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正义
——评须一瓜的长篇小说《双眼台风》
文 | 田建宏
“认识”须一瓜是因为一部叫《烈日灼心》的电影,知道她是原著《太阳黑子》的作者。老实说,我对那部电影是失望的,认为不及同期上影的另一部罪案题材影片《白日焰火》。好在电影是在原著之上的创作,并非小说本身。然而读完她的新作《双眼台风》(载《收获》2017年第6期)却忍不住想发表一些个人看法。作品真实地描写了当下中国的司法生态。熟悉人一眼可以看出小说来源于两起近年来国内平反的冤案,甚至可以对号入座,作者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并发表,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小说写乾州市公安局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甘文义系列强奸杀人案时,其主动交待曾在“旧铁路”那边还强奸杀害了一名哑女。但他的交待却遭到了办案机关的否认,认为“6.11”强奸案十多年前已结案,案犯是一名叫顾小龙的嫌犯,且早已正法。当晚,有人就到关押甘文义的二轻招待所“探望”了他,并打断了他的胸骨,让他不要胡说八道。显然,这是一起真凶再现的冤案。在审理中,更是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人强烈承认自己是真凶,还详细交待了作案的经过及被害人身上“一条细细的项链。”公诉机关却极力否认被告人是凶手,认为他没有作案。以市公安局副局长鲍雪飞(当年办案人)为一派的认为该案没有任何问题,是一起“铁案。”以闻里分局局长傅里安为一派的认为当年案件的办理存在很多疑点,是一起错案。围绕冤案的平反,两派之间展开了殊死的斗争。鲍雪飞利用自己强大的权势威胁打压目击证人,又权色并用搞定当年的办案人员,使案件的平反遭遇重重阻力。傅里安在试图获取证人口供时,“被精神病”投入康宁医院。调查记者邱晓豆和鲍当年的得意部下范锦明车祸离奇死亡。在台风“小碧”登临乾州风雨交加的那个夜晚,傅里安在顾小龙好友今红玉的帮助下,逃离精神病院,和记者汪欣原一起,赶在鲍雪飞之前,从范锦明前妻手中拿到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尸检报告书》原件。最后,案件得以平反。一手制造冤案,又打击排挤同行的美女“神探”局长鲍雪飞因涉嫌故意杀人、行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系列罪行被追责判刑。但正如法谚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迟来的正义非正义。)顾小龙早已含冤而死,家庭崩溃。
读完小说让我想起两起近年被平反的冤案:浙江张氏叔侄案和内蒙呼格案。文学作品与现实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的真凶再现(呼格案中的赵志红,小说中的甘文义),同样的美女神探办案警官(张氏叔侄案中的聂海芬,小说中的鲍雪飞),同样被隐匿的关键证据(张氏叔侄案中的DNA报告,小说中的尸检报告书)。所幸的是张氏叔侄在律师朱明勇、退休检察官张飙及广大媒体的推动下得以平反,保住了性命,但呼格吉勒图和作品中的顾小龙则没有那么幸运,成了办案人手下的冤魂。冤案给受害人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严重破坏了司法机关的声誉,也给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带来隐忧。
掩卷之际,我们不禁深思,冤案是如何产生的,伸冤和平冤的阻力为何如此之大?有人总结了二十起近年来平反的冤案,这些案件曾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如河北聂树斌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湖南腾兴善案等,每起案件平反不是真凶再现,就是被害人又活着出现了。除了这两种方式之外,没有一起是通过司法机关内部自身纠错平反的。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只是把人当作维护社会治安的工具和手段,那就是最大的非正义。康德有句名言:永远不要把人当作工具、手段,要当作目的,这是道德的底线。”(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我曾经和一个熟悉的办案人员聊天,说到高兴处,他漠然地说,“哪个刑场上都有几个冤死鬼。”正是这种漠视生命的态度,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
