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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4月8日,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全面启动,参与医改的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并在北京市阳光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药品,这意味着药品总体价格将迎来20%的降幅,对于医院是否真正取消了药品加成,市民也能在公开渠道进行监督,发现不合理行为可举报。
4月8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作为改革措施之一,药品阳光采购将同步实施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昨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已经上线运行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已对医疗机构及配送商开放。目前,平台中共有7000多个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在用的西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需求。
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药品阳光采购,即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药品价格到底能降多少?据介绍,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后,北京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亿元,总体药价将下降20%。4月8日,所有药品都将调整为阳光采购后的价格。
此次医改之后,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也意味着患者从医院中买到的药品,必须与医院进货价格保持一致。
如何知道医疗机构药品进价是多少?记者昨日获悉,4月8日,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将向公众开放用药查询功能,公布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及价格,简单来说,哪个医院买了什么药、价钱多少,公众一目了然。
如果发现医疗机构抬高价格售药怎么办?高小俊表示,如遇到此类问题,市民可以拨打12320、12358、12345等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文件通知要求3600家参与医改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明确纪律要求,澄清模糊认识,划清政策边界,划牢纪律“红线”,引导全体人员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来,切实凝神聚力、积极作为,一切行动听指挥。在医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六个不准”: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妄评妄议中央医改政策,公开发表与医改政策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不折不扣按照时间任务节点坚决推进医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准擅自改变或无故拖延上级关于医改进程安排和具体工作部署;
三、及时请示报告医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准弄虚作假、擅自行动或隐情不报;
四、坚持正确利益导向和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不准在医改过程中谋取单位私利,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损公肥私,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改革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对待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上级关于医改尚未公开或者应当保密的政策内容。
此次医改启动后,预计药价总体下降20%。降幅从何而来?
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解释,本次医改中,涉及药品价格调整的有两个方面。此前,公立医院销售药品可获得一定利润,本次医改取消了这部分15%的药品加成,因此市民能以进价买到药品。其次医院在全市层面统一采购,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将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北京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举例来说,如用于心脑血管抗凝的“氢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北京采购金额最多的两个品牌(进口产品“波立维”和国产产品“泰嘉”)的采购金额为8.31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6.14%和9.56%,采购费用可节约6000万元。
两方面降幅叠加,医改之后,药价总体约下降20%。
针对低价短缺药品,医改后将如何保证供应?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采购遵循分类采购的原则。对市场库存充足的药品,统一采购将尽量压低价格,而对短缺药品,则以满足临床需要为主。
据介绍,在药品阳光采购过程中,针对临床救治必须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
如临床由于价格太低造成缺货的维生素B12注射液,从0.21元/支涨到1.3元/支,有关部门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避免其退市风险的同时,也将协同价格部门对涨价药品开展进一步跟踪调查。
在日常药品采购中,对临床必需但短缺的药品,挑选了有代表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立15个短缺药品监测站点,实时收集短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