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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陈鹏、李常妹等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暨举报其违法犯罪事实的通告

端州发布  · 公众号  ·  · 2019-12-09 22:33

正文




关于敦促陈鹏、李常妹等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暨举报其违法犯罪事实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肇庆市公安机关在肇庆市端州区打掉一个以陈鹏(外号“鹏爷”)、李常妹(外号“常姐”)等人为首的“套路贷”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初步查实该团伙以肇庆市金天鹏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鹏公司”)、金盛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沅公司”)等公司名义,以无抵押、快速放款为幌子,涉嫌实施抢劫、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陈鹏、李常妹等“套路贷”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为非作恶,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陈鹏、李常妹等“套路贷”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遭受陈鹏、李常妹等“套路贷”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陈鹏、李常妹等“套路贷”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长期以来的违法犯罪问题。对在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肇庆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受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肇庆市公安局扫黑办:0758-2962238
江警官:18128088127
陈警官:18128088136
来信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3号肇庆市公安局扫黑办


肇庆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4日


来源: 平安肇庆

编辑:翟舒婷
编审:吴竞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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