其次,是长期以来以形成的“限期破案,命案必破”的指导思想使然。元朝人宋本在《至治集》一书中记述了一个案件。说延祐初年(公元1314年),在首都的木工局,一个工人和工头产生了点小矛盾,两人半年不说话。工友们凑了些钱请工友和工头喝酒,大家一起吃了饭喝了酒,工人和工头握手言和。但工人回家后,却被老婆杀了,原因是这个女的有了外遇。她把丈夫的尸体藏在坑洞就贼喊捉贼地去官府报案,说丈夫失踪。警巡院一调查,得知那个工头和被死的工人有仇。抓来工头,一阵严刑拷打,工头受不了就招了,说人是他杀的,尸体扔到了河里。知州让两个小吏去寻找尸体,尸体找不见,又把两个小吏一阵毒打,并限期找到尸体,找不到将治两人的罪。两个小吏找不到尸体,就将一骑驴过河的老人推下河,把老人的尸体送回去交差结案。工头被判死刑,上报等待批复。老人的家人见老人不回家,就四处寻找,却看见一个卖驴皮的人,贩卖的驴皮很像他家的驴,于是把这个卖驴皮的扭送官府问罪。一阵严打之后,卖驴皮的受不了,说老人是他杀的,人埋在某处。尸体自然没有找到,卖驴皮的人最后死在了监狱里。那些工友们觉得工头和工人已经和好,工头不会杀工人。于是他们又凑了100两银子,悬赏杀死工人的凶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人觉得报案工人的老婆有重大嫌疑,于是私下跟踪窃听,发现了该老婆与情人合伙欠杀死工人并藏尸坑洞的事实,案件遂告破。可见,“命案必破、限期破案”作为一种工作中努力的目标是可以的,但将其当作工作的标准却违背了事物的科学规律,因为现场破坏或其他原因,有些案件是短时间内无法侦破的。
最后,令人发指的是有人把炮制冤案当作仕途升迁的手段,吃“带血”的馒头。回顾这些冤案,我们看到几乎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一些人立功升迁,一步步爬到了高层,获取无数的掌声和利益。如作品中的鲍雪飞。其实,他们内心知道案件存疑,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不充分,为了“不扰乱办案”、“结案”,对无罪和存疑的证据视而不见,反而打压证人,隐匿关键证据。小说中,当年的办案警察范锦明告诉鲍雪飞,被害人的“阴道里提取出了精斑,”但她认为存在该女“死前与他人有性史的可能,”被一带而过。这让我想起浙江张氏叔侄案中的那位美女神探,她在央视上大谈自己办理的300多起刑事案件,无一起冤案。其实,这些人的心理根本没有法律,没有对生命的敬畏,只将结案破案当作自己的政绩。如果她们能够遵从基本的证据规则,而不是急于结案创造成绩,把那些暂时无法破获的证据与痕迹保存下来,等到条件和技术成熟之后重新侦查,将会杜绝很多冤案。如甘肃“白银系列”杀人案,“安徽作家”杀人案,随着技术的进步,真凶在二十年后落网。我认为防止冤假错案,还应当对制造冤案的人员严格追责,像小说中那样,让她们正法,才能减少或杜绝冤案的发生。
作品在描写了鲍雪飞这样“神探”的同时,也塑造了像傅里安这样的正面形象,这样的人物是可靠的。他们身上充满了正义,是整个行业里极少的良心。正是在他们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冤案才得以平反。他让我想起在聂树斌案平反中遭受打压的公安局长郑成月,张氏叔侄案平反中的退休检察官张飙。作品还塑造了小事可以讲人情关系,但原则问题不让步的政法委书记骆楚和。有曲线帮助傅里安的曹支队,也有唯领导意图马首是瞻的警察杜晓龙。有开始追寻着自己的美女上级鲍雪飞,但当仕途受阻愿望没有实现时,反目成仇的科长范锦明。这些人物非常鲜活,基本反映了当下的司法生态。也塑造了优秀的媒体人汪欣原、邱晓豆等人。当然,作品也有令人遗憾的地方,比如对律师的描写过于概念化,无论金律师也好,白律师也好,没有一个正面的形象。其实,我们综观近年来平反的一些冤案,推动平冤的主力军恰恰是律师。张氏叔侄案没有朱明勇律师的参与努力,绝对不会平反。