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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泉州主校区(校本部)和南安、鲤城2个分校区,共占地1815亩。下设二级学院18个,本科招生专业58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学科14个,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光学工程、工商管理等6个学科获批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型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获批福建省重点学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8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多人,台湾全职教师20多人,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40多人,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12个,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下同)。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4.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及要求
泉州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要求情况表
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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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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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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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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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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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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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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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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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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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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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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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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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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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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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阶段均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者教育学(学科语文教学方向)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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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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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中文应用、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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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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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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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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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广告与装潢、电脑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学;
新闻传播学类:网络直播与运营、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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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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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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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阶段均为美术学、设计学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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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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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摄影与摄像艺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广播电视艺术学、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与信息网络、网络直播与运营;
表演艺术类:广播电视(影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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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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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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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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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类: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历史地理学、世界(历)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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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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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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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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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书法方向)、书法学;
教育学类:书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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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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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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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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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守仁商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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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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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
财政金融类:金融数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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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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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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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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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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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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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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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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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经济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民商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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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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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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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阶段均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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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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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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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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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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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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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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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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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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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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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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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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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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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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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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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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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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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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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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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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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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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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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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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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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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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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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学科教学(物理)、物理电子学、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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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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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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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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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电路;
通信信息类: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计算机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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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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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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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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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类:光纤通信、计算机与数据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多媒体通信、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网设计与管理、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电子元器件、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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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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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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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类:智能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系统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智能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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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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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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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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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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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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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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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工程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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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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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类:光学工程;
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技术、光电工程;
通信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通信技术、智能光电技术应用、光电技术应用、光电显示技术;
物理学类:光学、物理电子学
|
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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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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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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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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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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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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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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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统计学类、系统科学类;
教育学类: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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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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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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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通信、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通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设备应用开发、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数据通信与因特网、通信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类(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医学影像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机械类(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控制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学类(计算机教育)、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信息物理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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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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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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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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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教育学类(计算机教育)、统计学类(统计与大数据)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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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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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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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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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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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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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区域国别学、跨文化交际与比较文学、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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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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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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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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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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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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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类:学科教学(地理)、自然地理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城市与区域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学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
教育学类:地理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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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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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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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镇规划、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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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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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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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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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类: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无人机测绘技术、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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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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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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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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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食品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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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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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类:生物教育、学科教学(生物)、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教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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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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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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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类:森林培育、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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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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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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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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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
轻化工类:发酵工程、制糖工程、食品生物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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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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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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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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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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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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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安全工程、制药工程、生化工程、生物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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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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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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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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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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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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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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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橡胶智能制造技术、橡胶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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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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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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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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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与服装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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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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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科学与工程类: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制版与工艺、服用材料设计与应用、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材料与应用、现代非织造技术、纺织机电技术、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复合材料、纤维复合材料;
