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学术年会(2024)在浙江大学成功举办。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的重要版块,年会由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组委会联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及有关机构共同发起,旨在搭建数字经济理论与应用的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探索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探讨和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前沿研究、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本次大会聚焦“数字产业发展与范式变迁”“数字产业发展”“数字组织发展变迁”三大主题,国内外40余位数字经济领域著名专家以及在数字产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果的机构代表进行了主旨演讲和交流。
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教授以《数字贸易平台与中国创新变革》为题进行了主旨演讲。本文根据黄先海教授现场发言内容整理。
黄先海教授作主旨演讲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学者、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本次报告和分享的主题是《数字贸易平台与中国创新变革》。我们团队跟踪了阿里的天猫平台六年,发现了一个典型事实:天猫平台每年双11与去年相比,创新力都能达到30%。换句话说,2023年天猫平台上的产品跟2022年双11天猫平台上的产品相比,有30%的新产品。虽然新产品有狭义上的,也有广义上;有些是边际创新,有些是大创新,但相比于线下场景仅有百分之十几的创新率,线上30%的创新速率明显更高,原因何在?我们需要探索数字平台上创新力高的背后机理。
当我们日常提到像是天猫、京东这些数字贸易平台的优势,只会想到交易成本的降低,或线上替代线下,但是我们同样发现平台的创新功能以及创新变革力非常重要。围绕这个主题,本次汇报主要包含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和数字贸易平台,其二是数字贸易平台与创新驱动,最后是数字贸易平台为创新带来的新组织、新方法与新规则。
首先,我们对数字经济学理性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包括对数字经济概念的界定,这里提出我们自己的概念:数字经济是以数据为新生产要素,以物理世界与信息网络融合为新生产空间,特别强调以数字平台为新型组织,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新产出的新一代的经济形态。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认为数字经济的经济学解释和管理学解释还需要进一步凝练和刻画。
在数字贸易平台的发展方面,大家知道2022年数字经济的总量已经突破50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总量已经达到41.5%,且仍在不断蓬勃发展。
在数字贸易的战略方面,由于这两年来全球经济相对比较低迷,数字贸易在其中的作用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数字贸易本身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贸易增长的新引领和新动能。我们可以看到,在去年上半年货物贸易进出口的增长率只有2.7%,但是数字贸易的增长率达到16%,因此数字贸易可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强劲动能。
我们在认识数字平台时,不能把数字平台当做一个单方面的贸易模式,而是应该当作一个“双边市场”。原先针对数字平台的解释都认为数字平台只是一个单边的市场空间,但我们认为其是一个“双边市场”,是属于供给侧的新型生产组织,也是需求侧的新兴市场空间,这是用经济学理论刻画平台重要的切入点。我们不能把平台纯粹只看作一个市场空间,更应该将其作为一个生产组织、一个市场空间。数字贸易平台完全满足经济学中“双边市场”所描述的重要特征,仅从单边考虑,无法准确刻画平台的功能。
从面上的数据来看,2022年市值排名前100的互联网企业均有很高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的增长率可达9.1%。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无论是研发投入还是创新比例都远远高于其他领域。有数据指出,2022年数字贸易平台百强榜中研发投入可达8.4%,远高于常规的3%。
针对数字平台发展情况,我们可以从创新机理的三个方面来解释,平台对创新范式的变革是通过新组织、新方法、新规则来体现。
一是数字平台企业对组织模式的创新。数字贸易平台本身是一个投入巨大的创新组织,平台跟生态伙伴有竞争有合作,平台对中小企业来说起到了“类孵化器”的作用,能够不断地孵化中小企业,孵化创新功能、创新产品和创新设计。此外,平台也构建了一个创新网络,或者我们可以认为平台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网络。数字创新网络中的知识溢出向多维动态的外部性转变,数字平台组成模式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打破市场的分割、打破地理空间的分割。浙江原来一直重视发展产业集群,但实际上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出现虚拟化产业集群这一新的形态。现在的产业集群不一定在杭州、绍兴,可能一个产业集群涵盖了全中国甚至全世界,这就是数字时代产业集群发生的形态变革。平台网络对生产企业的创新不仅是竞争效应,更多是正向的赋能效应。
