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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与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一项历史政治学研究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24-08-24 09:59

正文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与现代国家建构之间的理论关系?本文从历史政治学的视角出发,系统考察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中的演变进程,并将其置于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国家治理谱系中进行探讨,生动呈现了“党领导国家制度”的整体画像和历史逻辑,有助于丰富我们对现代中国国家建构的理解。(政治学人编辑部)



贺东航,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职研究员。



文章通过历史政治学的视角,考察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探讨了“大一统”价值观对现代中国国家治理选择的影响,追溯了中国共产党革命与超大国家治理新方案的历史背景,阐述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现代国家构建中的核心要义。文章认为,中国共产党在战争与革命时期逐步演化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通过对军队、地方行政和思想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严密的党组织体系,确保了党对国家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国家治理谱系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体系为中国现代国家构建提供了政治稳定性、政策整合机制、军权宪制、社会公平、经济发展活力、国家引导性价值体系、精英人才遴选和与人民的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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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贺东航:《“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与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一项历史政治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24年第8期。


2021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时,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第一条,并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要求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该决议特别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强调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在一份历史决议中如此浓墨重彩地表述“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并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强调其对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事业所产生的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显然是值得理论界从学理上进行认真研究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究竟从何而来?它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这是研究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逻辑起点。事实上,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是根植于其文明体系,只有真正溯清其历史渊源,理解其生成逻辑,才能对其进行深入的考察与客观的判断。


近几年,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共产党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研究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对于中国共产党这一组织形态,尤其是其领导制度形态的谱系学研究却显得相对粗浅。笔者将从现代国家形塑的视角对这一议题进行研究,分析“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产生的历史背景、确立过程和时代意义。



中华文明史视域中的国家制度、 组织   

与主体价值

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所蕴含的国家治理思想来看,我们发现其与中国传统政治价值观中的三大核心理念——“国家统一”“有效治理”“社会稳定”高度重叠。由此观之,中国选择“党的领导制度”与两千年的国家治理观紧密关联。因此,我们需要采纳一种长时间跨度的历史结构研究方法,以深入分析这套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诞生,并形塑了中国政治格局的新型国家制度体系。历史结构作为一种持久存在的现实,不仅能够影响时间的流逝,改变其速度和范围,还可以提供支持,同时也可能成为阻碍。地理结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支撑或阻碍着历史,因而只有在长时段中才能全面把握和认识一切历史现象。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研究是一项与历史密切相关的研究。以往学者对这一议题的研究多从近代开始叙事,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跨越更长的历史时段,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置于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谱系中,寻找其文明基因。事实上,“党的领导制度”是一项与中国“大一统”价值观相关的制度。通过遗传和变异的相互作用以及持续的选择过程,大一统的集权基因已经演变成一种稳定的传统,深刻影响了后代中国人的政治行为、制度选择以及价值判断。因此,笔者借助长时段的历史政治学分析,将视野置于中华文明演进史中,找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一新国家制度的历史逻辑。


在中西国家治理不同路线的历史分野中,当中国进入文明时代后,很快发展出以“天子”为“天下共主”统一管理天下事务的治理思想。对于幅员辽阔的中国来说,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立地方政府是必要的。中央政府负责保持国家的统一,地方政府则负责管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这种“大一统”国家治理价值观具体体现为:第一,中央政府受“天意”(或“天理”)的约束,担当民众利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承诺保障民众的利益。中央政府通过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责成地方政府实现中央政策目标。第二,在中央政府的监督下,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策,并负责管理民众与维护社会秩序。如果地方政府的行为偏离了中央的政策目标或损害了民众的利益,民众可以向中央政府进行投诉,要求其纠正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并对相关官员进行处罚。第三,如果中央政府的政策目标严重背离民众利益,其执政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周秦之变后,中国进入了郡县制时代,在这一政治环境的影响下,大一统的集体思维模式通过文化传承和持续的选择过程,已发展成为一种稳定的传统。这种传统对此后中国的政治行为和制度选择造成了深远影响。相比之下,欧洲国家直到民族国家构建时期才采用类似的治理制度。中国自进入郡县制时代后,由于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始终存在着集权与分权、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双轨治理的现象,并且这些治理模式背后都有高度伦理化的观念支撑。秦汉以后,大一统的国家真正形成。在此过程中,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在冲突与合作中不断演变,有时会爆发地方割据和社会冲突,但国家大部分时间保持统一,大一统的国家在这种斗争中不断强大。国家通过郡县制、科举制、察举制等各种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渠道,将地方上的精英人士吸纳到国家政权中,授予官职和功名。在“大一统”的社会结构中,各类人士只有通过秉持“大一统”观的儒法文化网络才能确定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儒法思想认为,绝对君主制优于封建制,因为它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避免了地方权力集团的出现和冲突。


