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领军人才(A1——稽山领军学者)
"稽山领军学者"是指学术造诣深厚、科研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建设构想,能带动团队和整合资源,领军学校学科建设。"稽山领军学者"一般应是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以及国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A2——稽山杰出学者)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者优先),取得过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科研业绩或教学业绩,能继续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一般应是高水平大学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
(3)近五年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4)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主持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主持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学术带头人(B1——教学与学科管理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高等教育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担任相关院系或处室负责人的经历,有良好的行政管理工作口碑和较高知名度;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
(3)近五年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项目2项;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学术译著或主持编写并出版国家规划教材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两篇C刊论文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
(4)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主持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兼任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及以上职务。
★学术带头人(B2——学术/专业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
(3)近五年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
(4)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学术带头人(B3——全职返聘学术/专业带头人等)
(1)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小语种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小语种专业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学术管理能力。小语种专业的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外语类高校担任过系主任及以上职务,具有较丰富的学科专业建设经验。
(3)非小语种专业的至少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小语种专业的至少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部级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4)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省部级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学术骨干(C——中青年学术骨干)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正高职称(C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职称(C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小语种专业教师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正高职称(C1),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至少1篇)。副高职称(C2),近五年主持过厅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C刊论文不少于1篇)。小语种专业教师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青年博士(D类)
(1)青年博士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