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委员会提出了一套全面的行动,以确保欧盟能够获得安全、多样化、负担得起和可持续的关键原材料供应。关键原材料对于包括净零工业、数字工业、航空航天和国防部门在内的一系列战略部门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虽然对关键原材料的需求预计将急剧增加,但欧洲严重依赖进口,通常来自准垄断的第三国供应商。欧盟需要减轻与此类战略依赖相关的供应链风险,以增强其经济弹性,Covid-19 之后的短缺和俄乌冲突后的能源危机凸显了这一点。这可能会危及欧盟实现其气候和数字目标的努力。
今天通过的关于关键原材料的监管和沟通利用了单一市场和欧盟外部伙伴关系的优势和机会,以实现欧盟关键原材料供应链的多元化和增强弹性。《关键原材料法案》还提高了欧盟监测和减轻中断风险的能力,并增强了循环性和可持续性。
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 说:“该法案将使我们更接近我们的气候目标。它将显着改善欧洲关键原材料的精炼、加工和回收。原材料对于制造我们双重转型的关键技术至关重要--如风力发电、储氢或电池。我们正在加强与全球可靠贸易伙伴的合作,以减少欧盟目前对一个或几个国家的依赖。以可持续的方式提高产量,同时确保我们欧洲企业的供应链实现最高水平的多元化,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
连同电力市场设计改革和净零工业法案,今天针对关键原材料的措施为净零工业和欧洲工业的竞争力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正如绿色协议工业计划中所宣布的那样。
内部行动
《关键原材料法案》将为欧盟提供工具,以确保欧盟获得关键原材料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主要通过:
设定明确的行动重点:除了更新的关键原材料清单外,该法案还确定了战略原材料清单,这些原材料对于欧洲绿色和数字雄心以及国防和太空应用的重要技术至关重要,同时受到未来潜在的供应风险。该条例将关键和战略原材料清单纳入欧盟法律。该条例为战略原材料供应链上的国内产能设定了明确的基准,并在 2030 年前使欧盟供应多样化:
创建安全且有弹性的欧盟关键原材料供应链:该法案将减轻欧盟关键原材料项目的行政负担并简化许可程序。此外,选定的战略项目将受益于获得融资的支持和更短的许可时间框架(开采许可为 24 个月,加工和回收许可为 12 个月)。成员国还必须制定勘探地质资源的国家计划。
确保欧盟能够减轻供应风险:为确保供应链的弹性,该法案规定了对关键原材料供应链的监控,以及成员国之间战略原材料库存的协调。某些大公司将不得不对其战略原材料供应链进行审计,包括公司层面的压力测试。
投资于研究、创新和技能:委员会将加强关键原材料领域突破性技术的采用和部署。此外,建立关键原材料和原材料学院的大规模技能合作伙伴关系将促进与关键原材料供应链中劳动力相关的技能。在外部,全球门户将用作协助伙伴国家发展自己的开采和加工能力的工具,包括技能开发。
通过提高关键原材料的循环性和可持续性来保护环境:提高关键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和可负担性,必须同时加大力度减轻欧盟内部和第三国在劳工权利、人权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任何不利影响。努力改善关键原材料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也将有助于促进第三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可持续性治理、人权、冲突解决和区域稳定。
成员国将需要采取和实施国家措施,以改进对富含关键原材料的废物的收集,并确保将其回收为二次关键原材料。成员国和私人运营商将不得不调查从当前采矿活动中的采掘废料以及历史采矿废料场中回收关键原材料的潜力。含有永磁体的产品需要满足循环要求,并提供有关可回收性和回收内容的信息。
国际参与
使欧盟关键原材料的进口多样化:欧盟在供应此类原材料方面永远不会自给自足,并将继续依赖进口来满足其大部分消费。因此,国际贸易对于支持全球生产和确保供应多样化至关重要。欧盟需要加强与可靠合作伙伴的全球合作,以发展投资并使其多样化,促进国际贸易的稳定,并加强投资者的法律确定性。特别是,欧盟将寻求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建立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特别是在其全球门户战略的框架内。
欧盟将加强贸易行动,包括为所有愿意加强全球供应链、加强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所有志同道合的国家建立关键原材料俱乐部,扩大其可持续投资便利化协议和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不公平的贸易行为。
它将进一步发展战略伙伴关系:欧盟将与可靠的伙伴合作,通过在本国创造价值链以可持续的方式促进自身经济发展,同时也为欧盟促进安全、有弹性、负担得起和充分多样化的价值链。
下一步
拟议的条例将在其通过和生效之前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进行讨论和同意。
附录:
1、《欧洲关键原材料法案》附件I第1节所列原材料应视为战略原材料,此后每 4 年更新一次。
以下原材料应被视为战略性原材料:
(a) 铋
(b) 硼--冶金级
(c) 钴
(d) 铜
(e) 镓
(f) 锗
(g) 锂--电池级
(h) 镁金属
(i) 锰 - 电池级
(j) 天然石墨 - 电池级
(k) 镍 - 电池级
(l) 铂族金属
(m) 磁铁用稀土元素(Nd、Pr、Tb、Dy、Gd、Sm 和 Ce)
(n) 金属硅
(o) 钛金属
(p) 钨
2、《欧洲关键原材料法案》附件II第1节中列出的原材料应被视为关键原材料,此后每 4 年更新一次。
以下原材料应被视为关键原材料:
(a) 锑
(b) 砷
(c) 铝土矿
(d) 重晶石
(e) 铍
(f) 铋
(g) 硼
(h) 钴
(i) 炼焦煤
(j) 铜
(k) 长石
(l) 萤石
(m) 镓
(n) 锗
(o) 铪
(p) 氦气
(q) 重稀土元素
(r) 轻稀土元素
(s) 锂
(t) 镁
(u) 锰
(v) 天然石墨
(w) 镍--电池级
(x) 铌
(y) 磷矿
(z) 磷
(aa) 铂族金属
(bb) 钪
(cc) 金属硅
(dd) 锶
(ee) 钽
(ff) 钛金属
(gg) 钨
(hh) 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