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年,第一次和大家见面,你们都胖了几斤呀~
你们亲爱的小修,还深陷休假模式不能自拔,本来小米也想再偷几天懒,可是今天一上网,被下面这个新闻深深吸引了:
不明就里的小米查看了一下具体事件,原来是艺龙网在2016年发布了一条微博,文字内容和图片上标注的文字,都直接
用了葛优的名字
,这条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 共18次。
(抱歉,小米没找到微博截图,艺龙已经删了)
葛老爷看到艺龙的微博不高兴了,我演的那个人叫纪春生,可你艺龙引用的,并不是纪春生的形象,而是我葛优本人,这是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啊。这才把艺龙告上了法庭。
而今天新闻出的判决结果,是艺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之后的审判结果。
艺龙不仅要公开道歉,还要
赔偿7.5W给葛优
,那个发微博的小编,怕是已经被开除了吧......
01
表情包
×明星=侵权?
难道,从今以后,都不能再用明星的表情包了吗?
从尔康的大鼻孔,到暴走姚明,再到无数鲜肉小花的萌照,表情包不仅是网友的调侃,也成为明星网红们走红的方式之一。
我敢说,要是没有表情包,那么多年没有好作品的周杰,怕是早都要被观众遗忘了。
还有这个韩国的小男孩,小米本来都不知他的名字,但是真的太常出现在表情包里了!
所以,其实能被做成表情包,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红”,你说对不对~
至于能不能在微博、朋友圈等公开社交平台使用明星表情包,小米咨询了律师朋友,得到的答复是,
不做商业用途就可以
。
你想吐个槽,想抒发感情,想撩下妹,想配个明星表情包的图,那就配呗。毕竟你我普通人,微博关注也就三位数,还指望明星本尊能看到你的微博嘛~
要是真被看到,还找你撕逼了,不得不说,你这是要火呀!要知道,一线网红转发条微博的价格都不止7.5W,更别说我们的老艺术家葛优大爷了!
所以,日常用图,想用就用。不诋毁、不抨击、不刻意抹黑明星形象,只是想映衬一下心情,那就放心地用吧!
02
有人,就有肖像权
只要照片中有人,就有肖像权的问题。
很久以前,小米写过一篇
干货 | 一不小心就撕逼!想当摄影(修图)师,先保护自己的权利吧
提到了和摄影师、修图师有密切关系的几种权力,其中这个肖像权,尤其难以把握。
简单来说,以下两种情况就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第一, 使用了公民可以辨认的肖像;
第二, 未经本人许可,将公民可辨认肖像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因为运营公众号,小米的私人微信里也加了许多修图系的小伙伴,所以经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大家纷纷晒自己的作品。
晒作品,就是对自己摄影功力的宣传,是商业行为的一种。(但现在,如果不晒,才会被客人觉得是拍摄失败了吧
)
虽然到目前为止,小米还没有听谁说过,因为在朋友圈发客人照片而撕逼的问题,但还是想建议一下,不如在谈好拍摄细节交钱签约的时候,加上一条,
“允许将本次所拍照片发布在朋友圈、微博及工作室公众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