由此可以看出,中华文明的国家治理价值观通常将“大一统”“天下为公”“和合”等观念置于优先位次。在现代中国的形成过程中,国家治理思想也深受传统价值观的影响,只有符合这一价值体系和治理方式的国家制度才能获得深厚的合法性基础。



中国共产党革命与超大国家治理新方   

案:“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形成

从19世纪中期开始,在西方现代国家的挑战下,传统中国陷入治理能力不足的危机。在20世纪初的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皇权、军阀、政党、乡绅、列强等多方势力参与其中,纠缠互斗,中国急需强有力的国家治理组织资源,以在国内重塑合法性,并以强大的治理能力应对外国列强的挑战。


但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20世纪初,当批判和推翻帝制成为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叙事逻辑时,这场革命一度将皇权专制主义同“大一统”观念联系在一起,在推翻帝制的同时,力图解构“大一统”的国家结构形态。20世纪20年代,“联邦中国”社会思潮一时涌起,其实践高潮是“联省自治”。包括李大钊、毛泽东在内的共产主义者,都曾提出“联省自治”和地方自治,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构想。然而,在中国的国家制度实践中,解构“大一统”的联邦制始终未能成为主流,并很快被废弃。


坚持“大一统”的单一制仍然是现代中国设计国家治理制度的主流思想,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在一个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辽阔国土上从事现代国家构建,一旦实施联邦制将极可能导致中国分崩离析,演化出若干国家。二是从1911年清王朝崩溃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8年间,中国一直处于分裂、战乱以及权威崩塌、武化割据的状态,急需强有力的组织治理资源。因此,1917年“苏俄革命”所形成的“党治制”输入中国后,中国共产党很快按照这一制度设计进行了政党组织的生成和改造,使其能够承担起组织全国性的集体行动、革命动员和统一集中的任务。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产生于20世纪初中国走向现代国家的过程中。面对超大国家规模和人均资源贫乏等制约因素,要维护多民族共同体,有效解决问题和应对危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权威,而政党—国家体制正是实现中央集权的最佳选择。中国共产党通过发动民众、组织民众、训练民众,与民众紧密联系,成为一个能够大规模动员和配置现代化资源的政党。


在近代中国政治的“丛林法则”和地方普遍武化的现象中,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要在幅员辽阔的国土上构建现代国家,必须首先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威核心和具有强大“政治势能”的组织。“以政党作为核心能动者推动现代国家构建”是最适宜的办法。在当时中国的各类政党中,只有中国共产党具备直抵基层进行革命动员和发动民众的政治势能和政治领导力,并在战争与革命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党对军队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想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就必须打造一支自己领导的全新军队,采用“武装的革命来对抗武装的反革命”的策略,借助强大的武装力量来实现国家构建。因此,选定一套适当的军事制度,以支持并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显得格外关键。


中国共产党对“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共产国际就要求上海的党中央组建军事部,但当时的总书记对这一建议并未给予积极回应,一直未成立中央一级的军事领导机构。直到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决定成立军事运动的领导机构中央军事部,1926年2月军事部成立,“八七”会议确立武装起义的方针之后军事部才真正运转起来。与此同时,党的地方军事力量迅速扩张,例如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在上海党中央的支持下,运用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前敌委员会制等组织制度来构建党在军队的组织体系,从地方上实践着“党对军队领导体系”的建立。


1929年9月,毛泽东带领的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井冈山之前,在永新县的三湾进行了队伍整改,毛泽东提出“支部建在连上”,使得武装力量的党组织构筑了“连、营、团、军”四级领导体系。1929年12月,根据上海党中央的指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在福建古田率先确立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原则。在中央层面,党指挥枪的领导体系也在战争环境中迅速建立起来。1930年2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在上海成立,直属中央政治局。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成立,并发布通令:“所有中华全国红色海陆空军,完全集中统一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


