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P2P情报局从某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银保监机构及人事调整完成后,相关部门正在酝酿网贷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细则和网贷监管办法修订意见,总体思路较2016年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较大的调整,相对于开放的“备案制”,新的监管办法更接近“牌照制”。
据该人士透露,网贷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将延期18个月完成,一方面是验收标准需要被更严格地执行,另一方面则是需要较长的周期对网贷平台整体抗风险能力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考验。
而不久前,各地蓄势已久的网贷备案工作被叫停,全国网贷备案再度延期。业内普遍认为,备案延期与监管套利有关,网贷是全国性的业务,理应颁布并执行全国统一的备案标准。
此前,网贷备案的相关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权限由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局或金融办)掌握,但由于各地行政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差异,所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的态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导致了各地备案标准不一的现象。比如,部分地区对银行存管有属地化要求,山西则要求债转次数不超过3次,重庆部分区县要求“双清”才能备案,而湖南攸县等地则对网贷行业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和热情。各地的政策差异,导致了突击异地注册、买壳、多地备案等套利现象的涌现。据媒体报道,为了提高通过备案的概率,老牌网贷平台红岭创投出资收购了小平台“亿钱贷”,两个主体都在为备案做相关准备。
该接近监管层人士向P2P情报局透露,除了统一的备案标准,监管部门还可能对平台的主体资质提出门槛要求,比如要求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且需要实缴,这一点可能会将绝大多数网贷平台淘汰出局。
此外,为了增强网贷平台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并避免网贷平台成为控股股东的“提款机”,参照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思路,监管部门还将对网贷平台的控股股东的资质提出要求,主要指标可能是净资产和净利润。该人士认为,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牌照制的说法,但这些要求都是比较明显的“牌照制”信号。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牌照制监管与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有一定的冲突,改备案制为牌照制的立法难度较大。但考虑到金融监管体系调整后各金融领域空前高压的监管态势,以及所有金融业务都要“持牌”经营的监管理念,不能排除网贷监管向牌照制转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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