轻化工类:染整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皮革制品设计与工艺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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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
|
艺术设计类: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皮具设计、鞋类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文化创意与策划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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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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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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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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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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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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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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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临床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学类: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
|
研究生
|
博士
|
|
|
A38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制作、数字游戏设计、电脑游戏技术、影视艺术技术;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教育技术学;
教育学类: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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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9
|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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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类:音乐(学)、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与舞蹈学、音乐传播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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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0
|
表演艺术类:舞蹈表演(学)、舞蹈编导
|
研究生
|
博士
|
|
|
A41
|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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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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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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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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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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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设计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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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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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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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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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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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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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航海学院教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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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特种加工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自动驾驶技术(无人驾驶技术)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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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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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运输类: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船舶方向)
海洋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
|
|
|
A46
|
水上运输类:航海技术;
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装备类: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海洋船舶驾驶、智能控制、地理信息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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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
|
中国泉州文化遗产研究院教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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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建筑工程保护、建筑历史与理论
|
研究生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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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阶段为建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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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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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类:考古遗址保护、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文物鉴定(赏)与修复、文物修复与保护
|
研究生
|
博士
|
|
|
A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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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艺术学(历史、理论与评论)、艺术史论
|
研究生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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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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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丝路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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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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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
|
研究生
|
博士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
备注:
✫师资引进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第一类人才:杰出人才
1.杰出人才A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5)近10年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
(6)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2.杰出人才B类,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
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称号获得者);
④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③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国家级教学名师;
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4)近10年内获得以下奖项:
①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3)、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1);
②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第1);
③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第1)。
(5)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类人才: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具备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原则上应达到我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符合领军人才B类条件要求的3条: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
②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③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⑤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⑥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称号获得者);
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⑨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⑩省引才“百人计划”(团队入选的须为团队带头人;不含短期项目入选者)。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
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⑦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中国青年科技奖;
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④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主创人员;
⑤中华技能大奖;
⑥世界技能大赛金牌;
(4)近5年内获得以下奖项:
①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4)、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2);
②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前2);
③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前3)、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前2)。
(5)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2.领军人才B类,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以上1项:
①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②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
③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④省“外专百人计划”;
⑤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⑥省杰出科技人才;
⑦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不含讲座教授)。
(2)近5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个以上负责人;
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个以上负责人;
③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省青年科技奖;
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④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⑤省百花文艺奖一等奖相应作品获得者包括: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作品类为导演、编剧、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曲艺、舞蹈作品为编剧(编导)、主演署名第一的个人;音乐作品为作词、作曲分别署名第一的个人;文学、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文艺评论作品为署名第一的作者。
⑥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二、三主创人员,二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一主创人员;
⑦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
⑧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⑩全国技术能手;
⑪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⑫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4)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奖项:
①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5)、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3);
②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前3);
③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排名前4)、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排名第3);
④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
(5)其他符合下列条件
①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的中科院二区5篇,其中一区3篇(以文章发表时分区情况为准),且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以上2项;
②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期刊(不含拓展版)发表论文8篇,且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以上2项;
③理工科类: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4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00万元以上;
④理工科类: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100万元以上。
(6)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
(三)第三类人才:优秀人才
1.优秀人才A类:
A1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正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教授条件者。
A2类:40周岁<年龄≤50周岁博士,且正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教授条件者。
2.优秀人才B类:
B1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副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副教授条件者。
B2类:40周岁<年龄≤45周岁博士,且副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副教授条件者。
3.优秀人才C类: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高校毕业或教育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A+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四)第四类人才:博士
1.博士A类:
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本人第一作者)在A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50万元以上或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40万元以上。
2.博士B类:
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本人第一作者)在A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近5年横向科研经费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5万元以上或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累计实际到账(学校)达20万元以上。
3.博士C类:
其他博士研究生。
引进人才待遇
表1:泉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型
|
年薪
|
安家费
|
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生活津贴
|
人文社科类
|
理工类
|
第一类人才
|
Ⅰ-A
|
杰出人才A类
|
200万起
|
10万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
Ⅰ-B
|
杰出人才B类
|
150万起
|
10万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第二类人才
|
Ⅱ-A
|
领军人才A类
|
80万起
|
10万
|
150万起
|
60万起
|
100万起
|
Ⅱ-B
|
领军人才B类
|
50万起
|
10万
|
100万起
|
30万
|
60万
|
第三类人才
|
Ⅲ-A1
|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正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教授条件者
|
----
|
10万
|
90万
|
20万
|
40万
|
1000元/月
|
Ⅲ-A2
|
40周岁<年龄≤50周岁博士,且正高或近5年成果满足学校直聘教授条件者
|
----
|
10万
|
80万
|
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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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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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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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且副高或近5年成果符合学校直聘副教授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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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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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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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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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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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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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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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年龄≤45周岁博士,且副高或近5年成果符合学校直聘副教授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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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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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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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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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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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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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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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高校毕业或教育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A+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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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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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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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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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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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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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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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学校规定的第四类人才博士
A类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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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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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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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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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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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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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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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学校规定的第四类人才博士
B类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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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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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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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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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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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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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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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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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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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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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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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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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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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符合我校认定的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人才,可增加购房补贴15万元。
2.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另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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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人才的待遇主要包括:薪酬、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协助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等其他相关保障待遇。薪酬、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发放。引进人才的待遇,详见表1:《泉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2.安家费一次性领取,入职手续办结并来校报到后可先预借。购房补贴第一年发放总额的50%,剩余补贴按剩余服务年限从第二年起按月平均发放;正式入职后因在泉州市购房需要,凭本人的正式购房合同可申请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根据学校科研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入职手续办结后,可报销(从国内住所到我校)往返一趟的面试考核交通费和住宿费(不超过两晚)。
3.符合学校认定的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人才,可增加购房补贴15万元。
4.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引进第三类人才以及实行年薪制的人才一年的过渡租房补贴2000元/月,随工资发放,或提供一年廉租过渡房;给予学校引进第四类人才三年的过渡租房补贴2000元/月,随工资发放,或提供三年廉租过渡房。廉租过渡房管理按学校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另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详见表2:《福建省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表2:福建省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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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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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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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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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
(省外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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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住房补贴18万元(分5年发放)、生活津贴12万元,按2000元/月发放(发满5年),共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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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或博士:住房补贴14万元(分5年发放)、生活津贴12万元,按2000元/月发放(发满5年),共计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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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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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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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人才(院士级)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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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A类200万元、B类100万元、C类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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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A类100万元、B类50万元、C类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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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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