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2024年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果及细节。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24起。其中,电动车违法行为55536起,包括不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闯红灯等;货车超载132起,其中一起超载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疲劳驾驶268起;飙车“炸街”86起;乘坐大型客运车不系安全带2755起;酒驾384起,其中三起酒驾被连查。此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万余起
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范围内共查处了超过8万起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违法行为、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飙车“炸街”、乘坐大型客运车不系安全带以及酒驾等。
关键观点2: 电动车违法行为突出
电动车违法行为中,不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闯红灯等现象最为普遍,这些行为严重危及交通安全。
关键观点3: 货车超载行为被严厉查处
货车超载行为也被重点查处,其中一起超载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案例被详细报道。此外,还有其他超载程度不同的案例也被查处并受到相应处罚。
关键观点4: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提升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入企业、入学校、入村(社区)等,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正文
2月3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横港路附近设卡查酒驾。凌晨0:45,男子丁某驾车沿横港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检查点,车窗降下时,便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随之飘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酒驾。4分钟后,男子陈某驾车沿三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被检查点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酒驾。凌晨1:18,男子陆某驾车沿工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工农路路段的酒驾检查点。检查过程中,陆某神色慌张,且身上带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陆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检查中,民警还发现陆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最终
三名违法行为人
均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
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月20日下午4点,小编在阳光大道和人民路路口处看到,一辆非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被民警拦下,车上除驾驶员杨某之外,车后座还载着另一名女子和一名儿童。杨某解释,他很清楚这样非法载人存在安全隐患,但因住处在附近,认为应该没事。最终,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后,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半个小时后,在人民路与骥阳路路口附近,一名男子邓某骑着电动车沿着人民路的非机动车道自北往南行驶时,突然逆行返回,对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造成了影响。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邓某急忙向民警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突然想起有东西丢在家中没拿,这才选择逆行。
此时,另一位市民陈某骑电动车在该路口闯红灯后,同样被执勤民警及时拦下。最终,在民警的劝导下,邓某和陈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二人也均被民警依法进行了处罚。
1月11日上午10:30,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圩中队民警在滨江一路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沿着滨江一路行驶,看着被压扁的车胎,及听到该车发动机发出的异响。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该车可能存在超载行为。
随后,在滨江一路与七圩港路路口附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结果显示该货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最终,民警依法暂扣车辆,直至超载货物卸载完毕,并对驾驶员孙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2月8日下午1:25,在沿江公路与联心路路口附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圩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疑似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遂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结果显示该货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最终,民警依法扣留车辆,直至超载货物卸载完毕,并对驾驶员陆某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责任编审|朱正 贾秋敏
校审|张亚
记者|陆环宇
编辑|刘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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