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在赛场上摘金夺银,随之而来的将是来自各方的各种各样的现金奖励和物资奖励。
不仅国家会对获得奥运会奖牌的运动员发放奖金,各省、市、县政府,往往也会对来自当地的运动员给予更加丰厚不同额度的奖金。
中国香港的江旻憓在女子击剑项目中获得历史性的金牌,奖金高达600万港币,
折算为76.8万美元。
事实上,我们国家队内地运动员的金牌奖金并不算多,
奖金金额大概在20至50万元人民币,
奖金金额因地方政府和赞助商的不同而有所浮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会提供额外奖励。
但整体收入很高,据说上一届奥运会的时候是50至100万,加上地方和企业的奖励,体育广告的分成,多的能收入到500万左右,少的能赚到300万。
还有很多知名企业,也会给予为国争光的运动员给予丰厚的实物和现金奖励。
例如2021年东京奥运会的射击运动员杨倩,在奋勇夺下“中国第一金”后,她不仅迅速的火遍大江南北,家乡所在地企业更是直接赠送一套价值300万以上的住房。
但这还没结束,等杨倩回国后,还有国家体育总局的奖金,地方政府的奖金,甚至是地方企
业的奖金等着她去领,总数额已经足够普通人奋斗一辈子了。
那么,问题来了:
大家
在为运动健儿们喝彩之余,是否也好奇运动员获得的各种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获得的各种渠道的各种形式的奖励需要缴纳个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