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今年30岁的阿健(化名)是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赋闲在家。有天在家上网,他看到QQ群里有人发说愿意出钱买某著名三甲医院医生开处方的数据。阿健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就叫上自己的弟弟阿涛(化名),一起密谋窃取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某三甲医院的数据。
这种有技术手段的作案,对阿健这个技术宅男来说,可以说是“发挥”专业特长。可是智商却用错了地方!有这技术活儿,去软件公司应聘个码农多好,至少钱赚得光明正大!
为了窃取某三甲医院医生开处方的数据,阿健也是做了周密的谋划。每次作案时,他让弟弟阿涛用无线路由器接入门诊二楼的网线,然后再用平板电脑进入医院的计算机系统,找到该医院用来统计开药数据的软件,进行账户密码破解。
就这样,从2016年6月开始,阿健伙同其弟弟阿涛总共去过该医院作案五次。并将窃取的数据通过QQ传送给买家,买家则支付了其总共24000元报酬。
据阿健交代,买家支付时是通过快递邮寄广发银行的储蓄卡,总共邮寄了两张,每张卡余额12000元,并叫他取完钱后马上将卡扔掉。
2016年12月下午,阿健与弟弟阿涛再次到该三甲医院作案进入医院系统时,医院的监控系统发出预警信息到管理人员手机上。医院的安保人员通过调查监控,先锁定安装路由器的阿涛,并将其带回医院安保处。几乎同时,也抓获了躲在车上下载数据的阿健,并报了警,两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健、阿涛结伙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阿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阿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两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阿健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阿涛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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