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太原人的朋友圈突然流传出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假罚单让不少车主颇为关心。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提醒大家:带二维码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是一种新的诈骗手段,交警的罚没款都是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缴纳,违法停车告知单上更没有任何二维码的显示,请大家千万不要轻易扫描,谨防财物损失。
假(左)真(右)对比
1、真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只
是对驾驶人的书面告知
,
不印制处罚结果。正常的流程是凭违法停车告知单,到各大队打出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
假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其
页面上有法律依据及处罚措施,这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因此这是妥妥的假的!
2、真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没有印制任何形式的二维码
,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同时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目前没有开放任何官方平台的缴费功能,请各位驾驶人注意!
页面印有私人二维码
,就是假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今日太原市出台政策明确了
对于网约车的各项规定
规定从网约车的司机、车型、运营时间
车位定价、申办程序等多方面
进行了规范
正式开始网约车合法化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2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29号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法规科,邮编:030013。
(二)传真:0351-4423413。
(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有太原市常住户口或取得太原市《居住证》
一年
以上;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年龄
60周岁
以下,身体健康;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暴力犯罪、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经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
须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到申请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上岗营运。其从业考试、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继续教育等事项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拆除、损坏或者屏蔽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安装巡游车计价器、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地设置的巡游车专用候客区域内营运;不得将车辆交与未在本车注册的驾驶员从事经营服务;张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副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特别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吊销的,
自吊销之日起三年内
不得在本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转类从事巡游车经营活动的,可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名参加巡游出租汽车区域科目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发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取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5座以上7座以下(含7 座)乘用车
;
具有本市车牌照且车辆注册登记使用年限
未满3年
;
燃油车和清洁能源车为
5座二厢以上小客车
,排量不小于1.6升(或1.4T)、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为二厢以上小客车,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和动力车为二厢以上小客车,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7座乘用车为排量不小于2.0升(或1.9T)、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注:纯电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和动力车应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
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
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且接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监管平台;
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
不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志标识、不安装顶灯装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