在数字创新活动中,平台与平台上的企业是一个创新共同体。平台和生态伙伴之间有竞合等很多复杂的关系,但是我们的研究发现平台跟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就是一个创新共同体,就是新的组织,也就是说平台内部的不是一个企业在创新,而是“1+N”在创新,是平台跟平台上的企业共同在创新,这与原来的模式有很大不同,我们称之为“创新共同体”。
平台创新可以有几种模式,可以是1对N的创新,也可以是1对1的创新。天猫平台对一个特定的企业,或新生技术的主体提供专属的点对点的创新辅导或者支持,平台也可以对多个企业提供支持。以天猫小黑盒为例,我们发现其中存在平台与企业的合作创新,或者赋能创新。天猫平台利用其大数据优势,为小黑盒提供趋势洞察、全域仿真、试销诊断、C2B创新工厂等帮助。这些帮助使得小黑盒的创新力大大加快,日用品平均创新缩短24天,烘焙咖啡类的头部企业平均创新缩短34天,这就是数字经济的优势。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数字平台的创新力远远高于线下。
二是数字平台企业对方法的创新。数字平台企业的创新是一个基于大数据的创新,本质上是对信息不对称的大幅度压缩,这提高了创新的到达率、准确率和创新速度。
为什么平台上的创新速度这么快呢?我们可以以试错模拟器来举例,试错模拟器是基于AI模拟试错的创新,AI创新成为创新的发生器和加速器,创新的成本大幅度缩小。人工智能技术作为一种发明方法的发明,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其理解为企业的知识创新成本的大幅度下降。“试错模拟器”所谓的试错就是向失败深度学习,进而找到一个好的东西,最后实现创新。举个例子来讲,新材料企业的科研人员在反复实验过程中的准确率只达到60%,但是AI平台上创新率可以达到88%,就是试错模拟器。在新药研制、化合物的研制的过程中,一个治疗癌症的药需要通过百万级的化合物聚合才能成功提炼,过去的方法是一个个尝试。但在现在的大数据平台上,科研人员通过模拟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得出结果。试错模拟器机制的出现会大大提高创新的周期和频率,这就是数字平台在创新方法上与传统方法的不同。
第三,数字平台新的组织模式和新的创新方法会催生出新的创新规则,如二选一的问题。天猫在“小黑盒”平台上期望打造一个网红化妆品资生堂。在这一品牌发展的初期,资生堂提供新品后小黑盒马上将产品分给平台上1.5万个用户来使用,三天时间内就能回收问卷。“天猫小黑盒”方面得到问卷后马上请一批化妆品的专家对问卷进行分析,以此帮助资生堂改善新产品。第二轮又如法炮制地让1.5万个用户参与试用并收获反馈,这样三轮以后,一个全新的网红产品就能被打造出来,这就是创新。当天猫成功培养了一个网红产品后,就规定资生堂这个产品两年内只能在自己的平台上出售,这就出现了所谓的二选一问题。从过去的治理模式上来看,这种行为属于企业垄断,需要被打击,但是这种会导致平台的创新热情遭到扼杀,严重抑制了平台创新。因此,经济学、管理学的学者们需要反思,在学理上这个政策真的是合理的吗?从经济学上看,平台本身跟企业共同参与了创新,所以分享到了创新的垄断利润,这是完全合理的,二选一在创新平台上特定场合是作为一个分享创新垄断利润的手段,我们不能打压它。
我认为天猫平台确实参与了产品的创新,通过二选一来分享垄断利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需要一个界定期,两年以内分享好处是可以的,但如果这个时间达到了五年、十年就必须采取一些措施。现在我们的做法是一棍子全打死,我们要反思这个规则。这里出现的平台垄断、数字经济垄断与常规经济中的垄断不同,价格垄断是一定需要打击的,但假定因为创新出现的垄断,我们也要有一定的容忍度和包容度。平台上的创新垄断,适度通过二选一的模式分享是合理的,如果二选一在特定场合下有利于平台创新、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公众,我们就必须鼓励,为什么要打击呢?这就是为什么治理规则必须变化,不能用老规则来治理新的经济形态。平台经济条件下的治理规则要进行重塑重构,这就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为政策的重塑提供支持,而这个问题目前已经近在眼前,我们为了创新、为了新质生产力发展,就必须支持这种创新的新组织、新模式。
另一个新规则体现在数据方面,数据既然作为一种新经济里面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必须是流动的,没有流动就谈不上效率。但现在恰恰是数据流动上的规制存在问题,我们要在数据要素的流动和安全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如果单纯地不考虑流动、不考虑效率,纯粹关注安全,那就没有任何效益。目前来看,国际上有三种模式数据治理模式,欧洲模式把安全性摆在第一位,美国模式把流动放在第一位、安全是第二位,中国也正在试图找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点,我们称之为有安全保障的数据自由贸易和配置。对目前的中国经济来讲,数据需要更多地强调流动,我们现在过于注重安全性却没考虑到效率,在效率与安全方面我们可能要找到一个更好的均衡点。因此,在数据流动的规制领域,我们在学习欧洲模式与美国模式之后要找到更优的模式,这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意义非常重大。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