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微博上一则#北京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话题上了热搜。
该话题源于7月1日起北京将正式实施《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其中,“
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
”的规定,成为网友们关注的焦点。
许多网友担心新政实施后
,煎饼、烧饼、凉皮、糖葫芦这些美味小吃
,是不是要绝迹了
。
解读煎饼摊、包子铺≠小食杂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四种小规模食品经营者的类别。
其中,
小作坊
,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加工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个体工商户。
小餐饮店
是指具有固定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150㎡(含6㎡,含150㎡),从事食品即食加工、制作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小食杂店
,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于60㎡(含60㎡),通过实体门店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零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食品摊贩
,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个人。
也就是说,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是可以“现场制售”的。网友关心的包子铺、烧饼、凉皮经营,只要有固定场所,属于小餐饮店,如果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比如移动的煎饼摊,属于食品摊贩。
什么是食品现场制售?
指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对“现场制售”一直监管比较严格,比如之前北京稻香村门店恢复现场炸肉串,就需要根据门店的不同实际情况,审批手续和改造内容都各不相同。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需要在营业执照上增加“餐饮”这项,想要成功增项,必须通过环评备案,比如现场制售的操作面积至少需要7至8平方米以上,才能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按照7月1日即将实施的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新规,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食品摊贩由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目前在北京能够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只有早点,因为百姓有需求,其他的骑着三轮车流动经营的食品摊贩,都是要严格取缔的。
换句话说,
只要是合规经营的,无论小餐饮店还是食品摊贩,新规会让其发展更加规范
。
|来源:新京报、中国市场监督报、北京知道、北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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