当然因为“线人”袁连芳的巧合(此人在朱明勇办的另一起冤案中作伪证),将他推到了案件平反的浪尖,朱律师也把握了机会,使案件得以平反。呼格案、聂树斌案中律师杨金柱,陈光武,李金星等都做出了不懈努力,甚至付出了很高的代价。刚刚平反的“乐平冤案”中,律师张维玉等人更是在江西省高院门前静坐十七天最后才得以阅卷,使监狱中关押十七年之久的四人得以平反。几乎每一起案件的平反都与律师们的努力分不开。人们对于律师的偏见可能还是认识上的。律师是私人权利的捍卫者,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安全不被任意的公权力侵害。这就是律师制度的意义(见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
作品最大的遗憾是有关审判方面,比如在甘文义十四起强奸杀人案件中,审理的经过似乎严肃不足。这样一起大案,应当会引起高度重视,无论证据方面还是程序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的证据、审理都有相当严格的规定。既然是不公开审理,何来“起诉书一念完,庭下的警察们全部傻了眼。”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官陈书伟越过公诉机关向侦查的公安机关要尸检报告,这都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符,证据不足或有瑕疵,法官应当将案卷退回公诉机关,检察官将案件再退回到侦察机关,或要求补充侦查,而不是法官直接找办案警察。法官的作用是裁判而不是发现。另外,小说中傅里安获得了关键证据尸体报告书的原件,似乎案件就能当然平反。其实不然,案件平反仍然要对获得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举证质证,对从证人处获取的证言调查,而且证人也要出庭,否则死刑案件中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刑事案件证明标准最高,即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作品中顾小龙是以“流氓猥亵、致人死亡,不是强奸”定罪的。而真凶甘文义交待自己是强奸,与被害人身体中检测出的精斑印证,案件因此坐实。但精斑没有做DNA鉴定,无法证明是甘文义的。反观张氏叔侄案,被害人王冬的十个指甲中有七个检测出另一个案犯勾海峰的DNA,没有检测出张氏叔侄的DNA,因此案件被铁定地认为是错案得以平反。小说中只是说案件再审,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宣布顾小龙无罪,但缺乏审理的经过。如果作品有一个完整压轴的审判经过,有一个律师参与举证质证的经过,有一份说理充分的判决书,最后确定无疑地宣布顾小龙无罪,可能会更加丰满可信。
总体上说《双眼台风》是一部优秀的法律题材小说,作品情节紧凑,人物鲜活丰满,真实反映了当下的司法生态。小说以双眼台风命名,暗示了两种力量的较量。台风是剧烈的气候现象,也是一场强烈的反腐风暴。本人以一个法律工作者身份,谈了一点个人看法,可能也不准确,敬请作者谅解。(该文写作中参阅了朱明勇《无罪辩护》,陈瑞华《法律人的思维》和陈永生《我国刑事误判问题透视——以20起震惊全国的刑事冤案为样本》,在此表示感谢)。
本文作者:田建宏,职业律师。工作之余著有法律题材小说《小律师办案记》、《实习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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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期《收获》目录
长篇小说 《双眼台风》须一瓜
长篇连载 《无愁河的浪荡汉子》黄永玉
中篇小说 《亲戚关系》荆歌
《字造》朱大可
短篇小说 《黑刃》七堇年
他们走向战场 《异域征尘》严平
三朵雨云 《更多好东西不在你的习惯里》唐诺
夜短梦长 《结尾》毛尖
西部地理 《塞外长歌》胡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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