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PP产业大讲堂,连接企业资源的另一种方式
来
源:等级保护测评
链接:
1月10-12日(50、87、92、192、76号文+第四批项目申报筛选和评审+采购环节+入库+风险管理+PPP项目运作案例+ PPP从推广到规范-项目识别储备-项目准备论证-社会资本选择-合同履行管理+财务税务测算)
2018年1月1日起《
政务信息系统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施行,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
几乎所有政府部门进行的采购,不论是货物还是服务都适用于本办法。
采购需求应当科学合理、明确细化,包括项目名称、采购人、预算金额、经费渠道、运行维护要求、数据共享要求、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等级保护要求、分级保护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和履约验收方案等内容。采购需要需要考虑的内容变多变细化
,非涉密系统要同步考虑等级保护要求,及时开展等级保护工作。
采购方式:
第九条
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或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这里也很重要:明确了
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方式将是主流。确实不采用招标方式的,
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也是有打分标准的,要不就有特别原因采用单一来源。总之一点:不是以价格最低为中标原则,要充分保证最终项目的交付质量。而且第11条明确如果价格过低要在现场进行合理的书面说明,否则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以后再也不担心被低价中标了。此次合肥下雪公交站台被大雪压垮的事件,就有低价中标的嫌疑,1500万的预算,700多万中标,低价的后果很可能就是项目质量不能保证,公交站台的这些断口很齐整,是不是因为用的是劣质材料?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
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价格分占比不能过高,更多的看的是品质。
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
前款所称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
第三条
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由各相关政务部门(以下简称采购人)负责统一规划和具体实施,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
第四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预算审批时核准的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政务信息系统采购需求(以下简称采购需求)并组织采购。
采购需求应当科学合理、明确细化,包括项目名称、采购人、预算金额、经费渠道、运行维护要求、数据共享要求、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等级保护要求、分级保护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和履约验收方案等内容。
第五条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鼓励使用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
专业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政务信息系统,可以邀请行业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需求制定工作。采购人和实际使用者或受益者分离的项目,在制定需求时,应当征求实际使用者或受益者的意见。
第六条
采购需求应当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符合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确保相关系统能够按照规定接入国家共享数据交换平台。采购需求要与现有系统功能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建设。
采购需求应当体现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
采购需求应当落实国家支持云计算的政策要求,推动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管理。不含国家秘密、面向社会主体提供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当采用云计算模式进行建设,采购需求应当包括相关设备、系统和服务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技术要求。
第八条
采购需求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九条
政务信息系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指派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参与政务信息系统采购活动的评审。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或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第十二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政务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完整的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当包括项目所有功能的实现情况、密码应用和安全审查情况、信息系统共享情况、维保服务等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针对政务信息系统的质量保障方案,对相关供应商的进度计划、阶段成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形成项目整改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或相关主管部门评审论证。质量保障相关情况应当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第十四条
具有多个服务期的政务信息系统,可以根据每期工作目标进行分期验收。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应当将公众意见或者使用反馈情况作为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者或受益者分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履约验收时应当征求实际使用者或受益者的意见。
第十五条
政务信息系统的项目验收结果应当作为选择本项目后续运行维护供应商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
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供应商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感谢每一位作者的辛苦付出与创作,"中国PPP产业大讲堂"均在文中备注了出处来源。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处,还望谅解,如原创作者看到,欢迎联系“中国PPP产业大讲堂”认领。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发送消息至公号后台,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支持原创,欢迎投稿,投稿采访请联系中国PPP产业大讲堂培训中心主编室,13718710171(可添加手机微信), 张老师 [email protected]。
通知
1、面向全国承接PPP实操培训(政府内训、企业内训、协会培训);
2、承接各地PPP咨询业务,欢迎政府方、建设方、资金方洽谈合作事宜;联系人:张老师13718790746
中国PPP产业大讲堂
感谢一路有你!
往期课程PPP实操培训现场
北京班
成都班
昆明班
天津班
乌鲁木齐班
合肥班
深圳班
呼和浩特班
西安班
石家庄班
长沙班
济南班
武汉班
厦门班
青岛班
。。。。。。
可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直接报名
可编辑“姓名+公司名称+手机+邮箱+培训地点”发送至13718790746(可添加手机微信),也可以拨打13718790746 张老师,直接报名
承诺:由于每期培训的老师和内容都不尽相同,因此前期学员参加后期培训免培训费。您的分享是对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
【001】免费下载 国家发改委力推PPP项目,发布13个PPP典型案例(最全最经典)
【002】PPP项目股权结构
【003】PPP项目融资——股权投资与再融资
【00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管理政策集锦(全)
【005】搞工程的必须要懂的知识:EPC、PMC、DB、DBB、CM、BOT、PPP
【006】PPP项目入库指南(完整版)
【007】PPP项目财政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完整版)
【008】中国园区PPP模式解读(最全最完整)!
【009】国内最全PPP文件汇编(完整版)
【010】PPP项目的基金模式项目操作全程指引(全)
PPP产业大讲堂为您精选了点击率较高的优质文章,方便读者们查阅,编辑文章数字(如:001)回复至微信公众号即可。
由中国PPP产业大讲堂编辑出版配套阅读书籍
《PPP模式核心要素及操作指南》
和
《中国PPP政策法规使用指引》
在各大网上书店如亚马逊、京东、淘宝和实体书店如新华书店等均有出售,欢迎购买。
点击左下方"
阅读原文
"进入中国PPP产业大讲堂
实操学习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