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蓬勃发展,网民被赋予了更大的话语和言论空间。各种网络媒体形式层出不穷,从最早的博客到如今的微博、微信公众号,越来越多的网民加入了网络自媒体的阵营。自媒体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03年Shayne Bowman和Chris Willis在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出版的报告中,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潘祥辉,2011)。这一概念一经出现,在国内的新媒体研究中得到广泛响应。
自媒体的概念一直和公民媒体、参与式新闻(participatory journalism)的概念相互重叠,正如一些学者批评的那样,“自媒体”在国内的研究和交流语境中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似乎只要“脱离了体制内管理的小型媒体就可以被视为自媒体”,这与中国实际的媒介情况大相径庭(魏武挥,2013)。更准确地说,网络自媒体是“由一个人(或者非常有限的几个人)来运作维护的彰显出强烈的个人风格特征的数字化媒体”(魏武挥,2013)。然而随着博客的式微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中国出现了很多组织化鲜明但个人色彩淡漠的小型网络媒体,他们往往针对特定的受众提供了主流媒体之外的另类信息,但却不强调个人色彩或追求商业上的轰动效应。这些媒体常常被统而化之在自媒体的行列之中。但自媒体本身并不能涵盖所有体制之外的网络媒体形式。对于这些同样属于体制之外,伴随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而兴起的小规模、团体式生产信息的网络媒体,在西方的研究语境中,有着长久的研究传统,这些媒体被称之为“另类媒体”(alternative media)。
与网络自媒体(We media)的个人化特征不同,另类媒体较少个人化特征,往往有一个没有严格层级结构的多人团队组成,并没有一个人有绝对的话语权(即便是发起人或创始人的个人风格并不能代替)。另一方面,另类媒体本身强调与受众的互动,但却并非讨好受众,而是以社会需求和公共性为内容取向,为边缘及弱势群体提供发声渠道。内容生产的核心权力依然在媒体而非读者手中(罗慧,2010)。在此意义上,如早期博客、Papi酱、罗辑思维这样个人风格强烈并以受众的需求为指向的网络媒体可以被看作自媒体,而如政见、果壳、钛媒体等由团队运营、并能够持续专业地生产某些特定信息并针对特定受众的网络媒体则属于另类媒体的范畴。也因此,另类媒体既区别于主流媒体的大规模、国家或大企业所有制以及科层制的形式,又区别于自媒体的个人化特征,成为中国网络媒介生态中一个特殊的媒体形式。
如何定义另类媒体?是所有关于另类媒体研究的一个难点。“另类媒体”是一个沉淀在历史语境中的概念。有学者指出“另类媒体”不是对一种媒介的统称,而是一个松散的、富有争议性且难以统一界定的概念(罗慧,2010)。但从另类媒体的概念起源上讲,“另类”(alternative)却总是相对于主流来讲,在文化研究的语境中,另类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种意味着与主导意识形态的差异共容,第二种理解则是创造一种替代主导意识形态文化领导权的可能性(罗慧,2010)。在西方对另类媒体的研究中,常常采用第二种理解,即将另类媒体视作一种与代表主导意识形态的主流媒体对抗的媒体形态,有学者认为另类媒体是“至少隐形地挑战了媒介集中的权力,不管在任何地方,不管这种集中的权力采用何种形式”。(Coyer,Dowmunt & Fountain, 2007:4)因此,John D. H. Downing也将另类媒体称作“激进媒体”(Downing,2001)。
然而,在中国大陆的语境中,此种对另类媒体的描述则有待商榷。尽管互联网在中国蓬勃发展,“党管媒体”依然是中国媒介管理的首要原则(芮必峰,2011;刘伯高,2012)。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方面是网络另类媒体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是出于中国媒体管理需要,网络另类媒体在中国,并非像西方那样完全站在主流媒体的对立面。但也并不是说,中国没有另类媒体。Chris Atton(2002:13)曾援引《另类的出版物》(Alternatives in Print)中的标准,指出符合以下至少一个标准的都可以被称为另类媒体:
