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ABN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了《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指引”)以及《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表格体系”)。新版的指引对ABN的基础资产、发行流程、信息披露以及中介机构的职责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同时发布的表格体系还对注册要件、基础资产、交易结构以及参与主体的情况以及现金流的归集与管理机制作出针对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大大增加了ABN的发行注册的可操作性。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在此之前,银行间市场主要是非金融企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而非金融企业的结构化融资一般通过交易所企业资产化来进行,不能帮助融资人实现资产出表。本次指引引入了特殊目的载体(SPV),可以达到真实售出和破产隔离的效果,帮助发行人实现表外融资。同时,此次新版指引保留了“特定目的的账户+应收账款质押”模式,可以满足多样化结构融资的需求。
第二、对资产支持票据的定义由原来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改成了“按约定以还本付息等方式支付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从债务融资工具变为证券化融资工具,体现了资产支持的特点。
第三、ANB的发行变得更为灵活,既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定向发行,充分满足发起机构、投资人的各种需求。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当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需要经过有评级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采用分层结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最低档的票据可以不进行评级。
第四、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但能够通过相关合理安排解除基础资产的相关担保负担和其他权利限制的资产仍然可以作为基础资产。
第五、对于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票据,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当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时,律师不仅需要审核该信托受益权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还要调查其底层资产是否符合指引中有关基础资产的要求。
综上,新版的《指引》在2012年8月发布的旧版指引的基础上,既丰富了ABN的业务规范又强化了风险防范,为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推动了企业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市场的发展,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去杠杆具有积极意义。
截止2017年1月底,实践中还没有房地产信托型ABN,但相信不远的将来,一定会有类似的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产品。
第五章 资产证券化塑造商业地产新模式
在我们了解了REITS和CMBS两个房地产融资模式后,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未来商业地产融资模式的改变和演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态势也日益迅猛。然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传统的房地产融资也越来越无法满足如今中国商业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传统的商业地产开发模式,是以开发商为主体,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融资。这是一种表内的融资,考验的是对开发商经营和资信能力,与项目和团队能力和业绩激励不相干。传统商业地产的极致,就是万达模式,也就是经营性抵押贷款。这种经营性抵押贷款额度相对小,本金偿还压力大,本金用途严格限制,与企业主体资质和信用严重相关。传统地产只能通过销售来进行周转,而今销售周转趋缓,房地产产业迫切需要优化杠杆,持有型存量物业增多,大量资金沉淀亟待盘活。
而新的模式,是以资产管理机构为主体,吸纳聚集人才,通过私募基金为载体进行募资,待项目建成物业进入后期运营后,利用CMBS获得低成本的融资代替之前的传统银行贷款,甚至通过REITs实现流动性,并与人员业绩激励相容。
在新的模式下,资产支持融资有望在成本或者额度方面比传统融资获得更好条件,权益性工具(REITs,类REITs或者私募基金)有助于盘活存量,提高周转。将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如购房款,物业费,租金等通过债项的资产证券化、类CMBS等进行融资,提高周转;将投资性物业包括商场,办公,酒店,仓储等通过海外REITs、境内类REITs、私募等来进行权益性证券化,盘活存量,盘活后的资金可以用于开发其他项目,提高了周转。可见,新的模式满足了未来中国商业地产融资低成本,提高流动性的需求。
商业物业资产证券化,特别是国外主流的CMBS的发展,才是商业地产“去库存”和“轻资产”的枢纽:
1.CMBS的发展将会使商业物业融资效率大大提高,有望实现业主持有物业的“正杠杆”;
2.只有出现持有物业的“正杠杆”,才能够吸引权益类资本的进入,同时由于债项工具的低利率实际上也将大量机构资金从债项投资引入权益类投资;
3.使REITs从估值角度具有了普遍复制的意义和可能性;使商业物业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化,从而获得最终的巨量流动性;
上述“债项投资-股本投资”小生态系统的形成,将会整合和孵化更多的有运营能力的运营公司,从而最终形成“债项投资-股本投资-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大生态的形成。这个生态的形成,会将大量资产从开发商的表内转移出去,实现商业地产“去库存”和“轻资产”的最终目标,优化商业地产的生态圈。
(文章来源:图解金融,作者:莫非-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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