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玩周瑛此论之旨,显然是一种君子超越真幻之论,亦即“不扬物以为高,不婴物以自异,以天下之理,应天下之事”,而内心却是一片“廓如”。事实上,人们在处理真、幻关系时,大多还是囿于“妙识”“俗识”之间。上焉者不过具有妙识,将功名富贵视为过眼云烟;其下焉者则是俗识,将功名富贵看得相当真切,日日牵缠于此。
这当然仅仅是理论上的一种讨论。若是真正落实到行为上,那些整天求道的道学家之流,又有几位能够摆脱“俗识”?这实在令人怀疑,不妨先以道学大家吕柟为例,作一个简要的说明。明代有一位道学大家耿定向,撰写了一篇《泾野逸事记》,所记为关于吕柟的一件逸事,其目的或许是为了说明道学家尽管以求道为职责,但同样是活生生的人,所以也不免对一些牵涉到金钱的虚幻之事信以为真。文章记载道:当吕柟在南京做官时,因为进贺北上,路过怀庆,前去拜访自已的好友何伯斋。到了何家之后,何氏问吕柟:“方外黄白术,子信有诸?”吕氏答道:“非我所知也。”何氏接着说:“方以外,实亦有此。吾试为之以验之,如何?”随后,何氏就为吕氏演示了点铜成金之术,吕氏看到以后,深以为异。何氏乘机对吕氏言:“吾以术授子,以成子廉,可乎?”吕氏谢道:“吾方受禄于朝,安用此!惟兄在山林,可藉是朝夕耳。”吕氏作为一个道学大家,身为朝廷命官,吃着朝廷的俸禄。看到这种点铜成金之术,不免有所眼热,尽管当场拒绝了何氏的好意,但回到家中,就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姻友子弟。这些姻友子弟,更是后悔莫及,甚至起了贪心。于是就盗用吕柟的印章,冒充吕柟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何氏,恳求何氏传授点铜成金之术。何氏就在回信中将此事告知。吕柟的子弟按照何氏传授之法试验,却无不失败。随后,吕到了南京,将这件事告诉了当时在南京做官的霍韬。霍韬在北上时,也特意转道怀庆拜访何氏。向何氏访求黄白之术。何氏听后大笑道:“吾素以吕子木比君实,为平生无妄语也。乃今亦以语耶?”言外之意,吕氏作为一个道学大家,应该是一生不说“妄语”,不传“妄语”,然从吕氏将此事转告霍韬来看,吕氏无疑是破了不说“妄语”之戒,说明他对金钱不免也看得较真。
富贵仅仅是一道关卡,而生死更是对那些道学家的严峻考验。自然的生老病死面前,道学家在最后的关头能否走得潇酒一些?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如吕柟这样的道学大家,也会对金钱起了眼热,但道学家中还是存在着很多参透生死之辈。王阳明的弟子王畿堪称其例。明朝人查铎提写了一篇《纪龙溪先生终事》,就真实地记录了王畿在死前的一些场景。据文章记载可知,王畿死于万历十一年(1583)六月初七日未时。在当天早晨还盥栉一番,戴上唐巾,吃了粥,从容走出寝室,端坐于琴堂之卧榻而逝。在死前一天,赵麟阳前去探望,王畿说:“吾今欲化矣。”赵麟阳就不免给以慰问。王畿叹道:“尔谓吾畏死乎?我无畏也。但此回与尔永诀,不妨再留坐语耳。”在死前两三天,忽然走出家堂,对嗣子应吉说:“汝有事但说,毋谓我能食,望我久存。我心了无挂碍,即今可去,我即去矣。”早在万历五年,王畿曾到水西,对查铎说:“我每乘月夜起坐,自试问心:眼前有许多玩好珍美妻子童仆,可割舍而去否?但亦无甚眷恋,可以逝即长逝矣。”从王畿死前之态来看,能在临死之际,气息奄奄,心神了了。从这样一种景象来看,应该说已是做到了超脱生死。
