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支持项目方向包括支持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跨境、高质量数据集供给、数据应用场景开放、数据要素企业融资发展、开展数据要素标准创制等方向,项目支持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朝阳区关于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方案。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2024-06支持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
支持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等聚焦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为企业提供包括数据治理、数据合规、数据托管、数据登记、数据评估、数据入表、数据交易、数据跨境等服务。根据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成效,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4-07-01支持数据产品登记、上架、交易、交易登记备案
。
支持企业通过位于朝阳区的数据交易平台开展数据产品上架、交易、数据跨境、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活动。对企业上架数据产品数量达到50个以上,或取得数据要素登记证书达到5个以上,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企业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进场数据交易的,按照其年度数据交易总规模的5%给予资金支持,对于企业进场进行数据交易登记备案的,按照其年度交易总规模的1%予以资金支持。上述项目同一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编号2024-07-02支持数据入表。
首次实现数据资产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5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4-08支持数据跨境。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对首次通过数据出境主管部门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个人信息保护出境认证证书等方式实现数据合规出境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4-13支持高质量数据集供给。
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智慧城市、金融、医疗健康、教育、消费等领域建设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等,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面向行业应用的大模型训练。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效果等,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4-14-01支持应用场景建设。
支持围绕重点产业、智慧城市、医疗健康、商业、金融、文旅等领域开发高质量数据产品,落地高价值应用场景。对数据要素×典型应用案例、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与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建)的3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先支持场景建设单位采购企业创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场景项目建设。
项目编号2024-14-02支持标杆解决方案。
支持对技术创新性强、已在行业领域形成落地应用、具有典型行业示范作用的标杆解决方案予以支持,每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编号2024-15支持数据要素企业融资发展。
支持数据要素企业依托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等进行多渠道融资,对依托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数据托管等获得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等融资的数据要素企业,按照贷款金额或融资金额的2%给予贴息支持,按月计算,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连续申请银行贷款贴息、单笔贷款贴息或创新融资补助、单笔融资贴息一般均不超过两年。
项目编号2024-16支持开展数据要素标准创制。
支持开展数据要素关键领域标准制定。综合企业上一年度参与标准起草及起草过程中发挥作用情况,对主导制定国家、北京市、行业标准的,分别按照单项最高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同一单位所获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主导或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关键领域国际标准制订或国际标准互认,参照国家标准给予支持。