1. 出版者必须是非商业的,以证明他们的“出版动机是想法(ideas)而非营利(profit)上”;
2. 他们关注的主题必须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内容或是创意表达,通常是两者的结合;
3. 最后,作者必须有资格称自己为另类作者。
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出现之后,中国也的确出现了一些在“党管媒体”和官办媒体市场化的背景下,符合这些(一个或多个)标准的另类媒体。他们独立于官方和大的媒介集团之外,组织形式以小志愿团体为主,组织形式趋于扁平化,以分享合作的方式运营,资金来源不依靠或很少依靠商业运作,以公共募集和自筹为主。内容表达上,这些媒体也确实提供了一些主流媒体之外的另类信息和创意表达。概言之,本研究将主要依据Atton援引标准中的前两条来定义本研究中的另类媒体(又称作独立媒体、激进媒体、草根媒体等),即网络媒体所有权性质以及内容的创新和“社会责任感”。
综合其他有关“另类媒体”定义,本研究中所指的“另类媒体”是一个相对于主流媒体(mainstream media)的概念。所谓主流媒体常常是指那些“规模较大,国家或财团所有,以及等级制度森严的媒体及其所连带的媒体形式”。他们以提供综合或某一方面的严肃新闻和资讯内容为主;而相反,另类媒体则是“小规模的,没有国家和财团支持,非等级制度管理的另类媒介和话语形式”(Fuchs,2010;同时参见Hamilton,2000)。他们所提供的内容常常是某一主题下较为生动不拘一格的创意内容。在本研究界定的“网络独立媒体”正是符合这两条标准的,依靠网络(尤其是社交媒体)为主要传播渠道的媒体。尽管本研究主要从所有权性质和内容去界定“另类媒体”,并从文化和语境差异的向度去考察中国“另类媒体”的受众特征,但“另类媒体”的传播方式以及其对中国媒介和文化体系的影响也会是本文所间接关注的理论问题。
中国网络另类媒体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子杂志,独立网站,电子广播(podcast)等等。他们大多数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团体运营,并在社交媒体(新浪微博和微信)上开设了公共账号。本研究所研究的另类媒体是那些拥有独立网站(或独立的微博及微信公共账号),由非官方或非企业性质的独立团队运作,针对特定的受众,提供主流媒体报道之外信息的网络媒体。之前对于另类媒体的研究总是聚焦于其激进的政治态度,这些研究大都基于自由主义媒介体制的语境中,而较少在中国特殊的媒介语境中探讨这样的问题。那么为何网络另类媒体依然能够吸引受众,什么样的受众在使用网络另类媒体,这一问题成为本研究的一个切入点。
杨国斌曾经指出,由于种种原因,媒体报道和各种调查偏颇地将中国互联网形容为娱乐至死的平台。诚然,这样的描述有真实之处,但并非不可商榷,因为“娱乐本身就是一种公众参与”(Yang,2009:1)。网络另类媒体的使用就更是如此。就互联网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来看,公众参与和娱乐发挥不同的作用,而以往的研究对政治偏向和文化偏向的网络另类媒体较少区别对待,这一方面是由于在自由主义媒介体制中,这两者常常有机地统一在同一类媒体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前互联网时代,媒体的分众化和专业化倾向尚不明显。另外,在互联网时代,政治偏向和文化偏向的另类媒体服务于不同的受众。
因此本研究提出,在中国,网络另类媒体应该依据其性质和面向受众的特征差异分为两类:时事思想类和兴趣分享类。前者包括政见、爱思想、共识网等,后者则涵盖科学松鼠会、果壳、迷影等。前者多涵盖时政、学术和思想领域的内容,而后者则与科普、音乐、电影等生活乐趣相关。与此相类似,两种网络另类媒体在中国承担的社会角色和受众构成并不完全相同,需要做区别讨论。这一点是本研究区别于以往关于网络另类媒体研究之处。以受众对网络另类媒体的使用为出发点,并从使用与满足的视角将生活方式、满足获取、媒介现状满意度与社交媒体使用状况作为自变量预测中国网民网络另类媒体的使用情况,本文尝试利用多层次回归分析预测不同性质的网络另类媒体使用与满足获取的模型,以期对中国网络另类媒体的受众构成,使用动机以及两种不同类型的另类媒体的差异形成更为深刻和全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