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县级侦查员马幸福于1977年参加公安工作,今年60岁的他可以说是破案无数。我们特别邀请这位任劳任怨、秉公执法、勇于担当的老刑警讲述曾经侦办、破获的一些不为人知的大案、要案,定于每周末刊发一期。
2009年7月14日,邯郸市陵园路、中华路、人民路、广厦路、从台路等街道上,出现了一份特别“广告”,内容为:
调人启事
某办公厅需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机各4名,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男女不限,26岁以下;司机必须具备市、区事业单位编制或国企职工,男性,30岁以下,公关费用20万,出价高者优先,非诚勿扰。联系电话:13*********”。
7月16日,办公厅向邯郸市公安局报案。原来,那份“特别广告”上所留的电话为邯郸市一位领导的手机号码。15日和16日,这位领导多次接到他人电话。张贴小广告者的行为,不仅严重骚扰了领导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已经涉嫌构成“诽谤罪”。
接到报案后,警方组成专案组,由刑警支队支队长贾文君、副支队长马幸福具体负责,对案件开展侦破工作。民警对发现小广告的路段进行了勘验和走访,提取同样的小广告20余张。
通过多日摸排,警方发现嫌疑人作案时驾驶的是一辆小型面包车,并由此切入,最终锁定为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一名男性工作人员。
据这名男子供述,他在办公厅已经工作10余年。2008年,办公厅后勤中心调整干部,其本以为自己资历深一定会被提拔,但结果却让他非常失望,继而对主管这次干部调整的领导产生不满,想要给对方造点负面影响,出一出心中怨气。
2009年5月份,这名男子萌发了在政府重要机关、企业和领导居住的小区附近,张贴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报复那位领导的念头。随后,他拟好“调人启事”,反复修改后在一打印门市印制了100份。
7月14日中午,他驾驶面包车,指挥一亲戚将“调人启事”张贴在丛台区、邯山区、邯郸县等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和重要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