1993、1994年REITs有个IPO的高峰;从市值上看(图12二),1991到1997年短短六年时间上涨了十倍以上。supply side的重要原因是UPREIT的结构创新,demand side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机构投资者的大量涌入。
图12
图13
5.
90
年代中后期到
2002
年左右。从图14可以看到,1998、99年时,当SPX收益上升时,REITs的收益是负的,而在2000-2002年,SPX、NASDAQ收益在下行时,REITs反而在上涨。一个重要原因是进入98年,从book value premium角度,REITs price已经很高(25-30%
above NAV
), setting up for correction(图15一),另一方面,高科技狂热,市场看重成长股,喜欢听故事,对于注重收入的硬资产股票兴趣普遍缺乏; 然而从2000年中开始NASDAQ泡沫破灭,美联储开始降息,投资者又蜂拥回到有硬资产有income的股票上,如REITs(图15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