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职业的优势,律师、法官堪称
“奇葩事件见证者”
。
无论是自己经办的案子还是同事的经历转述,
真是瓜从天上来,吃得完全停不下来。
这些奇葩事情“肥皂剧的编剧都不敢这么编”……
毕竟编剧还讲究故事的逻辑,而现实中,人脑子一热就会出现突发事件。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那些年,
律师们在办案中被迫吃的“瓜”
(排名不分先后)
男方起诉离婚,我是女方的代理人。开庭那一天,9点开庭,9点10分还没见男方来,法官打电话给男方。
结果男方说
“这么多年,每次约会她都迟到,今天离婚了,我不忍了,我也要迟到一次让她等!
”
。
然后法官告诉他如果在开庭时间
半小时内不到的,视为撤诉,那个男的才急了……
A决定绑架他的好朋友B,经过思考,决定给B吃安眠药,后续好操作。
但是!
喂几颗安眠药呢?
多了怕直接把B药死,少了怕没有效果或者效果不够好...
于是,A雇佣了甲乙丙丁四个小伙子一起作案,
安眠药甲吃一片、乙吃两片、丙吃三片、丁吃四片,目的是人体实验,确认一下药效。
(不得不说,A很有实验精神
)
作案过程很顺利,可惜勒索电话打了没多久,警方就破案了,顺利当场抓捕A及其同伙甲、乙、丙。
(丁没有被当场抓捕,因为
丁安眠药吃猛了,睡醒时人在医院,病床旁边是刑警。
)
离婚案件,原告申请父亲出庭作证。
被告代理人发问:证人,你亲眼所见原被告之间经常打架有暴力行为吗?
证人:
你和你老婆打架,你爹经常看见?
被告代理人: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就好了,不要反问。
证人:你个律师问问题逻辑都不通,我怎么回答你。
被告代理人:看到就看到,没有就没有。
证人:
我不告诉你!
心疼被告十秒钟
那天我有个案子因为被告已经关在监狱里,就去监狱里开庭。
在开庭的会客室边上,有一个四川的法官带着一个女人来监狱里做离婚调解,男方是这个监狱的犯人。我听到了这样一段对话....
(注意此对话含反转剧情)
男:“我知道我这个样子你很难过下去,你要离婚我同意,但是我有几个要求。”
法官:“你说说看。”
男:“我们的孩子还小,我
希望她不要马上再婚
,免得后爹对他们不好,如果后爹不喜欢孩子就把孩子送到我爹妈那里去,他们会养的。”
女:
“不会的!
不会的!我还没有想找男人,我会好好带孩子的。”
到最后准备签协议书的时候,男方突然说:
“我还有个要求,孩子不能改姓
,你答应我,我才签。”
结果话音还没落,
女的脱口而出:
“你放心,他也姓李,不用改姓。”
法官和边上的管教都发出了“噗......”的声音,估计雷的不轻。
男方早年结婚,妻子离家出走,男方又认识了一女,两人情投意合,要拿结婚证。
结果民政局说,你得先离。
男方:离个p离,那女的我查了,
查无此人,身份证假的,世界上没这人。
民政局:可系统上显示你和xxx婚姻状态。
男方:可尼玛xxx没这个人啊。
民政局:但是我这边登记系统,登记你结婚也登记不了。
男方傻了,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回复没有被告(女方查无此人),不受理。
然后,男方行政诉讼把民政告了。
(这个诉讼有一部分是民政的意思,自愿被告,拿到“经过调查取证婚姻双方的女方伪造身份结婚,婚姻关系无效”的判决,就有了更改系统登记的依据,将男方之前的婚姻关系解除)
感觉可以拍电影了,名字叫
《消失的妻子》
A因盗窃罪被判刑,监狱出来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甲(前女友),邀约一起唱歌喝酒吃宵夜。都是甲出钱。晚上两人开房没有各回各家……
第二天早上被B(甲的现男友)通过不明途径找到,B伙同他人在房间里把A打成八级伤残……
B服刑出来以后,A把B和甲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大概20万。
A的起诉状里有一段是这么描述的:某年某月某日,被告甲要约原告入住第一被告酒店,被告甲说自己没带身份证要求与原告同住一间……
出于查清事实的需要,法官问了原告A一句:诉状里的甲要约你入住酒店是什么意思?
本来原告简单承认和甲有男女关系就行了,结果演变成一场大戏……
A:我刚出来确实是想找人来一炮……
甲:(打断)是他约的我!我怎么会约他?
A:我出来是她接的我,她说想我了,还说B把梅毒传染给她……
B:……
甲:是你把梅毒传染给我!我又传染给B!他发现了才要和我分手!!
B:……(可能刚经过监狱的再教育,格外安静)
法官全程敲法槌制止,没用,没办法宣布休庭了,一直等当事人把梅毒问题撕够,撕爽了……
(重点:
甲的父母在旁听席听完了整个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