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见其人只闻其声,一个街道办副主任因抗拒防疫登记而打的一通电话让卢书记成了明星人物,不仅网友为其操碎了心,各大官媒更是纷纷下场帮卢书记出主意。
如果你是卢书记你该怎么办?
打招呼吧,违反了做人选择;不打招呼吧,又怕以后被领导穿小鞋。
遗憾的是,虽然这么多大报媒体下场,并没有听到什么行之有效的建议,依然是十分空洞的言论,所谓敢于亮剑,敢于对潜规则说不。
说一千道一万,口头上说起来容易,真轮到自己时真的有勇气拒绝吗?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书,情节甚至有点夸张。33岁的民警张云龙在审问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时把她强奸了,还弄了好几次。
该名女性不仅自己从事卖淫活动,还组织多名女性卖淫。张文龙在掌握线索后便立即带人控制了该名女性进行审问。
老实讲这起强奸案是谁主动的我们无法判断,双方都咬定是对方主动的。
在审判书中双方都承认的情节是张云龙在强奸了她一次后还让该名女性趴在床上好方便从后面弄,也就是说该名女性是有服从张云龙的。
实际上根据女性自述来看,大概在凌晨三点左右该名女性的朋友亲自来宾馆找过她,还把房门敲开了。虽然开门的是张云龙,但如果该名女性此时呼救的话是完全可以得救的。
但此时该名女性继续选择了沉默,而张云龙也在将其朋友打发走后继续进行奸淫。
如果从上面两个事实来看,再联系一下卖淫女的身份,某种程度上我们有理由认为是卖淫女主动配合甚至诱惑张云龙试图减轻乃至逃脱惩罚。
但对法官来说,还是坚持认定为强奸案。因为双方的身份本就不对等,组织卖淫是重罪,起判五年以上,哪怕张云龙稍作暗示卖淫女也不敢多做拒绝,毕竟“命运“掌握在张云龙手里。
利用这种身份不对等进行的性行为本身就是更恶劣的“强奸行为”。更别说身为警务人员,更要知法守法。
什么叫好的法官?这就是好的法官。
不要总是说卖淫女该怎么办,不要总是说卖淫女为什么不敢拒绝,你警察敢弄她那你就得坐牢。
可按照某些人的思路,总是喜欢让弱势一方去承担责任,难道你真有脸能问一句卖淫女怎么办?
卢书记因为怕被穿小鞋都不敢拒绝领导,难道卖淫女敢拒绝能把自己关进大牢里的警察?
不要总是说卢书记该怎么办,不要总是说卢书记为什么不敢拒绝,谁打招呼那就惩罚谁!
最后,请大家勤洗手、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