党对军队领导制度的确立,保障了军队对党的绝对忠诚,为军队政治建设强化了绝对权威。这一制度绩效在长征途中和延安时期得以显现,例如“张国焘投奔国民党时连一个警卫员也没能带走”。在之后的岁月里,党在军队的各个层级都建立了严密的党组织,形成了党对军队的一元化领导。


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实施了军队党委制。1947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在军队中组织党委会的指示》,在军队中的团以上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会制度。1948年9月,为了解决军队的山头问题,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建立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949年,中国共产党以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结束了割据局面,并将战争年代形成的党—军关系自然地转移为新国家的党—政关系,形成了以党为核心的国家权力组织体系。


党对地方行政领导的真正尝试始于延安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获得了在陕甘宁边区的合法执政权,在领导体制上构筑了“纵向上下级服从上级,横向上党委领导一切的领导体制”,这是党的领导体制的形成阶段。这种领导体制利于统一政令、集中力量、统筹和协调利益、提升工作效率,在战争环境下为夺取全国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明确了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等领导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规则。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即《九一决定》),取消了各地党政军委员会,设立党的中央局、分局、区党委、地委,一切权力归属党的各级委员会,把根据地人事权,特别是根据地的高级军政干部的任命权牢牢控制在党的手中,实现了党对根据地的一元化领导。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决定毛泽东担任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书记,书记处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从程序上确认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同时,党也加强了对思想工作的领导,通过思想整风强化党性及纪律教育。1944年,历时三年的延安整风运动完成,次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在思想上实现了全党的统一。


在20世纪上半叶“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演进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持续不断地增强对各阶级的广泛深入的阶级动员、组织吸纳和政治整合,最终形成了自身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以及超级的政治整合机制。在阶级动员、组织吸纳和政治整合的共同作用下,凝聚了具有整体整合能量的政治力量和最高政治权威。不过,关于如何在斗争中确立和巩固党的领导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一个复杂且充满挑战的探索历程。这一探索始于大革命时期,随后在土地革命时期取得发展,在抗战时期进一步深化,并在解放战争时期得到完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首先是争夺和确立党在革命中的领导权,其次是在根据地实现党的领导权,最后是扩展到对全国的领导。这一连续的探索和实践塑造了党的战略和策略,也为其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占据领导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1949年,中国共产党重建了中国,在大一统的合法性框架下,确立了“代表制政府”的原则(非“选举制”),在极短时间内实现了对政府的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代表制政府”遵循“民主集中制”的政治逻辑,反映了与中华文明相连接的法制与民情。党领导国家的历史进程由此开启。


新中国成立后,居于核心地位的中国共产党迅速意识到,必须在权力结构、组织流程和机构职能上发挥领导作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委制和党组制嵌入政府部门,实现党对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等,规范党对政府工作的政治领导;通过设立“中央领导小组制度”,增强党对政府工作的归口管理。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以便统一并贯彻党中央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的执行”。195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强调政府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共中央,才能执行,党中央对政府事务具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掌控权。1956年,中共中央提出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度建设。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小组的通知》,成立隶属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五个领导小组。此后,党中央通过中央领导小组制度实现对政府关键部门的归口管理。1962年,党中央强调,“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军队和政府”。1966—1976年,各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则是集党、政、军、民于一体的高度集权的领导机关。由此,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开始进入全国每一个城镇、县区及重要企业,以确保在各级国家政权中党处于领导地位。总的来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所构建的领导制度确保了党的高度集中领导和政府执行工作的统一,为今后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和完善提供了历史借鉴。在大一统的框架下,中国共产党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现代国家的基石,在国家权威集中统一的原则上延续了大一统国家集中权力的传统,从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确立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后,“党政分开”一度成为主流。中国共产党进行了一些政治尝试与实践,包括党政领导实行分任制、政治局和书记处的一部分成员不再兼任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党委的第一书记不再兼任政府的主要职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但随着“党政分开”实践的推进,人们发现很多工作难以展开,特别是在地方微观层次上,工作的具体化和琐碎化造成了地方党政无法实际分离,要贯彻来自党中央的意志,必然要求地方党委书记直接担任各种公共管理与经济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以便有抓手开展工作,有越来越多的实务部门领导人开始主张党政不能分工,实行“寓党于政,党政合一”。1992年党的十四大后,为保障国家治理的效率和稳定,对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规定党的领导人必须同时兼任国家元首和全国武装力量最高领导人。与此同时,党的政治整合范围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建设也进一步下沉至农村基层与城市社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全面领导成为中国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表征。《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的制定,从制度上完善了党对国家发展的全面领导。在宪制层面,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构成了新时代国家建设的核心内容。从制度嵌入来讲,中国共产党在多个层面实现了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纵向上采用“党委—支部”制度体系,横向上则采用“党委—党组”双线制度架构。在党的全面领导框架下,可以将党的意志源源不断地输入非党委系统机构(如政协系统)和全社会,通过纵横交错的互嵌与套嵌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全方位的制度性领导,将党的意志不断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成为中国与外国政治制度最本质的区别。