当明清两朝鼎革之际,不但忠臣的生死抉择值得关注,而且那些士大夫遗民,在内心无不存有一个生死情结。就前者来说,可以起兵反清的张玄著为例。张氏所崇拜的前贤,一为于谦,一为岳飞,均是忠臣的典范。如他的诗作云:“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他在被清兵俘获后,诗作有云:“生比鸿毛犹负国,死将碧血欲支天。忠贞自是孤臣事,敢望千秋青史传。”在他的诗作中,用“丹心”一词颇多,至于晚节,更希望以“松柏”自况。在“迟死”抑或“蚤死”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应该留待青史评说。如诗作云:“叠山迟死文山蚤,青史他年任是非。”就后者来说,何弘仁堪称其例。明亡之后,何氏加人了抗清义师。顺治三年(1646)夏,江上师溃,他在写就《有心吟》之后,投崖自尽。但投崖以后,其人并未死。此后何弘仁的生活,显然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与犹像,基本可以反映士大夫遗民深藏于内心的一种生死情结。史载其事道:当何氏坠崖之后,久之复苏。有人以大义指责他说:“事成败未可知,岂以一死塞责哉?昔文信国屡濒于死而不肯死,彼岂爱一死者?君亡与亡,君存与存,义固未易死耳。”何氏颔之,表示赞同。既而俯首泣道:“吾从亡以后,余息偷生,万一身名俱辱,虽百死莫赎矣。今当寻赵家一片干净土耳。”于是逃入陶介山。陶介在万山之中,山主云藏禅师,是一位有心之人。何氏削发为弟子,日茹藜藿,亲自樵汲。同居者无不感到辛苦,但何氏叹道:“以视出入波涛死生倏忽者为何如?倘任意眠食,自托肥遁,岂心所安哉?”居住一年多后,新朝有人追踪他的踪迹,于是只得负幞被,独行往来于缙云、孝乌诸山,备尝困苦,最终因为勤苦致病。一日,对李秘霞说:“吾从此逝矣,曩曾以一缄付君,今可启而视也。”随之拆开共读,其辞云:“吾有志不就,忝厥所生。于君为不忠,于亲为不孝。我死后,切不得棺敛,当野暴三日,以彰不忠之罪,然后举火焚之。不得归葬先陇,以彰不孝之罪。真知我者,知非乱命,遵而行之,是谓爱人以德。”又赋七言绝句四首,读竟而绝。可见,在晚死者何弘仁的心中,始终负有一颗歉疚之心。
在一个人的节气问题上,显然存在着一个如何处理早死与晚死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又牵涉到该死还是不该死的问题。清初士大夫遗民的早死抑或晚死,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这可以明季浙江慈溪冯氏家族为例。冯氏三兄弟,长为元飏,曾任天津巡抚;次为元飚,曾任兵部尚书;最小者为元飂。崇祯十五年(1642),元飂中进士。当时元飚正任兵部尚书,替国家处理枢务,日忧日瘁,又要担心崇祯皇帝的猜忌,慢慢也就落下了沉疴。即使如此,崇祯皇帝还是怀疑他是假装托病,最后才得假而回。为此,也就有了一些谤言,说元飚去任,是为了“避祸”。天津巡抚元飏向崇祯皇帝进南迁之议,既不得达,京城随之陷落。元飏“陈师鞠旅,以图战守”。然副使原毓宗降于自成,并夺取元飏兵权。元飏不得已,只得拔身而南。于是,江左清议,也颇以元飏“临难不死加责备”。身背如此沉重的舆论压力,当兄弟俩在杭州相遇时,执手流涕,共约赴南京请复仇自效。但当时正值翻逆案的时候,凡是东林党人,概置不用。崇祯十七年九月,元飚与元飏兄弟俩,在不到十日之内,相继郁郁而死。
正是在对冯氏兄弟当时没有死节,而是后来郁闷而死的问题上,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对冯元飏的名节颇有怀疑,认为他“不当生出津门”,应该在天津殉节而死;而另一种意见则作了辩解,认为“是时以李希沆代公,公已解任,可以无死。”可见后一种意见也不过是替冯元飏不死找一些客观的理由而已。唯有黄宗羲自出机杼,从《春秋》之义出发,替冯元飏作了辩解。黄宗羲认为,根据《春秋》大义,君若被弑,臣子必须起兵讨伐,这是一种上善之举,且乱臣贼子剿灭之后,可以以“诛”书之。假若无臣子讨伐,那么君被弑之后,也就不能以“葬”书之,其意表示“无臣”。当冯元飏面临抉择之时,在朝众臣,偷生者无不“屈贼”,很多人为了保持气节,就只能选择“一死”。而元飏居于外,若是也是“徒死”而为崇祯殉葬,不再有起兵讨伐之举,最终也会导致崇祯帝“不得书葬”的结局。就此而论,无论是对元飏有所微词,还是替元飏辩解,其实都与国君死社稷之言,同出一喙。对于冯氏兄弟的遭遇,清代史家全祖望也做出了独特的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