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更新原创文章,因为我说来说去就是简单那几句:
1、如果是缺房状态(缺房间,缺车位,缺学区),随时买
2、如果是投资,那就买杠杆洼地(有土地,有韭菜,造地铁,造高架)
3、如果投资二手房,那就先观望
4、如果投资新房,那就赶紧卖房,因为卖得低买得也低
5、看好大虹桥、杨浦、前滩
其他研究成果还有,但太超前,现在说也没有意义。我会随着城市的发展轨迹慢慢透露的。
今天上海发布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这代表,曾经为机构所不屑一顾乃至疏于管理的租赁市场,现在要迎来正规军了。
这个《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嘴上再怎么鼓励,你也要让租赁房这个生意有利可图,资金、开发商、客户才会引导过去形成闭环。所以这个《实施意见》是一个行动纲领。
《实施意见》的目标是
“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这是什么意思呢?
“多主体参与”
意思就是,不光有国企的份,也有民企、外企的份,只要你愿意,不会像一开始成交的这几块一样,定向出让给国企。
“多品种供应”
意思就是,租赁房的供应,也会根据不同的地段,不同的行业或收入水平提供差异化供应,租赁房毕竟也要做市场定位嘛。
“规范化管理”
意思就是,不管房东还是租客都不能随心所欲了。以前租房的那些闹心事儿,以后会大幅度减少。
对于《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上海楼市的影响,官方表示:
本市将逐步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重购轻租”的结构性问题,让住房更好地回归居住属性,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住有所居的需求,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过热情绪,推动房价与租金趋稳,不断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里官方再次提到了
“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过热情绪”
,还是没有像许多二百五专家呼吁的一样,加大商品房供应。这里的“非理性过热情绪”就是指非理性需求,既然你的需求是非理性,抑制就可以了,就是让你冷静冷静。加大供应就是砸盘,就是颠覆投资价值,懂吧。国家没专家那么二百五的。
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定位和作用,官方表示,
现阶段,本市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在住房租赁市场前期培育过程中,通过国资国企的引领和示范,尽快增加市场供给,稳定市场租金,将国有企业打造成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住房租赁产业。
这里官方提到了国有企业作为“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也就是说,
以后租赁市场的供应主体是国有企业,定价权也掌握在国有企业手里。
同时这里再次提到了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以后,
“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住房租赁产业”
。也就是说,不是国有企业租赁房也有得玩。
对于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加快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合理运用保险资金等五类金融支持政策。
这就是资源配置更加精准的定向放水,只不过仅针对租赁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但另一头我们也看到,对资金流入商品房的监管越来越严了。所以放水也要看放到哪个桶里,不是所有放水都能让房价涨的。也别一谈房价要涨,张口就是放水,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我的思路跟大多数不同的地方在于我是按照周期的角度看房价。因为房价的涨跌他有内在的规律,这个规律,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板块,在不同的城市,基本是一样的,因为人性始终没变过,所以可以融会贯通。
散户在股市打不过机构,在楼市一样的。同一区域二手房打不过一手房不就说明散户打不过机构么?未来的租赁房市场也一样,定价权不在你手里呀,对吧。
机构进入租赁市场那就意味着巨变了。我说过了,就像商品房市场是从市中心发展起来一样,租赁房市场也是从市中心开始推广。所以你看到第一批租赁住房用地地段都超好,以后出租率也会超好,租金嘛,也会……超好。
租赁房市场一开始肯定是B2B模式,一种就是大企业对接政府,直接拿地造楼,比如华为、商飞这种。另一种就是机构直接对接企业,规模收割,效率非常高。未来收入稳定的租客一定都是大型机构的。所以,赶紧问一下自己的租客,哪个单位的,判断一下有没有可能申请到租赁房,比空想租金会不会跌,房价会不会跌,有意义得多。
未来房地产依然是GDP的主线,我是完全的看好,但会是机构的时代和去中介化的时代。
官方也提到
“推动房价与租金趋稳”
,这里的“趋稳”,并不是要房价不涨,而是要涨得健康。那么标准是什么呢?我觉得可以参考一下GDP的涨幅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2016年上海GDP涨幅是6.8%,可支配收入涨幅是8.9%。
最后再强调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