中国式“党导国”现代国家的要义   

中国式现代国家构建中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国家制度现代化和本土化结合的有机构成,具有如下核心要义:


1. 以“党指挥枪”解决近代中国发展的“安邦之要”问题

一些学者基于西方的自由民主理论,试图将军队排除出现代国家研究的视野。然而,自国家产生以来,军事对于每一个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在现代国家的五个构件中,最重要的构件就是对暴力的垄断。在近代欧洲现代国家实践史上,武力机器是各个政治共同体创设的基础,它使国家主权从“无”到“有”,战争是推动欧洲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是国家宪制的发生器,是国家主权和宪制得以确立的现实前提,军事制度的完善成为欧洲现代国家构建的利器。因此,作为现代国家构建和维持基础的军事制度,必须被纳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研究的视野之中。


与近代欧洲现代国家构建的实践一样,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这里的“类似的问题”主要指军事制度和地方割据对国家统一和现代国家构建的阻碍。进入20世纪20年代,中国出现了地方武化的现象,演变成控制地盘和财权的军阀政治模式。以“黄埔军”为代表的中央军成为新军阀,同时加上被收编的地方军阀武装:桂军、西北军、东北军、川军、滇军等,进一步复杂化了中国的军事和政治局面,阻碍了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因此,中国迫切需要一支全新的政治力量来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使命。这意味着需要一种能够打破军阀割据、重新统一国家并推动现代化建设的政治和军事力量,这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最终崛起并完成国家统一的重要背景。


作为革命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既有列宁主义政党的特殊组织优势,又凭借着“党指挥枪”带来的特有政治优势,适应了中国救亡图存、改造社会的情势,并能根据具体国情建立革命理论和确定革命策略,通过广泛的政治动员,成为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核心能动者。在国内革命战争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有效地结束了中国近代的分裂状况,实现了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任务——统一主权。这一胜利为构建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宪政体制提供了坚实基础,确立了“党指挥枪”的制度。这个制度不仅确立了中国单一制国家的结构,还在世界现代国家建设史上创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军事制度框架。在新中国发展历程中的几个关键时刻,“党指挥枪”制度也曾发挥过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了国家的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由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军队成功打造了一批新型精英,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党的干部总数约为80万人,其中约50万是军队干部。这些军队出身的干部很快就成为新中国各级政权机构的主要官员,为国家的治理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指导原则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军队为新中国培养了一批必需的精英人才,涵盖了新中国的第一批外交官、司法干部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者。这些精英人才迅速地进入新中国的政权机构,填补了关键职位,确保了新政权的高效运转,这是革命年代中共军队三大特点“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在新中国的实际体现。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不仅是武装力量,还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支柱。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军事领导制度一直保持高度的稳定性。党的中央委员会始终掌握着军队的最高领导权,而最高指挥权则一直由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持有。“八二宪法”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在日常操作中,只有在需要发布国家公告或进行外事活动时,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或国防部的名义。十八大后,新一届党中央进一步强调了党中央军委主席负责制。在新时代,“党指挥枪”的原则被进一步明确为一个“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其中包括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以及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三个职务通常由同一人担任,确保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统一指挥。这种结构强化了党的核心领导在国家和军队中的决策权和影响力。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其独特的组织优势和军事策略,成功实现了国家统一和稳定,确保了中国现代国家的有效治理和发展。


2.以“党管干部”把握中国式现代国家发展方向

要理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首先必须理解“党管干部”原则。这个原则是党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重要工具,能够引领国家发展的关键议程。通过“党管干部”原则,中国共产党能够将其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意识形态领导融入国家和政府机构中,形成既具有政治权威性和开拓性又具有行政规范性和科层性的集中统一治理结构。在功能上,党通过“归口管理”“党组”等方式实现对国家管理各方面的有效整合、监督和约束,将国家治理和政府治理纳入党的战略实施轨道,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几次重要转型,都是通过“党管干部”原则及时调整干部政策,实施国家发展的新路线。例如,在“文革”结束后,中国共产党提出“干部路线要拨乱反正”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为改革开放时期的精英遴选提供了规范。这一机制使得一大批“三八式”的国家干部在短期内迅速离开官场,完成了大规模的国家治理干部转换,这在世界现代国家发展史上实属罕见。可以这么认为,改革开放路线顺利实施并取得巨大进步,正是得益于“党管干部”机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中国社会迅速进入利益多元化时代,在面临思想信仰松动和资本寻租干扰时,通过“党管干部”机制持续输入党的价值性信仰,始终以党的使命和先进性来引领国家发展的方向,避免了国家发展因受资本影响而偏航的风险。同时,通过把“党管干部”机制嵌入国家政权建设之中,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大量人才,形成了政治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国家治理体系,构建起了具有政治领导性和行政科层性的国家治理结构,为现代国家建设提供了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权威的再生产,打通了政党与社会的联结,成功应对了国家治理环境变化和社会利益分化的挑战,大量知识分子被纳入党的干部队伍。


概言之,“党管干部”具有四重机制:第一,权威和秩序再生产机制。党管干部是中国式的权威和秩序再生产机制。第二,制度变迁动力机制。它为制度变迁提供动力机制,带活基层民主和社会参与。第三,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机制。它为制度变迁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第四,政治和行政的统一性机制。中国共产党通过这种独特的政治方式,确保向国家机关和社会部门输送的执政骨干符合其路线要求,能服从党的意志和执行党的决定,有效引领了中国现代国家发展方向。


3.以“密切联系群众”实践着现代国家“人民主权”的价值

作为现代国家的一种制度模式,“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同样具备现代国家制度的通约特征。现代政治有别于传统政治最为根本的特征就是“主权在民”,它也可以用“人民主权”来表述。这意味着权力从官员本位转向人民本位。这种转变改变了权力和权威的合法性来源及整个制度环境。在现代政治社会,人民必须享有广泛的权利,代表人民利益并联结人民是现代国家观的重要特征。


从中西比较来看,西方国家实行的是以选举为中心的民众联结机制,其目的是动员民众支持选举进而谋求在周期性政治选举中获胜和连任,以方便执政党的政策制定与执行。而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领导制度联结民众。这一机制是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型政党和使命型政党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从革命、建设到改革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通过谁”的问题,不断完善与民众的联结机制,并将其贯穿于党的政治文化、政治生活及治党治国实践的各个层面。在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通过宣传、发动民众,依靠民众路线,取得革命的胜利。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毛泽东时期,为了避免脱离群众,防范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建立了多种联结群众的机制,结合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并运用群众运动方式,“坚持不懈地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提倡党员干部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要经常到民众中去蹲点的工作作风和方法。为此,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建立了诸如下基层调查研究、蹲点、参加体力劳动、整风、重视人民来信、树立先进典型、反对特殊化等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确保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执政基础。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改革事业必须依靠民众来推进,要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群众。“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中国共产党特别注重从经济层面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如把原属国家和集体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工人和农民,同时广泛调动知识分子阶层的积极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通过建立和健全制度的办法来保证与民众的联结和群众路线的贯彻。在这一时期,虽然不提倡群众运动,但强调用更细致的方式深入民众做工作,把道理向民众讲清楚,获得民众的同情和谅解,“多为民众办实事,多做少说”。进入新时代后,党更加强调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提出“以人民为中心”和“全过程民主”,要求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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